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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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毕业季的白衬衫六月的风裹着栀子花的甜香,吹得人心里发慌。

我蹲在宿舍楼下的梧桐树下,看着陈凯和周明远抱在一起拍毕业照,

白衬衫的袖口被风吹得鼓起,像两只展翅的鸟。“林溪,快来!” 陈凯朝我挥手,

阳光在他牙齿上跳。我跑过去时,周明远刚好松开手,转身的瞬间,

他的胳膊肘蹭过我的肩膀,带着洗过的肥皂清香。“这是我发小,周明远,

” 陈凯搂住我的腰,力道大得像要把我嵌进他身体里,“计算机系的大神,以后罩着你。

”周明远朝我笑,镜片后的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递过来的可乐罐上凝着水珠,碰到我手指时,

激起一阵细微的麻。“常听陈凯提起你,” 他说,“说你写的策划案拿了全校一等奖。

”我愣了愣。陈凯从不关心这些,他总说 “女孩子搞这些没用,以后我养你”。

那天的阳光格外烈,周明远白衬衫领口的扣子松开两颗,露出锁骨处一颗小小的痣,

像粒被皮肤吸进去的朱砂。他说话时,喉结轻轻滚动,那颗痣也跟着动,我盯着看了两秒,

慌忙移开视线,假装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散伙饭吃到半夜,陈凯喝得趴在桌上,

口水浸湿了毕业纪念册。周明远扶我把他架回宿舍,楼道里的声控灯忽明忽暗,

照得他侧脸的轮廓忽深忽浅。“他就这样,” 周明远替陈凯脱鞋时,

动作轻得像在摆弄易碎品,指尖捏着鞋跟,一点点把鞋从陈凯脚上褪下来,

“高中时跟人打架,被打得流鼻血,还硬撑着说没事。”我看着他替陈凯擦脸的手指,

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指腹上有层薄茧 —— 后来才知道,

那是常年敲代码磨出来的。“你好像很懂他。” 我说。他抬头时,

镜片反光刚好遮住眼睛:“我们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那天夜里,我躺在宿舍床上,

总想起周明远衬衫上的肥皂味。陈凯的白衬衫总是带着阳光晒过的暖,而周明远身上的凉,

却像井水浸过的西瓜,让人忍不住想多贪一口。我摸出手机,翻到白天拍的合照,

放大后看见周明远的袖口卷着,露出小臂上一道浅浅的疤,像条细小的蜈蚣。

第二章:红本本与白月光结婚那天,周明远是伴郎。他穿着陈凯的西装,袖口有点短,

露出里面的白衬衫 —— 跟毕业那天穿的那件很像,布料挺括,领口浆得笔直。

给我戴胸花时,他的指尖擦过我的耳垂,我猛地缩回脖子,他轻笑一声:“紧张?

”“才没有。” 我嘴硬,却听见自己的心跳撞在胸腔上,咚咚响。

陈凯在旁边拍周明远的肩膀:“悠着点,别吓着我老婆。” 周明远的手顿了顿,

把胸花系得很紧,缎带在我胸前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末端的流苏垂在锁骨窝里,

蹭得皮肤发痒。婚宴上,他替陈凯挡了不少酒。红酒顺着他的喉结往下淌,

在白衬衫上洇出片暗红,像朵突然绽放的花。我递过去的纸巾刚碰到他下巴,

就被陈凯抢了去:“我来我来,你别碰我兄弟的口水。” 周明远看着我笑,

眼睛在镜片后闪了闪,趁陈凯转身倒酒的间隙,飞快地用指尖沾了点我嘴角的口红,

在纸巾上印了个小小的红印,像颗被压扁的草莓。那天晚上,我在新房的镜子里发现,

胸前的蝴蝶结不知何时变成了死结,解了半天也没拆开,

最后还是周明远留下的小剪刀派上了用场 —— 他说 “陈凯总爱把东西系成死结”,

特意从家里带来的,剪刀柄上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被磨得发亮。婚后的日子像杯温水,

