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换错的襁褓与二十年的鸡飞狗跳大周朝,永安县。这县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横竖三条主街,把城中心的鼓楼围在中间,每日里卯时敲钟开市,酉时鸣金收摊,
日子过得像鼓楼顶上的铜壶滴漏,不疾不徐,却也自有章法。县里有两户人家,
说出来都算有头有脸,只是这“有头有脸”的路数,却大相径庭。东边的苏家,
是正经的书香门第。老爷苏文渊,年轻时也是科举场上走出来的人物,曾在翰林院做过编修,
一手文章写得锦绣,一手好字更是被县里的文人奉为圭臬。可惜他性子太直,
看不惯官场里的弯弯绕绕,没待几年就辞官归了乡,在自家宅院里开了个“启蒙书院”,
教些七八岁的蒙童念书。苏老爷教书极严,三字经百家姓背不全的,手心少不了要挨戒尺,
可偏偏他讲书又生动,什么“昔孟母,择邻处”,能给你讲出孟母三迁时遇到的街坊趣事,
连最调皮的孩子都能听得入迷。苏家夫人柳氏,是邻县举人柳家的女儿,
性子温婉得像江南的春水,说话总是细声细气,见人先带三分笑。她一手簪花小楷写得极好,
县里的夫人小姐们,谁不想求一幅她的字当帖学?只是柳氏身子骨弱,常年汤药不离口,
院子里的药炉,几乎就没熄过火。西边的沈家,则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富户。老爷沈万山,
是个传奇人物。据说他年轻时家里穷得叮当响,十三岁就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从挑夫做起,
凭着一股子机灵劲儿和不怕死的狠劲,硬是在乱世里攒下了偌大的家业。如今沈家的商铺,
从南头的绸缎庄开到北头的粮铺,连县衙采买笔墨纸砚、过年过节发的福利,
都得看沈万山的脸色。沈老爷没读过多少书,却有个本事,听算盘珠子一响,
就知道账本上有没有猫腻,看一眼客商的脸色,就知道这生意能不能成。沈夫人王氏,
更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是沈万山走江湖时认识的,
据说当年还帮着沈万山打跑过劫道的毛贼,一手飞镖使得出神入化。嫁给沈万山后,
她也没学那些夫人的娇柔做作,嗓门依旧洪亮,力气也不输一般汉子,家里的伙计偷懒耍滑,
被她逮着了,能指着鼻子骂半个时辰,骂得你狗血淋头还挑不出错处。可她也护短,
谁要是敢欺负沈家的人,她第一个提着棍子冲上去。这两户人家,原本一个在东一个在西,
除了逢年过节在县衙的宴席上碰面点头,平日里没什么交情。可缘分这东西,偏就这么巧。
二十年前,惊蛰刚过,永安县还带着点料峭的春寒,苏家夫人柳氏和沈家夫人王氏,
竟在同一天动了胎气,被抬进了县里最大的医馆“保和堂”的产房。保和堂的产房在二楼,
就两间房,紧挨着。那天也邪门,除了柳氏和王氏,还有两个镇上的妇人也凑在这天生孩子,
一时间,二楼产房外的走廊里,脚步声、稳婆的吆喝声、婴儿的啼哭声混在一起,
乱得像个菜市场。柳氏先生,是个女儿,哭声不大,像只小猫似的。稳婆抱着孩子,
用早就备好的襁褓一裹,放在旁边的襁褓堆里,又匆匆进了产房给柳氏处理后续。
没过半个时辰,王氏也生了,也是个女儿,哭声洪亮得能掀了屋顶。
另一个稳婆手忙脚乱地接了生,也用襁褓一裹,随手放在了那堆襁褓里。当时正是饭点,
