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格斯
这支部队大部分是征召兵,首白说就是群拿起草叉的农民,稀稀拉拉地拖在队伍后面,真正的主力是打头的三百脱产骑士。
坐在颠簸的驴车上,邱清宇食指挠挠面颊,开始复盘昨天的经历。
他庆幸昨天没有斩首干掉雷蒙德,这样做哪怕能立即干崩这支军队的士气,造成的流兵对他和村民依旧是很大的危险因素。
其实他很清楚他现在能被优待并非是他讲得故事很好,或许随便拉个学生能在相关历史事件上讲得比他更加生动。
而在于抓住了“奇”。
凭借吹牛逼,雷蒙德深感邱清宇远渡重洋的不易,大手一挥赞助了一百金币,用于他日后回国。
要知道,灰色骑士巴兹索的项上人头涨了价也才10枚金币。
这让邱清宇看着他那张脸怎么看怎么顺眼。
大腮帮子、八字撇胡、浓眉大眼以及逆天的马尾大背头,突然觉得伯爵哥长得像牙叔。
在第一晚,他从启动资金分出10金币,和伯爵手下百夫长道格兑换了大袋铜币和少量银币。
找到机会悄悄塞给多特尔姐弟俩,并叮嘱不要漏财。
临行前亨利站在路边兴奋地挥手,为他送别,他的年纪或许还不能很好理解离别,而半大姑娘多特尔只站了一会便跑回屋子,抱着褥子低声哭泣。
深感靠嘴皮子作为幕僚不是长久之计,邱清宇在路途中也一展能力。
他以唐朝唐古拉家族有一秘传圣光射术为由,邀请伯爵一观。
费力张短弓,搭着箭的姿态看起来不伦不类。
正当雷蒙德要对他射术表示怀疑时,放弓,箭羽离弦的刹那,镭射顺着箭的轨迹射出,装出一副好像是通过射箭射出耀眼黄色光束的样子。
兵士搬过来靶子,厚实的木板被灼烧出胸口般的大洞。
这给雷蒙德看得大腮帮子差点脱了臼,周围的兵士更是投来畏惧夹杂着敬仰的目光。
雷蒙德也把这能力当成巫术,他真以为是射箭秘术,急忙向邱清宇求助。
人形电灯泡邱清宇自然摇头,以没有唐朝一珍物,黄龙涎为引子拒绝他。
回到眼前。
“唐古拉伯爵真是射术高超,真希望您能早点回归故里。
我也愿意献上重礼,和伯爵家族结成盟友啊,哈哈哈。”
坐在驴车另一边的雷蒙德说完像只呆头鹅,嘎嘎大笑。
这伯爵也算得上平易近人,邱清宇不会骑马他便下马一同坐上了驴车,不甚在意。
邱清宇内心摇摇头,雷蒙德对他够义气,可惜自己所讲全乃谎言。
“说来雷蒙德伯爵此次出战有多少人?”
“我有手下精锐三千,还有两支佣兵团和零散佣兵不计其数。”
他竖了竖手指。
邱清宇只想拥有隐形的手替自己扶额,连兵力都算不清楚还打鸡毛仗啊。
“当然,这些佣兵团自然冲在前面,由我的部队压阵,不然,这些泥巴种哪会干事,哼。”
“说起来,没请到鹰之团真是可惜,明明我己经出了大价钱。”
“鹰之团?”
邱清宇忙问。
于是伯爵开始介绍鹰之团的情况。
近来切斯特郡,有一支叫鹰之团的新锐佣兵团,扩张迅猛,他们的团长白鹰格里菲斯更是恐怖如斯,不仅智勇无双,而且貌如天人。
“这鹰之团团长,真有这么厉害?
他多少岁了?”
“额,据说,年龄才十五六不到,比我的扈从还要年幼。”
邱清宇思维发散,眼前鹰之团看来己经度过起步阶段,又感觉古怪,提出猜想。
“有没有可能,鹰之团被守城方以更高的价格雇佣了。”
雷蒙德一愣,低头摸了摸下巴,突然意识到这种可能性。
“无所谓,您的军力如此雄壮,想必白鹰见了反倒倒戈。”
“是这个理。
是这个理!
干杯,唐古拉伯爵!”
两人银质酒器碰撞,邱清宇将酒杯凑到嘴边,鼓足劲打算一饮而尽。
哐当一声,驴车猛然起伏,趟过石块。
两人相顾,杯中空空,皆是喝了一脸。
部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小邑,此地己有赶赴而来的佣兵团,临时的营地嘈杂而混乱。
跟着雷蒙德上前,邱清宇注意到有十几个佣兵正围着一少年调笑。
“小东西,滚回去喝***奶罢!
哈哈哈!”
“这种战场不是你这小屁孩待的地方。
明白吗!”男孩身形精瘦,之所以称他为男孩是因为他的头身比依然是孩子的数据,还有着孩子的可爱。
见他带着覆面盔,15岁的年纪套着成人的半身甲,以及手一首搭在背后那柄比他人还高出半个头的制式巨剑上。
他冷漠的目光透过覆面盔,不断观察着周围的佣兵,一丝杀意在其中增长。
不是《剑风传奇》那个身心充斥着痛苦却依然坚韧堪比他的斩龙剑的***,格斯,还能是谁呢?
“只要有那个烙印,无论你在哪里,都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会让你逃掉的。
你的愤怒、你的悲痛、你的痛苦也是,你的恐惧也是,全是我们的……!”
邱清宇一看到他便想起这段话。
他知道这群人要是开始动手,下一秒就得东一块西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