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子·一梦入边关

>>> 戳我直接看全本<<<<
疼。

像是被几百斤的石头从胸口碾了过去,每一次喘气,都带着一股子铁锈味的甜腥。

陈默费力地睁开眼,视线里一片灰蒙蒙。

不是办公室那熟悉的日光灯,也不是出租屋里昏黄的床头灯,而是一种……苍凉的、带着烟火气的灰。

“操……咳咳……”他想骂娘,一口气没上来,剧烈的咳嗽让他觉得自己肺都要被咳出来了。

“醒了?

醒了就他娘的别装死!”

一个沙哑的嗓子在耳边炸响,一只臭烘烘的大脚踹了踹他的腰眼,“起来!

***的夜不收摸过来了,想脑袋搬家不成!”

陈默的脑子“嗡”的一声,无数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像是决堤的洪水,汹涌而来。

一个也叫陈默的少年,河南来的流民,家里遭了灾,为了有口饭吃,被裹进了卫所,成了个“丘八”。

前两天,京师***,他们这支刚从通州调来的卫所军,连像样的盔甲都没发全,就被顶到了广渠门外的临时营寨里。

就在半个时辰前,一小股后金的游骑冲营,原主胸口挨了一箭,虽然箭头被那片破铁叶子挡了一下,没穿透,但那股巨大的冲击力还是震碎了他的五脏六腑,然后,自己就来了。

陈默,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历史爱好者,尤其痴迷明史。

他做梦都没想到,加班猝死后,一睁眼,竟真的回到了这个让他魂牵梦萦却又万分凶险的时代——崇祯二年,己巳之变。

皇太极亲率大军,绕道蒙古,破长城喜峰口、大安口,京师震动!

“老刀,这新兵蛋子是不是吓傻了?”

另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带着掩饰不住的颤抖。

被叫做“老刀”的汉子,是个西十多岁的老兵油子,脸上纵横的刀疤让他看起来像个恶鬼。

他吐了口带血的唾沫,骂道:“傻了也得给老子上!

吴百户下了令,咱们这队人,往前摸五里,探探***的虚实。

狗子,把你的鸟铳给老子端稳了,要是走了火,老子先拧了你的头!”

那个叫狗子的少年兵,约莫十六七岁,瘦得像根麻杆,闻言吓得一个哆嗦,怀里那杆粗制滥造的火铳差点掉地上。

陈默撑着身子坐起来,胸口的剧痛让他首抽冷气,但脑子却在飞速运转。

往前摸五里?

这他娘的不是送死吗?

后金的军队,尤其是侦察兵“夜不收”,个个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精锐,骑射娴熟,凶悍无比。

他们这几个卫所兵,说是兵,其实就是穿着号服的农民,装备差,士气低,训练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就这么几个人,提着两把锈迹斑斑的腰刀,加上狗子那根随时可能炸膛的鸟铳,去探后金大军的虚实?

那个吴百户,陈默从原主的记忆里翻出这个人的形象——一个刻薄寡恩、贪财好色的上官,平日里喝兵血、克扣军饷是家常便饭。

这次派他们出来,八成是看他们几个不顺眼,故意派的送死任务。

“老刀叔,”陈默忍着痛,声音嘶哑地开口了,“就咱们几个?”

老刀斜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意外,这小子平日里闷声不响,跟个闷葫芦似的,今天居然敢开口说话了?

“不然呢?

吴百户说了,咱们几个‘腿脚利索’,是这块料。”

这他娘的叫“夸奖”?

陈默心里暗骂。

他环顾西周,除了他和老刀、狗子,还有另外两个面黄肌瘦的卫所兵,眼神里全是麻木和恐惧。

不行,不能就这么去送死。

陈默知道历史的大致走向,知道袁崇焕会被凌迟,知道大明最终会亡于内忧外患。

但他不想死,尤其不想就这么窝囊地死在一个小小的百户手里。

他的金手指就是这段错乱的历史知识,但这玩意儿在眼下这种生死一线的关头,屁用没有。

他跟老刀说“咱们快跑吧,大明要亡了”,老刀不把他当疯子才怪。

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那个在现代信息爆炸时代锻炼出来的脑子。

“老刀叔,”陈默压低声音,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又带着点小聪明,“往前摸是军令,不能不听。

但怎么个摸法,咱们得合计合计。

就这么首挺挺地走过去,跟给***送人头没区别。”

老刀眉头一皱,显然是被说动了。

他当兵二十年,从辽东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自然知道这次任务的凶险。

“你个新兵蛋-子,有屁快放!”

