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热爱劳动的好少年
按照原剧情的走向,五日前柴房那夜,萧辞是逃走了的。
在外拼死拼活逃了三日,又被黎晚钟抓了回来。
结结实实打了他三十鞭子后,便将他锁在了柴房,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自己穿来后,那日因自己从柴房上跌落,闹出了大动静。
城主认为是萧辞所害,增多了看守萧辞的护卫,萧辞也没有机会出逃。
这连续五日对他的鞭刑更是日日都没落下,若不是自己今日偶然遇到,恐怕他得提前大结局。
“喂,系统,他要是提前死了,我是不是就不用走剧情了?”
黎元问道。
在这本将近三百万字的小说里,黎晚钟出场字数甚至不到两千字,大部分的篇章也都是围绕萧辞而展开,生来就是为了增加男性角色魅力值的女炮灰。
哥只是传说从黎元脑海中跳出来,化为掌心大小的小猫趴在她的腿上。
“拜托,人家是有名字的好嘛?
在下乃风华绝代,貌比潘安,英俊潇洒的哥只是传说!”
哥只是传说作势吹了吹额前并不存在的两根毛。
“好中二的名字……”,黎元淡淡道。
“没有眼光的家伙,不过呢,我不介意你叫我小哥。”
哥只是传说一爪遮住眼睛,神情冷漠,左肩不知何时挂着一个霸王茶姬奶茶袋。
……(鸟语花香)黎元一拳砸在哥只是传说脑袋上。
“不许侮辱小哥,以后你就叫只只,这是通知,不是商量。”
只只含泪捂住头顶的大包,痛苦流泪。
“知道啦,知道啦,好好说嘛,干嘛打人呀,呜呜呜……好疼。”
“如果萧辞死了,我是不是就能回家了?”
黎元再次问道。
“想得美,如果他真死了,也会有别人来替他完成剧情的,或者是其他角色,又或者是如你一般被其他时空遣送而来的宿主。
唉,还是改变不了什么啊。”
黎元站起身来,往屋内走去。
只只跟在她身后,大喊道:“你干嘛去呀!
等等我呀!”
屋子里,少年半身***,伤口被白色纱布小心包扎好,血渗透纱布,染红身下的床单。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面容无色,进气多出气少,如一盏被人摔碎的瓷娃娃。
雁大夫看到黎元进来,无奈地冲她摇了摇头。
“小姐,我尽力了。”
黎元点点头,沉声道:“你们先出去吧。”
她将门窗锁好,一道寒光划过掌心,血珠顺着她的手心滴落,落进萧辞的嘴里。
不够吗?
她用力捏紧拳头,努力将更多的血挤出体内。
萧辞紧蹙的眉间有了些许松动,黎元这才停了手,无力地靠在床榻边,手心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只只跳到她的肩头,疑惑道,“宿主你的血为什么可以救他呀?”
黎元指尖蹭了蹭他的小脑袋,虚弱解释道:“那日我从柴房跌落,身体却并无大碍,甚至连普通擦伤扭伤都没有,那时我便觉得奇怪。
后来我仔细梳理了一下剧情,书中虽没有明说黎晚钟的血有何用处,但我从她的结局推测得出——她的血有助人修炼,疗伤愈体的功能。
她被萧辞一剑捅心后,竟然没死。
从过往剧情来看噬鬼窟的万鬼怨灵并没有吃人的先例,可却争相挤破头啃食她这副血肉。
太不寻常了。
按照小说的狗血套路,她这副身躯八成是能愈人愈己的疗伤圣体。”
黎元的眼皮沉重仿佛灌了铅,声音越来越小,首到彻底消失。
只是,伤口虽能快速愈合,但失去的血却再生缓慢,怪不得这副身躯会如此羸弱。
她趴在床榻边,沉沉睡了过去。
萧辞长睫根根分明,倏然动了动,冷如白玉的皮肤上乌黑的眼珠冷漠,泛着凉意。
微风吹来菱花窗,裹挟着院中的山茶花瓣飘入屋内。
床上挂着层层叠叠的鲛纱,薄如蝉翼,微风吹来,纱帐飘荡,如同天边的薄云。
风一停,恰好落在了少女身上。
少女失了往日的张牙舞爪,如同一只蜷缩落水小猫窝在床边,一动不动。
她救了我?
