第3章 找回那股力量,收服新物
把狼安置好后,三人回到房间聊天。
“儿子,你和万敌这年轻人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李默为父亲讲述了这复杂的因果。
“哈哈,原来如此,没想到我儿子日行一善,还能遇到我们家的福星啊,哈哈哈!”
“爸,今天你赚了多少钱?”
“加上那些人赔的,一共赚了六百呢!”
“我的天!
六百!
这可以供我们两三个星期的消费了啊!”
“还要多亏了万敌这小伙子,不然的话,你老爹我今天怕是没办法交差喽!”
“爸,说什么交差不交差的,生活是我们共同过的,大不了我也去城里头打工,不能让您一个人吃苦啊!”
“不行!
你必须专注修炼,爸就算吃再多苦,也不能让你把修炼荒废了。”
“修炼修炼,你老是说什么修炼,我们这种普通人,就算修炼,最多也就是宗师!
根本不可能突破圣者!”
“就算是宗师也不错了!
好多人想练到那种程度还达不到呢!”
“可我现在都还不知道从何开始练,要练多久才能——儿子,爸相信你能做到的。”
修炼?
到底是什么东西。
“抱歉,请允许我询问,修炼到底是指的修炼什么?”
李叔和李默相视,发出共同的疑问:“你居然不知道吗?”
即便如此,李叔还是耐心讲解了。
“修炼,也就是修仙,分为九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入门,见习,资深,精英,宗师,圣者,尊者,仙者,仙界最强。
每个等级还分一二三阶段。
等级越高力量越强大,就越难突破,同时,对应的权力也就越大。”
“像我们这样的一般人,最多修炼到宗师三段,再往上就是那些豪门子弟,或者天赋极强的能人了。”
原来如此。
也许修炼成仙界最强,能找到回去的方法。
“我也去修炼。”
万敌向前小跨一步。
“啊?
万敌兄也要去?”
“万敌,你也想修炼?”
李叔看向万敌。
无妨,顺便可以让我打个过瘾。
“嗯,我可以当李默的陪练。”
“哈哈,好啊好啊,有万敌兄当我的陪练,想必修炼一定事半功倍吧!”
李叔笑着拍了拍万敌的肩膀:“年轻人,想要修炼,你得学会找自己的派别才行啊。
一共有三宗六派。”
说着,他拿出一本指南给万敌看。
三宗:雷电宗,血魔宗,破甲宗。
六派:流心派,天山派,东南派,蛮荒派,中原派,轩辕派。
实力突破至圣者后,可以拥有进入三宗之一的资格。
(完了...己经不认识“派”这个字了。
)流心派?
呵呵,我还夹心苹果菠萝派呢。
这名字起得真怪。
“敢问李叔,若无门无派,可否修炼至一定境界?”
“啊...可以是可以,但是没有导师,没有气场氛围,修炼,恐怕难上加难啊...万敌,难道你想...”对,没错,自成一派。
悬锋城人的字典里没有“逃避”二字。
吾,“纷争”,即门派!
我是这世间必要的伤痕!
“先试试。
实在不行再加入派别。”
“万敌兄,加入蛮荒派吧,我看你的体格和战斗风格就适合蛮荒派。”
蛮荒派?
虽然听着挺霸气,但实力如何,不知道。
这书上没有写强弱顺序,但依照常理来看,流心派应该是比较强的。
“唉...可惜我现在还是个东南派的普通门生。”
这小子这么容易气馁,如果我不去陪他,恐怕是不能成大器了。
“我和李默一起,加入东南派吧。”
李默的眼睛顿时发光:“真的!
太好了!
万敌兄,谢谢你了!”
“报到时间和地点,要求,有什么说明吗?”
李默翻开指南:“时间就是明天早上,地点就在锦官城内,要求嘛...能力测试碑显示合格就行!”
能力测试?
和泰坦试炼一样吗?