两个稳婆忙了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想着孩子都裹好了,一时半会儿没人动,
就嘱咐了旁边一个帮忙的小丫鬟看着,转身下楼吃饭去了。那小丫鬟才十二岁,
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看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丫头,觉得新鲜,伸手摸了摸这个的脸蛋,
又戳了戳那个的脚丫,摆弄来摆弄去,等稳婆吃完饭上来,两个孩子的位置早就乱了套。
稳婆也没细看,只想着苏家是书香门第,襁褓该是素雅些的,沈家是富户,
襁褓定是花哨些的,就凭着这点印象,抱起孩子就往产房送。就这么一个疏忽,
两个本该沿着各自人生轨迹长大的女娃,命运的齿轮,咔哒一声,错了位。苏家的真千金,
被沈家抱回了家,沈万山看着襁褓里那个皱巴巴的小丫头,笑得合不拢嘴,大手一挥,
取名沈金珠——沈家的掌上明珠,多实在。沈家的真千金,被苏家接回了府,
苏文渊看着女儿那双乌溜溜的眼睛,觉得颇有灵气,沉吟半晌,取名苏清沅——清澈如水,
源远流长,够文雅。这一错,就是二十年。二十年里,沈金珠在沈家,
过的是蜜里调油的日子。沈万山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
捧在手里怕摔了。绸缎庄刚到的新料子,第一个给她做衣裳;南边运来的新奇果子,
第一个给她尝鲜。可这沈金珠,却半点没继承沈家的基因。王氏想教她管家理事,
让账房先生教她算盘,她拨了没两下,就皱着眉头说:“娘,这珠子噼里啪啦的,
吵得我头疼,不如让我看会儿医书?”沈万山想带她去商铺见见世面,
让她学学怎么跟客商打交道,她到了绸缎庄,别的不看,就盯着掌柜的手上长的冻疮,
一个劲地说:“掌柜的,你这冻疮得用生姜擦,再涂上天南星膏,保管好得快。
”气得沈万山直骂:“我沈家是做买卖的,不是开医馆的!”她不喜欢金银首饰,
觉得戴着沉;不喜欢胭脂水粉,觉得呛得慌。最大的爱好,就是窝在自己的小院里,
捧着本医书看得津津有味,或者蹲在院子里,摆弄那些花花草草——不过不是为了赏花,
是为了研究哪些能入药。有一次,王氏给她请了个女先生,教她女红。先生教她绣牡丹,
她绣了半天,把牡丹绣得像朵西兰花,还振振有词:“娘,这西兰花多好,既能观赏,
又能吃,还能清热润肺。”气得女先生第二天就辞了工,
说自己教不了这般“有想法”的学生。王氏看着这个一天到晚捧着药罐子的女儿,
不止一次跟沈万山抱怨:“老沈,你说这金珠,是不是投错胎了?哪点像我们沈家的人?
我看她倒像是苏夫子家的丫头,一股子书呆子气!”沈万山总是哈哈一笑:“像谁不重要,
是咱们的女儿就好。爱看书总比出去惹是生非强。”而苏清沅在苏家的日子,
那简直是一部活生生的“混世魔王成长记”。
苏文渊一心想把女儿培养成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刚启蒙就教她读《论语》。
可苏清沅坐不住,听不了三句就东张西望,要么就借口要上茅房,
溜出去跟院子里的小厮玩弹弓。有一次,苏文渊让她抄《诗经》,她拿着毛笔,
蘸了满满一砚台墨,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在墙上画了只张牙舞爪的老虎,
还得意洋洋地说:“爹,你看我画的老虎,比书里的字好看多了吧?