萧辞用指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恍惚一瞬。
回过神来,他冷笑一声,为自己有这样荒唐的想法觉得可笑。
她这种没有心的人,绝不可能救他。
绝不可能…………这一觉足足让她睡了两日,黎元悠悠转醒。
身边空无一人,肚子咕咕作响,好饿。
咕咕咕——嗷呜嗷呜——一个摞一个的空碗堆在餐桌上,桌子上摆着精美的西菜一汤,每道菜都堪比国宴级水准。
龙井虾仁,以新鲜的虾仁和龙井茶炒制而成,清香可口。
糖醋里脊,精选嫩猪里脊肉,经过切片,裹浆、炸熟后再淋上独特的糖醋汁,口感酸甜可口。
文思豆腐,口感细腻,味道清淡。
最后一道清蒸大闸蟹,极大地保留蟹的原汁原味,鲜美无比。
黎元如饿虎咆哮,埋头努力干饭。
“映秋,再来一碗!”
她嘴巴塞得满满当当,囫囵地说道。
映秋与春喜二人对视三秒,默默又从快见底的盆中给黎元舀了一碗小山堆高的米饭。
一刻钟后——终于,黎元往椅背后一靠,意犹未尽打了个饱嗝,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肚皮,笑道:“饱啦。”
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去她做梦都不敢想。
真怕一切都只是一场梦,梦醒了一切都会消失。
陡然间,黎元心里“咯噔”一下。
“萧辞怎么样了?”
这时,她才终于想起某个存在感极低的人。
春喜道:“雁大夫看过了,姑爷伤势己经好转,现下正在后院劈柴呢。”
劈柴?
好热爱劳动的一枚少年。
黎元在心里竖起大拇指为他默默点赞。
映秋从屋外端过一碗比脸还大乌漆嘛黑的药汁,提醒道:“小姐,该喝药了,这是城主专门为你寻来滋补气血的药,对你身子有好处。”
……这么大一碗,不,是盆!
黎元往后退去,笑道,“婉拒了哈。”
映秋佯装生气,“小姐,不可以任性哦。
小姐,乖,张嘴,喝药~不,不要!
我不喝!”
黎元挣扎从椅子上弹起,却被两人死死按下。
春喜和映秋将汤药一点点给黎元灌下去。
黎元欲哭无泪。
又酸又苦,一股脚臭味。
那些霸总小说文中,体弱残疾男主身上的药香味难道就是脚臭味嘛?
太下头了。
yue yue yue yue yue yue一道脚步声从屋外传来,门霍然打开。
一雍容华贵的女子出现在她面前,穿着一袭紫金云纹落地长裙,气势逼人,不怒自威,令人不敢接近。
春喜和映秋放下药碗,躬身行礼,“城主。”
女子点点头,沉声道,“下去吧。”
黎元渐渐缓过神来,酸苦味弥漫整个鼻腔。
女子如变魔术般从袖中掏出串糖葫芦,递给黎元,“吃吧,吃了就不苦了。”
黎元怕女子看出端倪,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口。
好吃~竟然不酸。
女子的表情变得温柔几分,抬手抚上她的发间,“你是不是用自己的血去救那个男人了?”
黎元一顿,心虚不敢回答,低头又咬下一颗山楂。
“你身子的秘密若是被有心人知道,会引来祸端的。
你不要嫌娘唠叨,我这也是为你好。”
书中到大结局都没人知道黎晚钟血肉的秘密,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此事暴露。
但为了让天下每一个苦心的父母少操心,黎元一口应下:“我知道了娘,我不会让别人发现的。”
黎晚钟是城主黎千曲唯一的孩子,在她还没出生时,她的父亲就死了。
这么多年,黎千曲一人守一城,事务繁多,故疏于对黎晚钟的管教,不负众望黎晚钟长成了云州城人恶狗憎的大魔王。
一副身子明明菜得要死,还偏偏爱搞街头霸王强取豪夺那套,娶回来五个男人,死了西个。
剩下的这个,要不是有个男三的主角光环撑着,恐怕也得死。
黎千曲叹息一声,继续苦口婆心道:“成了亲,就长大了。
娶了人家,就好好对人家。
收收自己的性子,别再欺负人了,知道了嘛?”
“娘,你放心,我会对他好的。”
黎元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保证。
若要细细盘算一下,普天之下最想好好巴结萧辞的人,黎元绝对算上一个。
她要争取自己不在大结局时被他一剑捅心,再扔到噬鬼窟里去喂鬼。
“那你大中午的怎么还让人家去柴房砍柴?
连饭都不让人吃。”
黎元:“……”那不是他自己热爱劳动,想锻炼身体才去……砍柴得吗?
额,好像不是……救命!
要死啦!
黎晚钟!
又是你!
黎元一溜烟跑出屋外,首奔柴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