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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青看到她的那一刹那,也红了眼睛,他和她擦肩而过,没有和她打招呼,抬步就要走,却突然看见她的脚踝处起泡了。

他停住了。

他的身后跟着许多年轻的男男女女,他对其中一个男青年说,“远辉,你带队先爬。

我遇到熟人了。”

那个叫远辉的男人声音清爽道,“得令。

顾主任。

您先聊。”

几个男青年从没有看到那么漂亮的女人,相互递了递眼色,立马闪人了。

顾文青一身的灰色休闲运动装,脸上的汗水在阳光下发着亮,他笑着开口道,“兰楂欢,好久不见。”

兰楂欢没想到他主动停下来,还和她主动说话了,她记得他结婚前的嘱咐,“不联系,不往来。”

所以这两年来,他们断了所有的联系。

顾文青走到她的身边,二话不说,突然把她背起来,把她放到一处石凳上坐着,低身下来看着她的脚踝。

她这才意识到她的脚踝处磨出血了。

她没有约到厉凌涯一起出来爬山,就赌气自己来了,毫无准备,估计穿着高跟鞋来爬山的也就她这么个怪人。

她生来也没有受过什么罪,即便生了孩子,也有很多保姆照顾,根本不需要受累。

她习惯了别人的呵护和照顾,对自己都不怎么操心。

风风火火地穿着高跟鞋一鼓作气冲到了中天门,眼下也快气竭了。

她本来也不怎么运动,突然这么个强度和速度,也是快到极限了,正拄着拐棍大口喘气,就遇到了顾文青。

世界太小了。

她想装作视而不见是不可能了,她悄悄抹了抹掉出的眼泪。

“你升主任了?”

兰楂欢笑着问顾文青。

顾文青家境虽然不好,比她大几岁,但是公费本硕连读,之前就是做软件开发的,没想到两年不见,爬到主任的位置了。

顾文青看了她一眼,笑着说,“都听到了?”

顾文青扫了眼爬到远处的几个组员。

“嗯。”

兰楂欢笑得敞亮,“他们说的声音那么大。

想不听见都难。”

“你真厉害。”

兰楂欢给他竖了竖大拇指,“年轻有为。”

顾文青脸色发红,挠了挠脑袋说,“一般般。

过来爬山团建下。”

“你等着,别动。”

兰楂欢就看见顾文青兔子似的速度下山,一脸的疑问,他的身影越来越远。

可是他让她等着,她就安心地坐在那里等着。

十分钟后,顾文青回来了,手里拿着帆布鞋和创可贴之类的。

他低身下来脱了她的高跟鞋道,“试试这双。”

她把脚扭到那双帆布鞋里,正合适:他竟记得她的尺码。

她从前读大学时,他们是老乡,经常和他一起逛夜市买东西,她没想到顾文青连她的鞋码都记在了心里。

她又想着张运达:她那时说了好几次,他才记下来。

而厉凌涯呢,他肯定不知道她脚的尺码,他只记得她的胸围。

顾文青脸上都是喜悦,也不知道他哪里找来的纱布,给她清了清伤口,又给她贴创可贴,随后给她递过来一瓶矿泉水道,“你嘴唇都干了。

多喝水。

这才爬了不到一半。”

兰楂欢就咕咚咕咚地喝水,神清气爽的感觉,终于活了过来。

“你怎么自己来爬山了?

你老公呢。”

顾文青笑着问她。

“他太忙。

没时间陪我。”

兰楂欢无望道,“你呢?

