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反抗还是屈服,人性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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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是一排低矮的砖瓦房,总共五间,每间大约二十平米,却要住十个人。

巴颂打开最左边一间的门,一股混杂着汗臭、脚臭、伤口腐烂的味道扑面而来,林默下意识地捂住鼻子,却被旁边的看守用电棍戳了一下后背,“嘶”的一声,电流顺着脊椎窜上来,麻得他差点跪倒在地。

“捂什么捂?

以后这就是你们的窝,闻习惯就好了。”

看守恶狠狠地说,把林默和其他九个男人推了进去。

宿舍里没有窗户,只有屋顶上一个破洞,阳光从破洞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一个圆形的光斑,光斑里漂浮着无数灰尘。

地面上铺着五张发黑的草席,每张草席上都堆着一床破烂的被子,被子上沾满了污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墙面斑驳,霉斑从墙角一首蔓延到屋顶,像一张张狰狞的鬼脸。

“各自找地方坐下,别乱动!”

巴颂靠在门框上,叼着烟,眼神扫过众人,“晚上十点锁门,早上六点开门,敢在外面乱逛的,打断腿!”

说完,他转身关上了门,门外传来“咔哒”一声,应该是上了锁。

宿舍里的人都沉默着,没人说话。

林默找了个靠近墙角的草席坐下,草席硬邦邦的,还带着一股潮湿的味道。

他旁边的男人就是之前被大壮踹倒的那个中年男人,约莫西十岁,穿着一件格子衬衫,袖口磨得发白,他捂着胸口,脸色苍白,显然还没从刚才的踹击中缓过来。

“你没事吧?”

林默小声问。

中年男人摇了摇头,没说话,只是往墙角缩了缩,眼神里满是恐惧。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是开锁的声音。

一个穿着厨师服的男人推着一辆小推车走进来,推车上放着十几个缺了口的碗,每个碗里都盛着半碗发黄的米饭,上面飘着几片烂菜叶,还有几滴黑乎乎的油星。

“吃饭了,每人一碗,别抢!”

厨师的声音很沙哑,他把碗挨个放在地上,转身就走,似乎不想在这里多待一秒。

众人都饿坏了,纷纷起身去拿碗。

那个叫小杰的青年走得慢了点,最后只剩下一个碗,他刚想弯腰去拿,一个看守突然冲了进来,手里拿着电棍,对着小杰的后背就是一下。

“妈的,动作这么慢,是不是不想吃?”

看守是个缅甸人,约莫三十岁,身材不高,但眼神很凶,他就是阿勇,后来林默才知道,这个人是大壮的手下,以虐待人为乐。

小杰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碗里的米饭撒了一地。

阿勇还不解气,又用电棍戳了小杰几下,边戳边骂:“给你吃就不错了,还敢磨蹭?

真把自己当少爷了?”

小杰蜷缩在地上,身体不停发抖,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却不敢哭出声。

宿舍里的人都低着头,没人敢上前阻止——刚才大壮和巴颂的凶狠还在眼前,没人想成为下一个被打的人。

林默紧紧握着手里的碗,指甲几乎嵌进掌心。

他看着小杰痛苦的样子,又看了看阿勇嚣张的嘴脸,心里涌起一股怒火,却被理智压了下去——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反抗只会换来更残忍的对待。

就在这时,一个坐在对面草席上的青年突然开口了:“别打了,他只是慢了点。”

林默抬头看去,青年约莫二十二三岁,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印着一所大学的校徽,他的右腿不自然地弯曲着,裤管空荡荡的,显然是受了伤。

他就是张明,后来成为林默第一个信任的人。

阿勇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有人敢反驳他。

他转过头,盯着张明,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你小子敢管我的事?

是不是忘了上次被打断腿的滋味了?”

张明的脸色变了变,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右腿,眼神里闪过一丝痛苦,但很快又坚定起来:“我只是说,别为难他,饭撒了,再给他一碗就是。”

“给你脸了是吧?”

阿勇勃然大怒,举起电棍就朝着张明走去。

林默心里一紧,刚想站起来,却被旁边的一个女人拉了一下——是李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分到了隔壁的女宿舍,可能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正好从门口经过。

李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头发整齐地扎在脑后,她的手腕上有几道浅浅的刀疤,像是用美工刀划出来的。

她对着林默摇了摇头,压低声音说:“别冲动,不值得。”

林默看着李娜的眼睛,那里面没有恐惧,只有一种经历过苦难后的冷静。

他咬了咬牙,又坐了回去,眼睁睁看着阿勇用电棍戳在张明的肩膀上。

张明闷哼一声,身体晃了晃,却没有倒下,他死死盯着阿勇,眼神里满是倔强。

“还敢瞪我?”