不烫也不凉。陈凯在国企上班,朝九晚五,回家就窝在沙发上打游戏。

周明远成了家里的常客,有时是送陈凯落在他那儿的文件,有时是拎着袋新鲜草莓,

说 “超市打折,买多了”。草莓总是挑得特别好,个个饱满,蒂上还带着新鲜的绿叶子,

不像陈凯买的,总带着几个烂疤。他第一次单独留下吃饭,是个下雨的周末。我炖了排骨汤,

放了玉米和胡萝卜,陈凯总说 “太甜,像娘们喝的”。周明远却喝了三碗,

说 “我妈以前也这么做”。他喝汤时会轻轻吹开浮油,

睫毛在眼睑下投出片小扇子似的阴影,喝汤的声音很轻,不像陈凯,

总是呼噜呼噜喝得满脸是汗。“陈凯说你不爱吃香菜。” 他突然说,

夹起我碗里的香菜扔进自己碟子里,筷子尖几乎碰到我的碗沿。

我愣住了 —— 我从没跟陈凯说过,只是每次在外吃饭,

周明远总会提前跟服务员说 “多放醋,不要香菜”。后来才知道,

他偷偷存了张我大学时的外卖订单截图,上面备注着 “不要香菜,多放醋”。雨停时,

他帮我收阳台上的衣服。风卷着我的连衣裙扫过他手臂,他伸手扶住晾衣绳的瞬间,

胸口贴在了我的后背。隔着两层薄衣,我能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比陈凯的快些,像擂鼓。

“小心着凉。” 他的声音就在耳边,带着点潮湿的水汽,我闻到他身上的须后水味,

是雪松调的,跟陈凯惯用的柑橘香完全不同。那天他走后,

我在洗衣篮里发现只他落下的袖口,浅灰色,绣着极小的字母 “Y”。我把它洗干净,

叠成小方块,塞进了梳妆台最下面的抽屉,跟我的婚戒放在一起。夜里睡不着时,

我会偷偷摸出来,指尖划过那针脚细密的字母,想象着他坐在灯下绣它的样子。

第三章:空床与未接来电陈凯被派去上海分公司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

我一个人睡在双人床上,总觉得左边的位置空得发慌,夜里会下意识地往那边滚,

醒来时却只摸到冰凉的床单。周明远来得更勤了,有时是修跳闸的电闸,他站在梯子上时,

我得仰着头递螺丝刀,能看见他衬衫领口露出的那截锁骨,和毕业时一样,

那颗痣静静地卧在那里;有时是换坏掉的灯泡,他会先把旧灯泡装进保鲜袋,

说 “小心碎玻璃”,不像陈凯,总是随手扔在垃圾桶里。每次离开前,

他都会往我冰箱里塞满速冻饺子,饺子包装袋上贴着便利贴,写着 “煮八分钟,

加半勺醋”。“陈凯说你不会做饭。” 他把饺子放进冷冻层时,背影对着我,肩膀宽宽的,

“这种是你爱吃的玉米猪肉馅。” 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弯腰的弧度,

想起毕业那天他替陈凯系鞋带的样子,也是这样微微弓着背,像只温顺的大型犬。

他的头发比毕业时长了些,发尾有点卷,我突然想伸手替他把额前的碎发捋上去。

平安夜那天,公司聚餐到深夜。我站在楼下等车,看见周明远的车停在路灯下。

“陈凯让我来接你。” 他摇下车窗,暖气扑面而来,混着他身上的雪松味,

“说怕你喝多了。”车里放着陈绮贞的歌,是我高中时最喜欢的。“你也喜欢她?