结婚了吗。

有孩子了吗。”

“没有结婚。

忙工作。

忙着赚钱。”

顾文青坐在她的对面,“我家里这个条件,结婚太奢侈了。

不过,快缓过来了,再过两年吧,遇到合适的就结婚。”

兰楂欢点了点头,说,“你之前在学校就是天才似的人物。

顾文青,你需要的是时间。

以后的好日子等着你。”

顾文青撇了撇嘴,右手习惯性得要去摸她的脑袋,又抽了回去笑道,“借你吉言。

我盼着好日子。”

“……”气氛突然沉默下来,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些拘谨,不知道下一句话该说什么。

时过境迁,好像有些事情不能随便聊了,有些玩笑也不能随意开了。

顾文青搓了搓手,还是问了句,“你和他,有孩子了吗。”

兰楂欢点了点头说,“有了。

婚后不久就怀了。

现在快一岁了。”

“……”两个人的空间里,沉闷淤积,周围人声乌泱泱的。

“男孩女孩?”

顾文青问。

“男孩。”

兰楂欢笑着说,“挺闹腾的。”

“闹腾好,说明聪明。”

顾文青看着她的眼睛有些发红,他心里都是酸涩,他终究忍不住问了句,“兰楂欢,这两年,他对你好不好?”

兰楂欢心口发疼,脸上保持笑容说,“这两年,我没进过厨房,我的卡里有数不清的钱财,我天天泡在美容院里……”可是我不觉得他好。

这话她没有当着顾文青的面儿说出来。

顾文青听着她的描述,眉头微皱,附和了句,“可是他没时间陪你爬山。”

“……”兰楂欢心里难受,顾文青鲜少这么说话不留情面,从前都是陪着她胡吃海喝,由着她作奸犯科,听她谎话连篇。

可两年的许久未见,他揭穿了她的谎言。

他又侧目红着眼眶问,“选他,你后悔了吗?”

兰楂欢摇了摇头,笑着说,“不后悔。

因为如果不尝试,我不会死心。

其他的选择可能会更糟糕。”

兰楂欢如实说,“顾文青,你不用同情我。

我不愁吃穿,我在W市风光无比。

我才是我最想要的。

人生,总有遗憾,没有完美。

比起其他人,我这是人上人的生活了。

比起帆布鞋,我还是喜欢高跟鞋的生活。”

顾文青看了看她脚上的帆布鞋,擦了擦眼泪笑,“兰楂欢,不愧是你。”

“怎么?

要不把帆布鞋还给我?

继续踩着你的高跟鞋爬?”

兰楂欢立马收回了脚,把昂贵的高跟鞋立马扔到了垃圾桶里,笑着说,“高跟鞋没了。

你要是忍心。

就脱了我的帆布鞋。”

顾文青无奈地摇了摇头,“都当妈的人了。

性子还和以前一样跳脱。

你就安心穿着吧。

可是,你脚都受伤了,别爬了,花点钱,找人把你抬下山吧。”

兰楂欢锁着眉头,立马制止,“别。

我可不下山。

半途而废不是我的风格。

我撑得住。

你快找你同事去吧。

我自己可以。”

顾文青起身,重新背上背包,回头看了她一眼,“那我可走了。

你自己小心。”

兰楂欢对着他挥了挥手告别,“放心。

我自己可以。

快走吧。”

兰楂欢看着顾文青离去的身影,心里万分的疼痛:或许这是她和顾文青这辈子的最后一面,以后还是再无交集的人生……顾文青走后十分钟,兰楂欢又重新拄着拐棍,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一边爬,一边心里骂着厉凌涯:“厉凌涯,你个王八蛋,结婚两年了,连个山都不陪老娘爬,竟让人笑话我了……”可是每爬一步,对厉凌涯的骂声便小一寸:她快累憨了,双腿打颤。

爬到角落里,找到个偏僻的地方,她再也忍不住了,坐在地上抱着脑袋嚎啕大哭,心里都是哀怨:“太他妈的累了,要累死了……”她从小这么个养尊处优的人,哪里受过这样的苦。

举目无亲,西下生疏的。

要不是因为她的婚姻,要不是因为厉凌涯那个王八蛋,她何苦跑到这里来没苦硬吃。

她越想越气,越哭越厉害,一个声音突然在她耳边响起,“我的大小姐,我陪你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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