”气得苏文渊差点把手里的戒尺捏断。柳氏性子软,舍不得打骂,
只能柔声细语地劝她学些女儿家的活计。教她绣荷包,她能把绣花针当成暗器,
扔得比谁都远;教她插花,她能把好好的花瓶打碎,说要看看里面是不是藏了宝贝。
她最大的爱好,是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跟书院里的男童打架。有一次,
邻街张屠户的儿子欺负书院里的小蒙童,苏清沅上去三拳两脚就把那小子揍得鼻青脸肿,
还叉着腰说:“以后再敢欺负人,我打断你的腿!”张屠户找上门来理论,
苏清沅梗着脖子说:“是他先动手的,我是替天行道!”气得张屠户吹胡子瞪眼,
最后还是苏文渊好说歹说,赔了医药费,才把这事了结。
苏文渊看着这个上蹿下跳、一身匪气的女儿,抚着胸口叹气:“我苏家世代书香,
怎么就出了这么个……这么个活阎王!”柳氏只能抹着泪,给丈夫顺气:“罢了罢了,
女孩子活泼点好,健康就好。”日子就这么鸡飞狗跳地过着,转眼,
就到了两位小姐及笄之年。及笄礼刚过,两家就开始为女儿的婚事操心了。
沈家看中的是邻县知府赵大人的公子,赵文轩。这赵公子年方十八,中过举人,
据说温文尔雅,学问出众,一手好字堪比苏文渊。沈万山觉得,自家女儿性子静,
配个文质彬彬的公子正好,将来琴瑟和鸣,再美不过。可沈金珠一听这消息,脸都白了。
她拉着王氏的袖子,苦着脸说:“娘,我不想嫁!听说那位赵公子一天能写三千字的文章,
我跟他待在一起,怕是要闷死!再说了,我连《论语》都没读完,跟他哪有共同语言啊?
”王氏眼睛一瞪:“胡说什么!知府公子是多大的福气?多少人家的姑娘求都求不来!
你再看看你,除了看那些药材医书,还会干什么?嫁过去学学规矩,磨磨性子,对你有好处!
”沈金珠不依,找沈万山撒娇,可沈万山这次也站在王氏这边,说这门亲事是他亲自敲定的,
断没有反悔的道理。沈金珠没办法,只能天天唉声叹气,对着院子里的药草诉苦。
这边沈家为婚事愁,苏家那边也没闲着。苏文渊有个老友,姓李,如今在京中做礼部侍郎,
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大人来信说,想给自家侄子求娶苏清沅。他那侄子叫李乘风,
年方二十,是个武举人,一身武艺,性格直爽,据说一拳能打死一头牛。苏文渊觉得,
自家女儿性子野,配个孔武有力的武夫正好,能管得住她。可苏清沅听了,
把手里的弹弓一扔,头摇得像拨浪鼓:“爹,我不嫁!一拳打死一头牛?那他要是不高兴,
一拳不得把我打飞出去?再说了,我跟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苏文渊吹胡子瞪眼:“胡说八道!李大人的侄子文武双全,是难得的人才!你再看看你,
除了上蹿下跳,惹是生非,还会干什么?嫁过去让他惹管你,省得你在外面给我惹祸!
”柳氏也在一旁劝:“清沅,李公子是个可靠的人,娘看了他的画像,一表人才,
你见了说不定就喜欢了。”“画像能当饭吃吗?”苏清沅哼了一声,
“我才不要嫁个‘一拳超人’!”两位小姐都对婚事百般抗拒,却拗不过父母之命,
只能暂时把不满压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躲过这门亲。就在这时,
一个尘封了二十年的秘密,因为一个小小的物件,被悄然揭开了。那天,
沈金珠因为不想嫁人,把自己关在房里整理旧物,想找点事打发时间。翻着翻着,
从一个樟木箱的最底下,翻出了一个泛黄的襁褓。那是她刚出生时包裹她的,
料子是上好的云锦,只是边角已经磨损了。沈金珠小时候常拿这个襁褓当玩具,对它很熟悉。
她随手把襁褓展开,想看看上面绣的凤凰图案,目光却无意间落在了襁褓的右下角。那里,
用极细的银线,绣着一个小小的“苏”字。沈金珠愣了愣。她记得沈家的东西,
要么绣“沈”字,要么绣吉祥图案,怎么会有个“苏”字?难道是当年绣娘绣错了?