” 我惊讶地问,手指在膝盖上抠出浅浅的印。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顿:“以前听你跟陈凯打电话时提到过。” 我突然想起,

有次跟陈凯吵架,哭着说 “你根本不懂我喜欢什么”,电话那头隐约传来周明远的声音,

说 “让她静静”,然后陈凯的语气就软了下来。快到家时,

他突然说:“我明天要去北京出差。” 雪籽打在车窗上,噼啪作响。“去多久?” 我问,

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安全带扣,金属的凉意渗进皮肤。“一周。” 他侧过头,

路灯在他镜片上投下圈光晕,“有事给我打电话,别总麻烦别人。” 他说 “别人” 时,

语气有点重,像在吃醋。那个星期,我失眠了三晚。第四晚实在忍不住,翻出他落下的袖口,

放在鼻尖闻了闻,只剩点淡淡的洗衣粉味。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最终还是没按下拨号键,

只是在对话框里打了句 “北京冷吗”,又删掉了。他回来那天,我正在煮面条。门铃响时,

我以为是外卖,开门却看见他站在门口,头发上沾着雪,手里拎着个纸袋。

“北京的糖炒栗子,” 他把纸袋递给我,手指冻得发红,“趁热吃。

” 栗子是用牛皮纸袋装的,上面印着老字号的 logo,

我知道那家店要排队半小时才能买到。栗子壳裂开的瞬间,甜香漫了满室。我们坐在沙发上,

谁都没说话,电视里放着无聊的跨年晚会。他剥栗子的手法很熟练,指甲在壳上划道缝,

轻轻一掰就开,剥好的栗子仁放在我面前的碟子里,个个完整。我剥的却总是碎的,

他看了两秒,伸手拿过我手里的栗子,说 “我来吧”,指尖碰到我的指腹,像有电流窜过。

零点的钟声敲响时,他突然说:“陈凯下个月回来。” 我剥栗子的手顿了顿,

栗子壳的尖刺扎进掌心,渗出血珠。他递来创可贴的动作很快,指尖却在我掌心多停了两秒,

像在写字。“林溪,” 他说,声音低得像怕被人听见,“我们不能这样。

”我看着他衬衫第二颗纽扣,跟陈凯衣柜里那件白衬衫上的一模一样。毕业那年,

陈凯把那件衬衫丢在周明远宿舍,说 “太瘦了,给你穿”,后来就再也没要回来。

有次我去周明远家,看见那件衬衫挂在衣柜最显眼的位置,熨得平平整整。

第四章:爬山与未说出口的话陈凯回来那天,带了盒特产糕点。“明远说你爱吃这个。

” 他把糕点塞进我手里,胡子拉碴的脸在我额头蹭了蹭,“想我了没?

” 我看着他眼角的细纹,突然发现,他比周明远显老,笑起来时嘴角的纹路深得像刀刻。

糕点的包装盒上贴着张便利贴,是周明远的字迹:“每天吃一块,别多吃,会胖。

”周末我们约好去爬山。周明远开车来接我们,我坐在后排,看着他和陈凯在前面聊工作,

阳光透过车窗,在他发顶镀上层金边。他的头发比上次剪短了些,露出光洁的额头,

我想起他北京出差时发的朋友圈,是张故宫的雪景,配文 “有点冷”,我在下面点了赞,

他秒回了个微笑的表情。“明远最近谈恋爱了?” 陈凯突然问。

周明远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指关节泛白:“没,忙。”“我同事有个妹妹,人挺好的,

介绍你们认识?” 陈凯拍他肩膀。周明远的后视镜晃了晃,刚好照到我的脸:“再说吧。

” 后视镜里的他,眉头微微皱着,像有心事。爬到半山腰时,陈凯去买水,

我蹲在路边系鞋带。周明远站在我身后,替我挡住迎面来的风。“鞋带系成蝴蝶结,

不容易散。” 他弯腰时,呼吸拂过我的颈窝,带着薄荷糖的清凉。我猛地站起来,

差点撞到他下巴,他伸手扶我的瞬间,手心的温度烫得惊人,像揣了个小火炉。“别等了。

” 他低声说,声音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对谁都不好。” 他说 “等” 的时候,