阿勇气急败坏,还要再打,门外突然传来巴颂的声音:“阿勇,别在里面墨迹,老板要开新人大会。”

阿勇狠狠瞪了张明一眼,放下电棍,啐了一口:“算你好运,下次再敢多嘴,打断你的另一条腿。”

说完,他转身走了出去。

宿舍里又恢复了沉默。

张明揉了揉肩膀,对林默笑了笑,那笑容有些苦涩:“别学我,反抗没用,只会让自己更惨。”

“你为什么要帮他?”

林默问。

“因为我知道被打的滋味。”

张明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腿,“我上个月想逃跑,被他们抓住了,打断了腿,还关了三天小黑屋,差点饿死。”

他顿了顿,声音压低,“在这里,只能装乖,等机会。”

林默点了点头,把自己碗里的米饭分了一半给小杰,又递了半碗给张明。

小杰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张明也没客气,接过碗,慢慢吃着,米饭己经凉了,还有点发馊,但没人敢浪费——在这里,能吃饱就是奢望。

李娜还站在门口,她对着林默和张明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林默看着她的背影,心里突然觉得,这个地狱里,或许还有和他一样,没有放弃希望的人。

晚上七点,所有新人都被集中到培训楼前的空地上。

空地上没有灯,只有几盏煤油灯挂在旁边的树上,昏黄的灯光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显得格外狰狞。

园区老板坤沙终于出现了——他约莫五十岁,穿着一件黑色的丝绸衬衫,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根拐杖,看起来文质彬彬,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但林默知道,这个人就是这个地狱的主宰。

坤沙站在一个高台上,目光扫过众人,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声音却像冰一样冷:“欢迎大家来到金孔雀园区,从今天起,你们就是这里的一员。

在这里,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好好培训,好好工作,只要能为我赚到钱,你们就能活下去,甚至能拿到‘奖金’;第二条,不听话,想逃跑,或者业绩不好,那就只能成为丛林里的肥料。”

他拍了拍手,两个看守押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上来。

男人双手被绑在身后,脸上满是伤痕,眼神里满是绝望。

林默认出他,是中午和自己一起下车的人,好像是因为偷偷哭,被看守发现了。

“这个人,中午在车上偷偷哭,还说要回家。”

坤沙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们说,他该选哪条路?”

没人说话,空气里只剩下煤油灯燃烧的“滋滋”声,还有远处丛林里传来的虫鸣。

坤沙笑了笑,对巴颂挥了挥手:“让他选第二条路,给大家做个示范。”

巴颂点了点头,从旁边的看守手里接过一根生锈的钢管,走到中年男人面前。

男人突然挣扎起来,大喊着:“我错了!

我再也不敢了!

求求你们放了我!”

巴颂没有理会,他举起钢管,猛地砸在男人的胳膊上。

“咔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空地上格外清晰,男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整个园区。

巴颂还没停手,又举起钢管,砸向男人的另一条胳膊,又是一声“咔嚓”,男人的惨叫变成了呜咽,最后瘫在地上,像一摊烂泥。

坤沙满意地点了点头,对众人说:“看到了吗?

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

现在,告诉我,你们要选哪条路?”

人群里一片死寂,每个人都在发抖,包括林默。

他看着地上的血渍被晚风吹散,又看着坤沙那张斯文的脸,突然觉得无比恶心。

他知道,在这里,尊严、良知、人性,都一文不值,活下去才是唯一的目标。

“我选第一条路。”

一个声音响起,是林默自己的声音。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口的,只知道如果不这样做,下一个被打断胳膊的人,可能就是他。

有了第一个人,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很快,所有人都小声说:“我选第一条路。”

坤沙满意地笑了:“很好,你们很聪明。

巴颂,带他们去休息,明天开始培训。”

说完,他转身走进培训楼,留下一地狼藉和一群绝望的人。

林默跟着人群往宿舍走,月光透过丛林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他回头看了一眼培训楼前的空地,那个中年男人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

他握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流出了血。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那个在深圳写字楼里敲代码的普通文员林默己经死了,现在活着的,只是一个想在地狱里活下去的躯壳。

但他心里还有一丝微弱的火苗——他不能就这样认命,他要活下去,要离开这里,要让这些恶魔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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