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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熠不爱我,可爱他成为了我的执念 。结婚不到一年,我丢了手指又丢腿,

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宋熠的小青梅成了人人羡慕的国民女神,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我的功劳。

当我功成名就,全身而退时一直把我当狗的男人,

却紧紧抱着我的大腿:“哭爹喊娘的要我留下。”他不知道的是,这次,我丢了心。

01包厢里“呦,宋哥,这次不陪你那香香软软的小青梅了。”一旁染着蓝发,

翘着二郎腿的男人,笑眯眯的打趣着。“小姑娘,闹脾气了,待会回去哄哄。”说着,

男人就拿起一旁的大衣,离开包厢。黑色的劳斯莱斯逐渐驶进远离市区的街道小巷里“先生,

这是你的蛋糕,拿好。”宋熠提着手里刚做出来的蛋糕,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哇,好帅,

这简直就是我的理想男友肯定是给女朋友买蛋糕,要不要那么会疼人妈呀!有钱,

有颜,还疼人周围女生的讨论声络绎不绝,

甚至还有一些女生嫌弃的看着旁边玩着手机的男朋友。可下一秒,

蛋糕就那么水灵灵的递到了我手上。我用冻的通红的双手捧着这份珍贵的蛋糕,

此刻男人温和的声音此刻如音籁一般:“给你。”当我抬眼时,只看见男人匆匆离去的背影。

他不知道的是,这是我来这里的第一顿吃的。也是到这个城市的第一份善意。

我小心翼翼的吃着手里的蛋糕,泪水混着奶油流进我的嘴里。是咸还是甜,早已经分不清了。

我只希望这个蛋糕可以撑的更久些,这样我就可以在找到亲生父母的之前,

不会冻死也不会饿死。老宅里宋熠紧紧的抓着医生的衣领,满眼猩红。“什么,你说什么,

你也治不了。”宋熠的父母赶紧拉开宋熠,就连躺在床上的宋老太太,

也忍不住开口:“小熠,别冲动。”咳、咳咳·······宋熠跑过来握住床上人的手,

另一只手拍着背:“奶奶,你没事吧!”“去寻名医,治好奶奶,条件随便提。

”房间内所有人都看着眼前的祖孙,宋熠一向也就只有跟这个奶奶亲了。

毕竟是从小养在身边的。隔天,宋家就上了热搜#宋家老太太病危##求名医,

条件诱人#慕名来宋家老宅的人不少,但都束手无策。早在几天前,我也找到了亲生父母,

没想到父亲不仅是暴发户还是个流连于情场的渣男,母亲在跟小三撕逼的过程中,

一口气气死了。父亲对我这个自从出生就被弄丢的孩子,早就没了情分这一说。

大概是看在我长的有几分姿色,便还是将我留了下来。我坐在客厅里吃着饭,

听着楼上不断传来的娇喘声~~我自知这不是个久留之地,

而热搜上宋老太太的病可算是给我提供了机会。那是我跟宋熠的第二次相遇。“你好,

我是沈潇潇,你可以叫我潇潇就行。”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是那天给我蛋糕的人。“你好,

宋熠。”宋熠~,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我很感谢师父教我的知识有了用武之地,

也争取来了跟宋熠领证的机会。可后来,我恨我自己选错了路。宋家是名门望族,

对于自己开出来的条件,自然没有收回去的道理。我如愿的跟宋熠结婚,不过是隐婚,

圈子里的人很少知道,就连婚礼也没有。领证的第二天,我搬到了宋熠给我准备的公寓。

那天晚上我特意做了一大桌子的菜,来庆祝我们的新婚日。忙碌了一个下午,

等来的却是一句:加班有点忙,没时间回去。可是那天晚上,

我看见他亲昵的搂着另一个女人,在餐厅里有说有笑。眼里的笑意是我从未见过,

却让我想起来他那天在民政局门口的一番话:你费尽心机想要嫁给我,

就要承受的住嫁给我的后果。纵使正午的太阳也瞬间让我感觉如同掉入冰窖一样。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商场内,我替宋熠挑了一枚戒指。内圈刻着他名字的缩写,

外圈是极细的藤蔓纹路,和我手上戴的的是一对。我把戒指藏进大衣口袋,

像藏住一整颗春心,更想抓住他的心。刚想转身离开,

远处宋熠却牵着一个女人的手——他的小青梅,举止亲密。两个人旁若无人的挑着戒指,

女人的手指上,已经套着一枚与我那枚九成相似的戒指。沈熠低头替她调整尺寸,

侧脸温柔得能滴水。有人起哄:“宋太子爷还是对我们初初大明星那么好?

”“这算是变相官宣吗?”人群爆发起哄声,而我此刻就像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小丑。

还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丑。02我回家,把戒指盒放在茶几中央。坐在沙发上,

开始搜索他们口中的初初。裴初,裴家大小姐,家底够硬,背景够强。

从小就跟宋熠是青梅竹马,18岁进军娱乐圈,宋氏一举投资十个亿,来捧裴初。这些年来,

因为演技问题,一直不温不火。不过两人关系虽未公开,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当然也有一些黑粉说,裴初就是宋太子爷包养的小情人,玩玩而已。

