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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兵士行进在攻打多伦茨堡的路上,打算与伯爵雇佣的几支佣兵团汇合于一处小邑,他们没有先头部队,也没有侦察兵。

这支部队大部分是征召兵,首白说就是群拿起草叉的农民,稀稀拉拉地拖在队伍后面,真正的主力是打头的三百脱产骑士。

坐在颠簸的驴车上,邱清宇食指挠挠面颊,开始复盘昨天的经历。

他庆幸昨天没有斩首干掉雷蒙德,这样做哪怕能立即干崩这支军队的士气,造成的流兵对他和村民依旧是很大的危险因素。

其实他很清楚他现在能被优待并非是他讲得故事很好,或许随便拉个学生能在相关历史事件上讲得比他更加生动。

而在于抓住了“奇”。

凭借吹牛逼,雷蒙德深感邱清宇远渡重洋的不易,大手一挥赞助了一百金币,用于他日后回国。

要知道,灰色骑士巴兹索的项上人头涨了价也才10枚金币。

这让邱清宇看着他那张脸怎么看怎么顺眼。

大腮帮子、八字撇胡、浓眉大眼以及逆天的马尾大背头,突然觉得伯爵哥长得像牙叔。

在第一晚,他从启动资金分出10金币,和伯爵手下百夫长道格兑换了大袋铜币和少量银币。

找到机会悄悄塞给多特尔姐弟俩,并叮嘱不要漏财。

临行前亨利站在路边兴奋地挥手,为他送别,他的年纪或许还不能很好理解离别,而半大姑娘多特尔只站了一会便跑回屋子,抱着褥子低声哭泣。

深感靠嘴皮子作为幕僚不是长久之计,邱清宇在路途中也一展能力。

他以唐朝唐古拉家族有一秘传圣光射术为由,邀请伯爵一观。

费力张短弓,搭着箭的姿态看起来不伦不类。

正当雷蒙德要对他射术表示怀疑时,放弓,箭羽离弦的刹那,镭射顺着箭的轨迹射出,装出一副好像是通过射箭射出耀眼黄色光束的样子。

兵士搬过来靶子,厚实的木板被灼烧出胸口般的大洞。

这给雷蒙德看得大腮帮子差点脱了臼,周围的兵士更是投来畏惧夹杂着敬仰的目光。

雷蒙德也把这能力当成巫术,他真以为是射箭秘术,急忙向邱清宇求助。

人形电灯泡邱清宇自然摇头,以没有唐朝一珍物,黄龙涎为引子拒绝他。

回到眼前。

“唐古拉伯爵真是射术高超,真希望您能早点回归故里。

我也愿意献上重礼,和伯爵家族结成盟友啊,哈哈哈。”

坐在驴车另一边的雷蒙德说完像只呆头鹅,嘎嘎大笑。

这伯爵也算得上平易近人,邱清宇不会骑马他便下马一同坐上了驴车,不甚在意。

邱清宇内心摇摇头,雷蒙德对他够义气,可惜自己所讲全乃谎言。

“说来雷蒙德伯爵此次出战有多少人?”

“我有手下精锐三千,还有两支佣兵团和零散佣兵不计其数。”

他竖了竖手指。

邱清宇只想拥有隐形的手替自己扶额,连兵力都算不清楚还打鸡毛仗啊。

“当然,这些佣兵团自然冲在前面,由我的部队压阵,不然,这些泥巴种哪会干事,哼。”

“说起来,没请到鹰之团真是可惜,明明我己经出了大价钱。”

“鹰之团?”

邱清宇忙问。

于是伯爵开始介绍鹰之团的情况。

近来切斯特郡,有一支叫鹰之团的新锐佣兵团,扩张迅猛,他们的团长白鹰格里菲斯更是恐怖如斯,不仅智勇无双,而且貌如天人。

“这鹰之团团长,真有这么厉害?

他多少岁了?”

“额,据说,年龄才十五六不到,比我的扈从还要年幼。”

邱清宇思维发散,眼前鹰之团看来己经度过起步阶段,又感觉古怪,提出猜想。

“有没有可能,鹰之团被守城方以更高的价格雇佣了。”

雷蒙德一愣,低头摸了摸下巴,突然意识到这种可能性。

“无所谓,您的军力如此雄壮,想必白鹰见了反倒倒戈。”

“是这个理。

是这个理!

干杯,唐古拉伯爵!”

两人银质酒器碰撞,邱清宇将酒杯凑到嘴边,鼓足劲打算一饮而尽。

哐当一声,驴车猛然起伏,趟过石块。

两人相顾,杯中空空,皆是喝了一脸。

部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小邑,此地己有赶赴而来的佣兵团,临时的营地嘈杂而混乱。

跟着雷蒙德上前,邱清宇注意到有十几个佣兵正围着一少年调笑。

“小东西,滚回去喝***奶罢!

哈哈哈!”

“这种战场不是你这小屁孩待的地方。

明白吗!”男孩身形精瘦,之所以称他为男孩是因为他的头身比依然是孩子的数据,还有着孩子的可爱。

见他带着覆面盔,15岁的年纪套着成人的半身甲,以及手一首搭在背后那柄比他人还高出半个头的制式巨剑上。

他冷漠的目光透过覆面盔,不断观察着周围的佣兵,一丝杀意在其中增长。

不是《剑风传奇》那个身心充斥着痛苦却依然坚韧堪比他的斩龙剑的***,格斯,还能是谁呢?

“只要有那个烙印,无论你在哪里,都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会让你逃掉的。

你的愤怒、你的悲痛、你的痛苦也是,你的恐惧也是,全是我们的……!”

邱清宇一看到他便想起这段话。

他知道这群人要是开始动手,下一秒就得东一块西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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