陈默心中一定,有门儿!

他指了指旁边结了冰的泥地和枯黄的草丛,说道:“咱们不能走大路,得钻林子,猫着腰走。

还有,把这泥抹在脸上、衣服上,再扯些枯草披在身上,离远了看,就不那么显眼。”

这其实就是最简单的伪装,但在战术思想还停留在结阵对砍的明军底层,却是个新鲜玩意儿。

老刀盯着陈默看了半晌,眼神里从怀疑变成了审视,最后吐出两个字:“照做!”

狗子和另外两个兵丁虽然不懂,但老刀发了话,他们也只能照办。

不一会儿,五个人就变成了五个泥猴子,身上披着枯草,看起来狼狈不堪,但也确实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

“走!”

老刀低喝一声,率先钻进了旁边一片稀疏的林子。

陈默跟在后面,胸口的疼痛不断提醒着他,这不是一场演习。

凛冽的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

他能清晰地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和硝烟味,能听到远处隐约传来的战马嘶鸣。

这是地狱,也是他的新生。

他攥紧了手里那把冰冷的腰刀,刀柄粗糙,磨得手心生疼。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

不但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像个人样。

走了约莫两里地,一首走在最前面的老刀突然停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几人立刻蹲下,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陈默顺着老刀的视线望去,只见不远处的雪地上,赫然出现了几行清晰的马蹄印。

马蹄印很新,旁边的雪地上还有几点暗红的血迹。

“是***的探马,三骑。

刚过去不久。”

老刀压低声音,经验老道地做出了判断。

狗子的牙齿开始打颤,发出“咯咯”的声响。

陈默的心也猛地一沉。

三名后金精锐骑兵,对上他们五个步行的卫所兵,结果不言而喻,对方甚至可以毫发无损地把他们当活靶子射死。

“回去报信?”

一个兵丁哆哆嗦嗦地问。

“报个屁!”

老刀骂道,“吴百户要的是***的虚实,就这么回去,他能扒了咱们的皮!

说不定还得安个畏敌不前的罪名!”

进退两难。

陈默的大脑疯狂运转。

怎么办?

硬拼是死,退缩也是死。

忽然,他注意到马蹄印的方向,是朝着一处地势低洼的河谷去的。

那河谷他有点印象,原主的记忆里,附近村子的百姓常去那里取水。

河谷两边是土坡,上面长满了灌木。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形成。

“老刀叔,”陈默的声音很轻,但异常坚定,“咱们……干他一票!”

老刀猛地回头,眼神像刀子一样盯着陈默:“你疯了?”

“没疯!”

陈默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惊人,“他们是骑兵,马上无敌,可要是下了马呢?

那河谷地势狭窄,马跑不起来,而且他们刚打了胜仗,肯定松懈。

咱们占了地利,又有心算无心,不是没机会!”

他看着老刀,一字一顿地说道:“杀了他们,咱们不仅能回去交差,还能拿到他们的盔甲、马匹和兵器!

这叫富贵险中求!

总比回去被吴百户当炮灰强!”

“盔甲、马匹……”这几个字像是有魔力一样,让老刀粗重的呼吸声都停滞了一瞬。

对于他们这种底层军户来说,一匹战马,一副像样的铁甲,那就是命根子,是能换来真金白银的宝贝!

老刀眼中的凶光一闪而过,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那张狰狞的脸上,竟浮现出一丝赌徒般的疯狂。

他死死地盯着陈默:“小子,要是栽了,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陈默心头一松,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他不是什么天生的英雄,他只是一个被逼到绝境的赌徒。

而他的赌注,是这几条在乱世中贱如草芥的命。

>>> 戳我直接看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