“好了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俩早点休息,明早去报到,也争取有个好精神。”
“但是爸,万敌兄没地方睡啊。”
“怎么叫没地方睡呢,你滚去打地铺,让万敌睡你的床。”
“啊,这,好吧,万敌兄救我一命,睡地铺也没关系。”
李默乖乖地拿出一床草席铺在地上。
嗯,看出来李默这小子家里确实比较困难,应该找时间问问他父亲,今天就先这样吧,虽然平常也不怎么睡得着,但偶尔休息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万敌躺上床,闭上眼睛。
果然...床铺和地板的硬度没什么区别。
......算了,睡不着,去外面走走吧,动静小一些,别吵醒他们两人。
万敌摸索着向前移动,深夜快要把世界笼罩,而这种情况下没有灯光可以借用。
这里是客厅吗,借着月光应该能看清楚了。
嗯?
院子里,那两只萤火虫是...不对,不是萤火虫,那家伙醒了啊。
万敌走出门进入院子,那匹狼果然己经苏醒,气息仍然虚弱,两只眼睛在黑夜中洞察无穷,如璀璨的宝石般善良。
狼见着万敌,被吓得连连往后退。
万敌走上前,抚摸它的身子。
“哼,既然是李默想要养你,我便留你一条活路,今后你就是李默的跟班了,保护好他,如果有一天你失职了,我会亲自要你的狗命。”
那狼听了之后好像若有所思,竟然俯下身子,刚刚的戾气也退散了。
这家伙,倒是听话,没我想象的那么桀骜不驯。
取个什么名字好?
算了,明天让李默决定吧,毕竟是他的狼。
不过现在闲来无事,也睡不着,去外面转转吧。
万敌沿着大路往下走,也就是往更郊区的地方。
这个地方的环境还不错,虽然还是比不上奥赫玛...不,至少是辉煌时刻的奥赫玛。
走了有一段时间,再往前就没有人家了。
去林子里获取点食物吧,那狼应该有段时间没吃东西了,顺便给李默他们备一点。
万敌只身走进树林。
这片区域应该没多少人来过,树丛乱生,地上的泥土也是积了很厚一层。
哼,那就由我来开辟这一条路吧。
万敌很不费力地把支出来的树枝折断,把多余的灌木丛撕开,把崎岖的泥土踏平,把幽森的迷雾驱散。
嗯?
血腥味?
万敌顺着目光看过去,竟然是一头老虎,正在如风卷残云般吞食一只野猪。
只要不打扰到它...咔嚓——树枝被踩断的声音。
可恶...“嗷啊!”
老虎发现了万敌,大吼一声便朝着他冲过来。
好吧,既然你执意找死...那试试悬锋之血也无妨...“流淌吧,悬锋之血!”
霎时间,力量充斥了万敌的全身,他的视野变得明亮,精神变得亢奋,猩红色的血雾弥漫全身。
老虎闻到了血腥味,也张开血盆大口扑了过来。
“万劫不复!”
万敌一拳捶在老虎的下巴上,红水晶立刻贯穿了老虎的头颅。
这么不经打?
看来和翁法罗斯的那些普通生物没什么区别啊。
不过还是小心为妙,万一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比如我身后这个...一头身上带有不规则红色条纹的金色狮子出现在他的身后,拥有一双宝石蓝藏青色的眼睛。
不过它对我并无杀意,这是什么情况?
万敌转过身去,狮子走过来,低下了头,表示臣服。
难道它是被悬锋之血所威慑吗,居然还有这种作用。
“好,既然汝诚心臣服,朕——“纷争”之泰坦,赐汝嘉名——克伦威尔。”
狮子很是敬畏的发出低吼。
“刚刚狩猎到的这只老虎,是给予你的奖赏,朕允许你获得它。”
但这狮子居然没有下口。
怪事,难道这种奇珍异兽不吃平常的食物吗?
还怪难伺候。
那就把它就地分裂,分成几块肉带回去吧,虎皮就用来给克伦威尔制作战袍。
一人一狮行动迅捷,几下就把老虎分尸了,只剩下一堆骨骼和血液留在原地。
这骨架,拿去打碎当肥料也可以。
于是,万敌把骨架拆开一并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