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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南筝,他们都说我是疯子。但我觉得,沈厌比我疯得更彻底。他居然敢用死来惩罚我。

只能说,他还是不够了解我。第1章 有趣的玩具我叫南筝,有钱,特别有钱,而且无聊。

我们这个圈子里,要么是舔着我的哈巴狗,要么是怕我的缩头乌龟。直到我注意到了沈厌。

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霸,长得那叫一个清冷禁欲,跟朵高岭之花似的。但有一次,

我在巷子里看见他打架,那双眼睛里不是冷静,是种要跟人同归于尽的疯劲儿。有意思。

我决定,这个玩具,归我了。我开始“特别关照”他。当众把他的课本扔进水池里,

看着他一本本捞起来。在他打饭的时候,“不小心”把菜扣在他身上。

找人散播他为了钱傍富婆的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我以为他会愤怒,会反抗。但他没有。

他只是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看着我,然后默默擦干净身上的污渍。这反应,太无趣了。

我快要失去耐心了。直到那天,我在酒吧包厢和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

朋友起哄让我找个乐子。我看见了在隔壁包厢打工的沈厌。我把他叫过来,

指着桌上那杯我刚调好的,混了烟灰、啤酒和芥末的“特饮”,笑着说:“喝了它,

给你一万块。”周围的人都跟着起哄,看他笑话。沈厌看着那杯恶心的东西,又看向我,

眼神黑沉沉的。他看了好几秒,然后端起来,仰头,喉结滚动,一滴不剩地喝了下去。喝完,

他抹了把嘴角,直勾勾地看着我:“钱呢?”我笑着抽出一沓现金,没递给他,而是抬手,

轻轻拍着他的脸:“学几声狗叫,这些都是你的。”包厢里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都觉得我过分了。沈厌的脸白了,嘴唇紧抿。我以为他终于要爆发了。下一秒,

他扯了扯嘴角,真的开口:“汪。汪汪。”声音不大,但清晰无比。我愣住了,

随即是更大的兴奋。我把钱扔在他身上,红色的钞票散落一地。他蹲下去,一张一张地捡,

脊背挺得笔直,像个虔诚的信徒。我踩住他正要捡起的一张钞票。他抬头看我。我俯下身,

声音带着蛊惑:“沈厌,你骨子里,比谁都贱,比谁都疯。”他盯着我,眼睛里有血丝,

但更多的是某种被看穿后的狂热。“是,南筝小姐。只有你看得出来。”他说道。从那天起,

我知道,我找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玩具。而他,也找到了他心甘情愿臣服的主人。

第2章:瘸狗才是好狗我对沈厌的“驯养”变本加厉。他越来越顺从,

甚至在我折磨他的时候,眼神里会流露出一种近乎享受的痴迷。这让我很满意,

但也有一丝不安。我觉得我好像不是在驯服一条疯狗,而是在喂养他内心更深的疯狂。不行,

得再加点码。我生日那天,办了个巨大的派对。我那个名义上的未婚夫,

顾家的顾承泽也来了,装得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其实眼里全是算计,让人倒胃口。

沈厌也来了,站在角落,像一道沉默的影子。顾承泽端着酒凑近我,低声道:“南筝,

玩归玩,别太过火。那种底层爬上来的东西,脏得很,小心沾一身腥。”我笑了,

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角落的沈厌听到:“脏?洗洗不就干净了。再说了,狗嘛,

听话就好。”我看见沈厌的拳头骤然握紧,然后又缓缓松开。派对进行到***,

我当众宣布:“今天开心,送大家个乐子。”我看向沈厌,勾了勾手指。他走过来,

每一步都走得很稳。我指着落地窗外,那个巨大的、带着假山和喷泉的游泳池:“跳下去。

”现在是深秋,水冷得刺骨。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沈厌看着我,眼神像是在确认什么。

我挑眉:“怎么?我的话不管用了?”他没再犹豫,转身,推开玻璃门,在众人的惊呼声中,

“噗通”一声跳进了冰冷的池水。他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很快就稳住,抹了把脸,看向我。

我端着酒杯,走到池边,笑靥如花:“游一圈,叫几声,给大家助助兴。”他在冰冷的水里,

真的开始游,一边游,一边发出压抑的:“汪……汪……”岸上的人,有的在笑,

有的面露不忍,顾承泽则是皱着眉看我。我却只看着水里的沈厌,他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但眼睛亮得吓人,死死地盯着我,像是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我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他还是不反抗。等他爬上来,浑身湿透,瑟瑟发抖时,我丢给他一条干毛巾。他接过,

却没擦,只是看着我:“南筝小姐,开心了吗?”“一般。”我转身想走。突然,

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吓人。

我甚至能感觉到他滚烫的皮肤和在冰水里浸透的寒意交织。“那怎么样,您才会更开心?