她拿着襁褓,跑去问王氏:“娘,你看这个襁褓,这里怎么有个‘苏’字?
”王氏正忙着让人给沈金珠做新衣裳,随口瞥了一眼:“什么苏字?哦,
许是当年绣娘手误吧,多大点事。”可她心里,却莫名地咯噔了一下。无独有偶,
同一天下午,苏清沅在柳氏的妆匣里找一支断了头的银簪她想拿去给小厮们当暗器玩,
翻来翻去,也翻出了一个旧襁褓。那襁褓是素色的杭绸,上面绣着几枝兰草,看着淡雅朴素。
苏清沅对这个襁褓没什么印象,她拿起襁褓,随手一抖,兰草图案晃了晃,
她的目光却被襁褓左下角的一个字吸引住了。那里,用深红色的线,
绣着一个小小的“沈”字。苏清沅大大咧咧惯了,也没多想,拿着襁褓跑去给柳氏看:“娘,
这襁褓上怎么绣着沈家的字?难道当年你跟沈伯母一起做的?”柳氏正坐在窗边绣花,
看到那个“沈”字,手里的绣花针“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手也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她猛地想起二十年前在保和堂生产的情景——混乱的产房,
忙得脚不沾地的稳婆,还有那个放在一起的襁褓堆……一个可怕的念头,像毒蛇一样,
瞬间钻进了她的心里。她强装镇定地接过襁褓,指尖冰凉:“清沅,你……你先出去玩吧,
娘有点不舒服。”苏清沅虽然觉得娘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转身就跑出去玩了。
柳氏看着那个“沈”字,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当年她分明记得,
给女儿准备的襁褓上,绣的是“苏”字,怎么会变成“沈”字?难道……难道金珠和清沅,
当年被换了?这个念头让她浑身发冷,她再也坐不住了,立刻让人去沈家,说有要事相商,
请王氏过来一趟。王氏本来还在琢磨那个“苏”字的事,一听柳氏有请,心里更犯嘀咕了,
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快步往苏家赶。两位夫人见面,也没绕弯子,
各自拿出了那个带字的襁褓。当看到王氏手里的襁褓上绣着“苏”字,
柳氏手里的襁褓上绣着“沈”字时,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恐和了然。
“难道……”王氏的声音都在发颤,“当年在保和堂,孩子们被换了?”柳氏捂着嘴,
眼泪直流:“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给我们家孩子准备的襁褓,
绣的是‘苏’字……”“我给我们家孩子准备的,绣的是‘沈’字啊!”王氏也红了眼眶。
事关重大,两人不敢耽搁,立刻让人去请当年那个接生的稳婆。幸好那稳婆还在县里,
只是已经退休在家带孙子了。稳婆被请到苏家,看到两位夫人和那两个襁褓,
一开始还想装傻,可被王氏三问两问,又想起当年自己确实因为贪嘴去吃饭,
让小丫鬟看着孩子,心里就没了底。她哆哆嗦嗦地回忆了半天,最后一拍大腿:“哎呀!
老夫人!都怪我当年糊涂!那天产房里太乱,两个小丫头又长得差不多,
我……我可能是给抱错了!”真相大白,像一颗炸雷,在苏沈两家炸开了锅。
沈万山接到消息,急匆匆赶到苏家,看着柳氏手里那个绣着“沈”字的襁褓,
又看看站在一旁,一脸茫然的苏清沅——这丫头的眼神、那股子机灵劲儿,
还有那叉着腰的站姿,活脱脱就是自己年轻时的翻版!
再想想自家那个整天捧着医书的沈金珠,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苏文渊也看着王氏手里那个绣着“苏”字的襁褓,再看看沈金珠——那温婉的眼神,
那安静的性子,还有刚才整理旧物时的细致,分明就是柳氏的影子!
再想想自家那个上蹿下跳的苏清沅,抚着胸口,差点没背过气去。“怪不得!怪不得!
