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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我叫陈决。

为我爱的女人许曼,为我所谓的兄弟陆飞扬,我双手染血,从底层爬上牌桌,赢下了一座地下王国。

我把一切都给了他们。

换来的,却是在我赢得最后一局,身中数枪后,被他们亲手推入江水。

江水很冷,他们的心更冷。

再睁眼,我回到了三年前。

回到了一切悲剧开始之前,那个还叫“阿决”的穷小子,第一次踏入“不夜城”赌场的晚上。

这一次,我什么都不要了。

不要爱情,不要兄弟。

我只要债。

血债。

陆飞扬,许曼,还有那些曾经背叛我,嘲笑我,踩在我尸骨上享受荣华的人。

你们的盛宴,到头了。

牌局已经开始。

而我,就是庄家。

1冰冷的江水灌进肺里的感觉,又一次把我呛醒。

我猛地坐起来,大口喘着气。

周围不是江底,没有那辆和我一起沉下去的劳斯莱斯。

是个人声鼎沸的赌场。

空气里混着烟味、廉价香水味,还有一种钱和欲望发酵后的酸臭。

熟悉。

太熟悉了。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手。

干净,没有伤疤,指节分明,甚至还有点因为营养不良透出的苍白。

这不是那双沾满血腥,为陆飞扬打下江山的手。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年轻,紧绷。

然后我从裤兜里掏出手机。

一个破旧的老款诺基亚,屏幕上贴着一张劣质的膜,边缘已经起泡。

屏幕亮起,显示着时间。

三年前的今天。

我第一次走进“不夜城”的日子。

我真的回来了。

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然后又猛地松开。

不是狂喜,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冰冷。

老天爷给了我再来一次的机会。

不是让我重新开始。

是让我回来,讨债。

“喂,小子,发什么呆?

不玩就滚开,别占着位置!”

一个粗壮的胳膊推了我一把。

我抬头,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脖子上戴着一条比我手指还粗的金链子。

我记得他,豹哥。

“不夜城”的看场,陆飞扬手下的一条小头目。

上一世,就是他,把我带到了陆飞扬面前。

也是他,在我死后,第一个跳出来骂我***,说我活该被飞扬哥利用。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眼神很平静。

豹哥被我看得有点发毛,他皱起眉头。

“看什么看?

信不信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他身后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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