眼神落在我胸前 —— 那里别着枚胸针,是上次他出差带回来的,说是 “陈凯让买的”,

但我知道,陈凯从分不清胸针和发卡的区别。我看着他手腕上的表,

是陈凯送他的三十岁礼物,跟我给陈凯买的那块是情侣款。表盘上的反光晃得我眼睛疼,

突然想起去年周明远生日,我偷偷给他买了条领带,藏在抽屉里三个月,

最后还是以陈凯的名义送了出去。他收到时,发了条朋友圈,说 “谢谢发小”,

配图是领带系在脖子上的样子,衬衫领口依旧松开两颗扣子。下山时,陈凯走在前面,

哼着跑调的歌。周明远跟我并排走,脚步放得很慢。“我下个月调回总部。” 他突然说,

“陈凯不知道,还没告诉他。” 我脚下的石子滚下去,砸在树根上弹开,

像颗没说出口的心。“挺好的。” 我说,声音有点哑,他伸手想替我拂去肩上的落叶,

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去,***裤袋里。晚上整理照片,陈凯拍了张我和周明远的背影。

他站在我身后半步,手微微抬起,像是想扶我,又停在半空。

背景里的夕阳红得像块融化的糖,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却始终没碰到一起。

我把这张照片设成了手机壁纸,又怕陈凯看见,换成了风景照,

却在相册里建了个加密文件夹,把它存了进去。第五章:袖口与未寄出的信周明远调走那天,

陈凯去送他。我站在阳台,看着他们在楼下拥抱,

周明远的行李箱上贴着张小小的猫贴纸 —— 是我去年随手贴在陈凯箱子上的,

后来陈凯嫌幼稚,揭下来扔了,不知怎么会跑到他箱子上。周明远弯腰拎箱子时,

我看见他衬衫下摆露出的一截腰,皮肤很白,像雪。他们开车离开时,

周明远的车在楼下多停了三分钟。我知道他在看阳台,却没敢探头,只是紧紧攥着窗帘,

指节发白。直到引擎声消失在街角,我才蹲在地上哭了起来,手里攥着那只浅灰袖口,

边角已经被我摩挲得发毛,上面的字母 “Y” 也磨得快看不见了。上个月整理旧物,

在毕业纪念册里发现张纸条,是周明远的字迹:“陈凯说你喜欢这家店的蛋糕,地址在背面。

” 背面的地址已经模糊,却能看出是我家附近的那家 —— 他搬走前,

我总在那家店买早餐,有时会碰到他,他说 “真巧”,手里拿着跟我同款的三明治。

昨天收到周明远的消息,只有张照片:他书桌的一角,放着只浅灰袖口,旁边压着张毕业照。

照片上,陈凯搂着我,他站在我们斜后方,笑得一脸坦荡,白衬衫的领口敞开着,

露出锁骨处那颗小小的痣。袖口旁边,还放着个小小的猫贴纸,跟他行李箱上的一模一样。

我盯着照片看了很久,突然想起毕业那天,他替我捡起掉落的发夹时,说 “这个很好看”。

那枚发夹,我戴了很多年,直到去年搬家时弄丢了,现在想来,

或许是掉在了周明远的车里 —— 那天他送我回宿舍,我在后座补觉,

醒来时头发乱得像鸡窝,他递给我一面小镜子,说 “头发上有片叶子”。

窗外的栀子花又开了,香得让人发晕。我拿起笔,在信纸上写下 “周明远” 三个字,

笔尖顿了顿,又改成 “陈凯”。信的最后,我写道:“今年的栀子花开得真好,

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还记得你衬衫上的肥皂味,记得你替我挡的酒,

记得你没说出口的那句 “我也是”。记得你剥栗子时熟练的样子,

记得你系鞋带时认真的侧脸,记得你每次欲言又止的眼神。但这些话,

大概永远也寄不出去了。就像那只浅灰袖口,只能藏在梳妆台最下面的抽屉里,

陪着我的婚戒,一起慢慢变老。就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永远隔着一个陈凯,不远不近,