”王氏率先反应过来,一拍大腿,恍然大悟,“我说金珠怎么一点不像我,说话细声细气的,
连只鸡都不敢杀!清沅那丫头,嗓门、力气,还有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
活脱脱就是我年轻时候的翻版!”柳氏也抹着泪,拉过沈金珠的手,
细细打量:“我说清沅怎么静不下来,坐没坐相站没站相。金珠这孩子,温婉恬静,
说话轻声细语,连看人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倒像是我生的……”沈金珠和苏清沅站在中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脑子都有点转不过来。
沈金珠眨着那双总是带着几分温和的眼睛,看向苏文渊和柳氏,声音轻轻的,
带着点不确定:“所以……我其实是苏家的女儿?”苏清沅则挠了挠头,看看沈万山和王氏,
又看看自己这双常年爬树磨出薄茧的手,大大咧咧地问:“所以……我其实是沈家的女儿?
”空气安静了片刻,只有柳氏低低的啜泣声和王氏强忍着的哽咽。沈万山深吸一口气,
黝黑的脸上带着复杂的情绪,他看看沈金珠,又看看苏清沅,最后一挥手:“哭什么!
换了又怎样?金珠在沈家待了二十年,清沅在苏家待了二十年,这亲情还能是假的?
在我心里,她们俩都是我的女儿!”苏文渊也定了定神,抚着胡须,
点头附和:“万山兄说得是。血缘固然重要,但这二十年的养育之情,早已刻进骨子里。
以后啊,两家就当是亲上加亲,孩子们愿意在哪住就在哪住,常来常往便是。”话是这么说,
可真要接受这个事实,心里总还是有些别扭。沈金珠回到沈家,看着熟悉的院子,
突然觉得有些陌生。她从小住到大的闺房,书架上摆满了医书,墙角堆着她晒干的草药,
这些都是她熟悉的东西,可一想到这里其实不是自己真正的家,心里就空落落的。
王氏看着她闷闷不乐的样子,心里也不好受,端来一碗甜汤:“金珠……不,
现在该叫你清沅了?不对,还是叫金珠顺口。不管你是谁家的女儿,在娘心里,
你还是那个喜欢看医书的金珠。”沈金珠接过甜汤,眼眶一红:“娘……”“哎!
”王氏应着,眼圈也红了,“以后想看书就看,想摆弄草药就摆弄,娘不说你了。
”而苏清沅在苏家,也觉得浑身不自在。苏文渊的书房里,满架的书散发着墨香,
柳氏说话总是轻声细语,连走路都怕踩疼了地板。她习惯性地想往墙上靠,刚一抬手,
就被柳氏轻声提醒:“清沅,站要有站相。”她想大声说话,一开口,
就被苏文渊用眼神制止:“食不言,寝不语。”她憋了半天,趁着柳氏不注意,溜到院子里,
看到那棵她小时候经常爬的老槐树,“噌”地一下就爬了上去,坐在树杈上,
才觉得舒坦了点。苏文渊看到,气得吹胡子瞪眼,却又想起她如今的身份,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最后只叹了口气:“罢了罢了,随她去吧。
”两位小姐适应新身份的日子,过得磕磕绊绊,而更让她们头疼的,
是父母们觉得“既然认祖归宗了,就得学点正经东西”。
王氏拉着沈金珠现在该叫苏金珠了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金珠啊,
你现在是苏家的女儿了,苏家是书香门第,你总不能天天抱着医书啃吧?