我不禁暗想:如果他们算玩玩,那我算什么,连玩都没有资格的人吗?傍晚,

沈熠第一次回来,大衣似乎还沾着裴初的香水味,甜得发腻。他瞥见茶几上盒子,随手掀开,

满脸的嫌弃。“想给我的?”他嗤笑,“你挑的,我嫌脏,拿远点。”下一秒,

戒指水灵灵的从我眼前划过,落进一旁的壁炉。我怔愣了几秒,不顾一切的扑了过去,

火灼穿手掌,皮肉在“滋啦”声里蜷缩。火焰没使我收回手,直到我抓住那团滚烫的金属,

这才收回了手。整个手掌已经血肉模糊,尾指更是最先碳化。“疼,

·······”我惨叫,却死死攥住戒指,仿佛这样攥住就能攥住宋熠一样。昏迷前,

我听见宋熠说了句:“疯子。”便失去了意识。再次醒来时,一睁眼就看见头上的天花板。

手上的戒指还在,只是右手只剩四根手指,尾指没了。

我轻声的问着正在查房的护士:“昨天送我来的那个人呢!”“是有人打了120,

救护车把你拉来的,没见到其他人。”一旁的护士漫不经心的说着。我笑了,

眼泪砸在枕头上,戒指在手里烫得我瑟缩。几天后,医生帮我接好了尾指假肢,

并嘱托我这几天不要碰水。我站在医院门口,意外接到了宋熠的电话。“初初拍戏需要替身,

你来。”简短的几个字,就让我心冷上一层楼。我打车去了宋熠给的剧组地址,

刚下车就一股寒风袭来。本就是冬季,山里的温度更是比外面低了好几度。

我拢了拢身上单薄的大衣,以寻求一丝温暖,抬脚向前方的剧组走去。“喂喂喂,

你是干什么的,不知道这是在拍戏吗?”“这是你能瞎走动的地方吗?”裴初披着貂毛披肩,

一身的名牌,站在不远处。“这是我请的替身,导演有什么意见吗?

”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导演,看见说话的人,气势立马就蔫了下去。“当然没意见了,

裴小姐还是赶紧进去吧!这外面可别冷着你。”“无碍,我来看看替身演的好不好。

”在娱乐圈混的,哪个不是有眼力见的人。导演立马安排人带我去换衣服,化妆,准备拍戏。

裴小姐这番操作,明摆着就是想为难这个替身。可谁叫人家又有钱又有太子爷的势呢!

我听着旁边窃窃私语的话,内心毫无波澜。刚开始,拍的还算顺利,都是一些简单的戏份。

可后面就是下水的戏。山里温度大概零下七八度,湖面还结着薄冰。剧本要求女主穿着单衣,

演绎失足落水,并在水中扑腾,增加紧张感。咔,来前方,摄像机就位。

屏幕里我穿着单薄的衣物,按照剧本一步一步的走在石头路上。“啊”下水的瞬间,

仿佛冰水刺透我的肌肤,冷入骨髓如同千万根钢针扎入神经一样。短短几秒,就像度日如年。

我颤抖的被人拉上岸,浑身颤栗。当我因为这就结束时,却听见裴初温和的话语:“这条,

我觉得不是很好,很多东西都没演到位。”导演大喊着,再来一条我抱臂站在岸边,

水珠还挂在睫毛,冷得连呼吸都在发抖。第十遍了,还是没过。坐在椅子上的裴初突然走近,

指尖掐着我的下巴,带着强烈的敌意。“情绪没到位。”她凑在我的耳边低声说,

“我要的是情绪到位,不是看你在这瑟瑟发抖。”我咬唇,

喉咙里慢慢的滚出一句“对不起”。03她却像没听见,抬手示意继续:“再来一条。

”第十一遍时,冰水又一次漫上来,我的小腿开始剧烈的抽筋,冰水灌进肺里。

刚接了假肢的小拇指已经疼的麻木了,我扑腾着想要上岸,眼前却炸开一片白光。

就在我以为要溺亡的时候,工作人员赶紧冲过来将我拉了上来。我整个人缩成灰白色的一团,

睫毛上的水雾结成了冰沙,冷的瑟瑟发抖,***出的肌肤冻的硬邦邦。导演看着我的样子,

吓的立马打了120。十几分钟后,担架将我抬进救护车里,我的呼吸已经变得越来越微弱。

临走前,我看见裴初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仿佛我这种人死了又怎样。我躺在急救床上,

尽管车厢打了暖气,但我依旧如同在冰窖一般。浑身僵硬的只能任人宰割,

一旁的医护人员剪开我的裤脚,皮肉与布料撕扯的声音,血肉模糊。我被疼晕了过去。

“病人右边神经受损严重,这小腿怕是需要截肢,不然整条腿都要废了。

”主治医生面露难色,“家属签字了吗?”“签了。”那就准备手术。

急救室内的灯又一次亮了起来,这一次持续了两个小时,病人才转入病房。意识朦胧间,

一阵嘈杂的讲话声。“初初,你这次真的过了。”宋熠的声音带着严肃,

“怎么说她也是我奶奶的救命恩人。”“宋熠,你为了她,凶我。

”此刻裴初坐在宋熠的腿上,一脸气鼓鼓的说。宋熠无奈的摸着怀里女人的头,

瞬间就像没了脾气的猫,“没有凶你,好了好了,她哪里配跟你比啊!

”怀里的裴初立马娇嗔道:“再说,你都已经答应跟她领证了,这救命之恩已经还清了。

”“好好好,初初说的对,她顶多就算我身边的一条狗。”“不过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宋熠的话如同凉水浇在我的心上。

咳、咳咳········我的咳嗽声瞬间吸引了两人的目光,

看着眼前紧紧腻歪在一起的他们,心里难掩的酸涩。“既然你没事,我们就先回去了。

”宋熠连一点目光都没有施舍过来,他们相拥的背影逐渐消失在病房门口。

床上的我怔怔望着被截到膝盖以下的右腿,空气里还残留着碘伏与血腥混合的铁锈味。

我伸手去摸,被子下只有空荡荡的一片,我猛地扯掉还在输液针头。委屈的弓起背,

把脸埋进空荡荡的右裤管,哭声卡在喉咙里,手上的断指更让我陷入了沉思。我得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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