刚好够得着回忆,却够不着未来。第六章:重逢在格子间周明调回总部的消息,

是我在部门会议上听到的。总监敲着投影仪遥控器,把新人事任命投在幕布上:“周明远,

新任技术部总监,下周到岗。”我握着笔的手突然打滑,笔尖在笔记本上戳出个墨点,

像颗没藏好的痣。旁边的同事撞了撞我胳膊:“听说他是行业大神,

以前在上海分公司带队拿过国家级奖项呢。” 我 “嗯” 了一声,

视线却飘向窗外 —— 楼下的香樟树又长高了,枝叶晃悠着,

像极了毕业那年周明远白衬衫的袖口。他到岗那天,穿着件深灰西装,比以前清瘦了些,

镜片换成了细框,露出更多眉眼。人事部领着他来各部门打招呼,走到我们策划部时,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半秒,随即伸出手:“周明远,以后请多指教。

”他的指尖碰到我掌心时,我猛地缩回手,差点碰倒桌上的咖啡杯。“林溪,

我们部门的主力。” 总监在旁边笑着打圆场,“你们以前认识?” 周明远的手悬在半空,

几秒后自然地收回裤袋:“陈凯的朋友,算认识。”那天下午,我去茶水间泡咖啡,

刚拧开瓶盖,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周明远站在饮水机旁,手里拿着个马克杯,

杯身上印着只卡通猫 —— 是我去年在公司年会上抽中的奖品,后来嫌幼稚,

随手放在了茶水间的闲置架上。“你也喝美式?” 他往杯子里倒热水,

蒸汽模糊了他的镜片。我捏着速溶咖啡袋,指尖被烫得发红:“嗯。” 他突然转身,

胳膊肘靠在吧台上,离我只有半步远:“陈凯说你最近总加班。”“项目忙。

” 我低头撕咖啡袋,粉末撒在吧台上,像层细雪。他伸手拿过纸巾,替我擦掉时,

指腹蹭过我的手背:“别太累,他会担心。” 他说 “他” 时,声音压得很低,

像在说给自己听。技术部和策划部在同一层楼,中间只隔了条走廊。

我总能在茶水间、电梯口、会议室碰到他。他开会时总坐在我对面,

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代码滚动得飞快,偶尔抬头记笔记,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

比总监的讲话声还清晰。有次讨论方案到深夜,他替我泡了杯热牛奶,杯沿上沾着点奶泡,

像只小胡子:“陈凯说你胃不好,少喝咖啡。”我盯着那杯牛奶,

突然想起陈凯上周来接我时,手里拎着的奶茶 —— 他总记不住我乳糖不耐,

每次都买全糖的。第七章:雨夜的共享伞初夏的雨来得急,下班时突然泼下来,

我站在公司门口,看着同事们三三两两共撑一把伞冲进雨里,手机在包里震动,

是陈凯的消息:“临时加班,你自己打车回家。”雨滴打在玻璃门上,噼啪作响。

我正翻着打车软件,头顶突然多了片阴影。周明远举着把黑色大伞,站在我身边:“顺路,

送你?” 伞骨上还挂着水珠,滴在他西装裤脚,洇出片深色的痕。车里放着舒缓的钢琴曲,

雨刷器左右摆动,发出规律的 “唰唰” 声。“你们的方案,我看了。” 他突然开口,

方向盘在手里轻轻转了个弯,“第三部分的技术实现,有点问题。” 我侧过头,

看见他侧脸的线条在雨幕里显得格外柔和,比开会时少了几分凌厉。“那怎么办?” 我问,

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包带。他腾出一只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份文件:“我改了几个方案,

你看看。” 纸张上的字迹工整有力,重点处用红笔标了出来,旁边还画着小小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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