得跟着你苏伯父学学诗词歌赋,练练字,将来才能配得上人家有学问的公子。
”苏文渊也对苏清沅现在是沈清沅了说:“清沅啊,你现在是沈家的女儿了,
沈家是商户,你总不能天天爬树打架吧?得跟着你沈伯母学学管家理事,绣绣女红,
将来才能做个合格的当家主母。”于是,两位小姐被迫开启了“补课”生涯,这日子,
比以前更鸡飞狗跳了。先说苏金珠。苏文渊对这个失而复得的亲生女儿,寄予了厚望,
恨不得把毕生所学都教给她。第一天上课,就搬来了厚厚的《论语》,让她先抄三遍。
苏金珠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字,头都大了。她拿起毛笔,
指尖微微发颤——她以前最多也就写写药方子,哪写过这么多字?写了没两行,
手腕就酸得不行,笔下的字歪歪扭扭,像一条条挣扎的小蛇。
她偷偷看了一眼旁边柳氏写的字,娟秀工整,像盛开的兰花,再看看自己的,脸都红了。
“爹……”她可怜巴巴地抬头,“我能不能歇会儿?手快断了。”苏文渊板着脸:“不行!
我苏家女儿,岂能连字都写不好?想当年,你……”他本想说“你妹妹清沅”,又觉得不妥,
改口道,“你必须坚持!”苏金珠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写。写着写着,眼皮越来越沉,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纸上,暖洋洋的,她不知不觉就趴在桌上睡着了,脸上还蹭了一块墨,
像只偷喝了墨汁的小花猫。柳氏进来送点心,看到这一幕,心疼得不行,想叫醒她,
又被苏文渊拦住了。“让她睡吧,”苏文渊的声音软了下来,“这孩子以前在沈家,
怕是没遭过这份罪。”等苏金珠醒来,发现桌上多了一杯温热的蜜水,旁边还有一张小纸条,
是柳氏的字迹:“累了就歇歇,不必勉强。”她心里一暖,觉得这苏家的日子,
好像也没那么难熬。可接下来的课,还是让她苦不堪言。苏文渊教她写诗,
她对着窗外的柳树,憋了半天,写出一句“柳条条条像药引,能治风寒与湿痹”,
气得苏文渊差点把诗稿撕了。教她弹琴,她把琴弦拨得像锯木头,
还振振有词:“这声音挺特别的,说不定能吓跑老鼠。”苏文渊抚着胸口,
不止一次怀疑:这真是我亲生的?怎么比清沅还让人头疼?再说沈清沅。
王氏对这个亲生女儿,也是卯足了劲要把她教成大家闺秀。第一天就把她拉到绣房,
拿出丝线和绣绷,要教她绣荷包。“清沅你看,”王氏拿起针线,手法娴熟,“这针脚要密,
要匀,像这样……”沈清沅看着那小小的绣花针,觉得还没她的弹弓好用。她笨拙地拿起针,
学着王氏的样子穿线,可线硬是穿不进针眼里,急得她满头大汗。好不容易穿上了,
刚绣了两针,就“哎哟”一声,针扎在了手指上,冒出个血珠。“娘!这玩意儿太疼了!
”她把针一扔,“有这功夫,我还不如去练套拳,或者去铺子里看看账本呢!”“练拳练拳!
你就知道练拳!”王氏敲了她一下,“你是姑娘家,将来要嫁人管家的,连个荷包都绣不好,
传出去丢不丢人?想当年,金珠……”她也把话咽了回去,“你必须学会!”沈清沅没办法,
只能捡起针,继续跟绣布较劲。结果越急越出错,最后“嘶”的一声,
把好好一块锦缎戳了个大洞。王氏看着破了的锦缎,气得直喘气:“你……你这丫头!