”他声音低哑,带着一种危险的诱惑。我看着他眼底翻滚的黑色浪潮,笑了,

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除非……你再也离不开我。”第二天,我收到消息,

沈厌昨晚回去就发高烧,引发急性肺炎,住院了。我去医院“探望”他。VIP病房里,

他躺在苍白的病床上,脆弱得像一碰就碎。见我进来,他挣扎着想坐起来。我按住了他。

“真可怜。”我抚摸着他因为输液而冰凉的手背。他反手握住我的手指,

贴在他滚烫的额头上:“南筝小姐,我昨晚梦到您了。”“梦到我什么?

”“梦到您……打断我的腿。”他眼神迷离,带着高烧的混沌和一种奇异的兴奋。“这样,

我就只能用爬的,也只能爬到您身边。”我心脏猛地一跳。这个疯子。我抽回手,

冷笑:“那你梦得还不够美。”几天后,他出院了。我决定满足他的要求。我开车去接他,

带他去了郊外一段废弃的盘山公路。山顶,风吹得很大。我靠着车门,看着他清瘦的背影,

开口:“沈厌,你自己选,左腿还是右腿?”他回过头,脸上没有任何意外,

反而有一种近乎解脱的愉悦:“您来决定。您碰过的,都是好的。

”我从车里拿出一根早准备好的金属球棍。“趴下。”我说。他顺从地趴在地上,

甚至主动将左腿伸了出来。我举起球棍,没有一丝犹豫,用尽全力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脆响,混着他压抑的闷哼。他痛得浑身蜷缩,额头上瞬间冒出豆大的汗珠,

脸色惨白如纸。我扔下球棍,走到他面前,蹲下,用指尖擦去他额角的汗:“疼吗?

”他艰难地抬起头,脸上居然扯出一个扭曲的笑:“……是您给的……都甜。”然后,

他拖着那条断腿,用胳膊肘撑着地,一点一点,艰难地爬到我脚边,低下头,

虔诚地吻了吻我的鞋尖。“现在……”他喘着粗气,眼神狂乱而满足。

“我永远是您的瘸狗了。南筝小姐。”看啊,这就是我一手打造出来的,最完美的作品。

第3章:迂回的占有沈厌的腿瘸了,但他似乎更快乐了。他几乎摒弃了所有社交,

像一道真正的影子,活在我的周围。我需要他时,他会出现。我不需要他时,

他就在我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地方,安静地待着。但这种绝对的顺从,久了,

又让我觉得乏味。我需要新的***,看他为我付出更惨痛的代价。机会很快来了。

我父亲那边一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我名义上的弟弟,因为急性肾衰竭住院了,需要换肾。

家里配型都不成功。父亲为此焦头烂额,倒不是多疼那个儿子,而是怕事情传出去,

影响他的颜面和公司股价。我看着这场闹剧,心里有了个绝妙的主意。我把沈厌叫来。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因为腿脚不便,走路有些微跛,却更添了一种破碎的美感。

我直接开口,带着命令的口吻:“我弟弟需要一颗肾,你去配型。”他甚至没有一丝犹豫,

只是平静地看着我:“好。”这种毫不迟疑的顺从,几乎让我以为他失去了痛觉。但我知道,

他不是没有感觉,他只是把所有的感觉,都扭曲成了对我病态的奉献。配型结果很快出来,

居然奇迹般地吻合。手术前夜,我去医院看他。他躺在苍白的病床上,眼神清亮,

没有丝毫对手术的恐惧。“你就不问为什么?”我难得有了一丝好奇。他笑了,

那笑容纯净又癫狂:“我的命都是您的,何况一颗肾。”手术很顺利。

他的肾被移植给了我那个便宜弟弟。我去病房看他。他比上次断腿时还要虚弱,

脸色透明得像纸。见我进来,他眼睛亮了一下。“疼吗?”我又问了同样的问题。他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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