真是气死我了!”沈清沅吐了吐舌头,趁王氏不注意,溜到了沈家的绸缎庄。
掌柜的见她来了,笑着打招呼:“小姐来了?”“王伯,”沈清沅凑到柜台前,
“今天生意怎么样?账本给我看看。”掌柜的知道她性子,也不拦着,把账本递给她。
沈清沅拿起算盘,噼里啪啦打了起来,眼神专注,嘴角还带着笑,那模样,
竟有几分沈万山的影子。王氏找到她时,看到她算得头头是道,气也消了大半,
只是嘀咕:“算账再好,不会女红也不行啊……”除了学习,
两位小姐还得跟着父母参加各种社交场合,这更是让她们如坐针毡。
苏文渊带苏金珠去参加县里的文人雅集。一群穿着长衫的夫子、公子围坐在一起,吟诗作对,
谈古论今。苏金珠坐在那里,像个木头人,别人说什么她都听不懂,只能跟着傻笑。
轮到她作诗,她站起来,脸憋得通红,半天挤出一句:“蒲公英,绒毛轻,随风飘,可入药,
能治疮痈……”满座先是一静,随即爆发出哄堂大笑。苏文渊的老脸,红得像熟透的柿子,
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而沈万山带沈清沅去参加商会的宴席。
一群穿着绫罗绸缎的掌柜、夫人聚在一起,谈论着生意经、胭脂水粉、珠宝首饰。
沈清沅插不上嘴,只能低头猛吃。有位胖夫人问她:“清沅小姐,你平日里喜欢什么消遣啊?
”沈清沅嘴里塞满了糕点,含糊不清地说:“打弹弓,爬树,
跟人打架……”胖夫人吓得手里的茶杯都差点掉了,
沈万山赶紧打圆场:“小孩子家胡说八道,她是说喜欢打络子,绣树……呃,绣花。
”沈清沅瞪大眼睛:“我没说……”被沈万山狠狠瞪了一眼,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几天,两位小姐就受不了了。这天,苏金珠偷偷跑到沈家找沈清沅,
两人在后花园的假山后面碰面。“清沅,我快疯了,”苏金珠苦着脸,
“我爹天天让我背诗写字,我现在看到毛笔就头晕。昨天他让我对对联,
上联是‘春风拂柳柳含烟’,我对了个‘夏枯草败败肝火’,他差点没把我赶出家门。
”沈清沅深有同感,叹了口气:“我娘也一样,天天逼我绣花,说要给我攒嫁妆。
我绣了个荷包,她说是像个被老鼠啃过的破布袋子。还有那些夫人太太,说话嗲声嗲气的,
听得我起鸡皮疙瘩。”“那怎么办啊?”苏金珠托着腮,愁眉苦脸。沈清沅眼珠一转,
拍了下手:“有了!我们换换!”“换换?”苏金珠愣住了。“对啊!”沈清沅点头,
“你回沈家待几天,我去苏家待几天。你不是喜欢医书吗?沈家库房里有好多医书呢,
我娘不让我碰,你去正好。我呢,去苏家,正好可以跟那些小蒙童打打架,活动活动筋骨,
还能帮苏伯父管管书院,省得那些小子调皮捣蛋。
”苏金珠犹豫了:“可是……要是被爹娘发现了怎么办?”“放心!”沈清沅拍着胸脯保证,
“我们俩虽然长得不像,但穿着对方的衣服,再稍微打扮一下,他们未必能认出来。再说了,
我们就换几天,过过瘾就换回来。”说干就干,两人当天就换了衣服。
苏金珠穿上沈清沅那身利落的短打,沈清沅则换上苏金珠那身素雅的长裙。第二天一早,
“苏金珠”其实是沈清沅大大咧咧地出现在苏家饭厅。苏文渊看着“女儿”,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今天这丫头怎么没穿裙子,反而穿了身短打?“金珠,
你今天……”“爹,”沈清沅粗着嗓子,模仿苏金珠的语气,却怎么听都透着股爽朗,
“我觉得以前那样太娇气了,从今天起,我要向清沅学习,变得爽朗一点!”苏文渊愣了愣,
心想:这孩子难道是想通了?于是欣慰地点点头:“好,好,有长进就好。
”而“沈清沅”其实是苏金珠文文静静地坐在沈家的饭桌前,细嚼慢咽。
王氏看着“女儿”,也觉得奇怪——今天这丫头怎么没狼吞虎咽,反而吃得这么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