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也不是你们把我的尊严按在地上踩的原因吧?”
“我从不奢求得到你们的爱,也不奢求你们的怜惜。”
“不管是你们想要什么,只要是我有的,我都可以拿出来给你们。”
“我只想要留下一点可怜的尊严,这也不可以吗?”
姨母看着神色不对劲的小锦,以为她还是不想放手,耐心地跟她解释:“小锦,嘉欢和轻蓉都是这京都城里数一数二的才子、才女。
他们是这天下间最相配的两人,你成全他们好吗?”
听到这,小锦终究是控制不住自己了,使劲把姨母往外一推,怒吼道:“我说了,我不喜欢李嘉欢,更不在意这桩婚事,你怎么听不懂呢?”
“他想跟谁成婚跟谁成婚,与我毫无瓜葛。”
姨母被小锦的样子吓到了,怔愣在地上,都忘记了起身。
这时,她的那个两袖清风、在世包公的父亲来了。
看了眼前的一幕,上前跟小锦说:“锦儿,今日你哥哥成婚,别惹事。”
父亲的话语间有关切,但不多。
要是无数次的以前,小锦一定以为父亲还是爱自己的,他有不得己的苦衷。
只是今天,她终究还是看透了自己这个父亲。
果然,子女在他心里,远没有自己的一身清名重要。
他不想在这个有众多同僚、亲友的今日,闹出乱子,成为诟病他内帏不修的把柄。
小锦突然觉得很累,很累很累。
她不想再跟自己的这个父亲纠缠下去,也不想自己哥哥的婚仪,以后回忆起来变成了一通闹剧。
她胡乱的应了下来,“我知道了父亲,我不会再闹了。”
小锦再次在桌边坐下,抓起桌上的糕点往自己嘴里塞,试图掩盖自己哽咽的声音。
可是,眼眶里不断涌出的大颗泪珠,显示出她难过的内心。
为了自己不再为不值得的人和事掉眼泪,她一巴掌重重扇在自己的脸上,把从前软弱的自己彻底扇到内心深处,藏起来。
此后,有许多人来看望她,说什么想开些,劝着她让着自己的妹妹,劝她成人之美。
就连他一试中举的哥哥,此次婚仪的男主角,也抽空来劝说。
可是,他们都不明白,自己从来不在乎这门亲事,也不在乎要让着妹妹。
她在乎的,只是……晚上,小锦参加了她哥哥的婚礼。
哥哥英俊潇洒,挺拔俊逸。
嫂子身着一身凤冠霞帔,美得惊心动魄。
或许,他们会幸福美满的生活一生吧!
爹爹和娘亲红光满面的坐在上首,接受着儿子和儿媳的跪拜。
或许,他们也能幸福安康,长命百岁。
妹妹是这次的喜娘,虽然她没成过亲,可爹娘和哥哥嫂嫂都同意,也就任由她去了。
她蹦蹦跳跳的为新婚的夫妻俩忙来忙去,给他们递红绸,眉眼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她应该也会过的顺心又快乐。
未来的某一天,或许会有一个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如意郎君,然后幸福的生活一生。
婚礼结束,小锦从人烟散去的婚仪现场,捡起一片彩纸,将它放到最贴近自己心脏的地方。
转身,回房写了一封自己向往江湖的信,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她不希望自己那么快被找到。
然后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一件藏了许久的一件红衣穿上。
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可是家里人都说:红色艳丽,我们是清流人家,穿出去惹人非议。
此后,她再未穿过红色。
做好这两件事,她把自己头上,今年生日时,妹妹送的玉簪摘下来,小心放到一旁的首饰盒里。
转身,不带一丝留恋地离开了这间生活了十几年的房间。
也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家。
如今,除了她心口的那一张彩纸,和身上的这一身红衣,再也没有关于这个家的任何一件物品。
翌日,天降雷雨,京城笼罩在一片湿润的雨雾之中。
儿媳进门的第一日,大家自是要聚在一起吃一顿家宴的。
堂里派了人来叫小锦吃饭,叫了许久也没开,只得回去禀报主人。
大家都以为小锦还在为昨日的事使性子,也没多做强求。
母亲还开口给小锦打了个圆场,“花玲,小锦性子孤僻,你可别生她气。
过几日,母亲就让她来给你道歉。”
花玲出身大家,一举一动自有一番大家闺秀的做派,也不会与自己的小姑子置气。
“母亲不必如此,小锦还小,也不是什么大事,随她去吧!”
说完,家里的长辈还大大地夸赞了一番,花玲大度、识大体。
她的夫君,也就是哥哥眀舟也暗暗握了握自己妻子的手,表达自己的歉意。
一家人这一顿饭吃的可谓是欢喜非常。
而小锦这边,因为昨夜的大雨,她带上雨具,一路顺着河流,顺流而下,此刻己到了千里之外的夏阳城。
她用身上仅剩的一点银子,在夏阳城租了一间小房子。
房子除了茅房和厨房,只剩下一间卧房。
环境虽然简陋,可她的心里高兴极了。
为了维持生计,她女扮男装去了书铺,化名於公子给书铺的掌柜抄书。
她的字苍劲有力,不似寻常女儿家的娟秀。
为了免除后患,还稍微改变一下字形。
一本书就可以赚两百文,除去房子的租金和日常生活所需,她还可以存上一点。
她每日都沉浸在生活的奔波之中,渐渐淡忘了在京都的不愉快。
首到夏阳城兴起了一家酒楼,酒楼推出了许多好吃的,尤其是一道叫脆骨鸭的美食让她念念不忘。
可是这一道菜便要三十文,实在太贵了。
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她决定要多多赚钱,每日都能吃上脆骨鸭。
于是,她再也不去书铺抄书了,那样来钱太慢了。
她找书铺掌柜的买了丹青所需的物品。
从此,她要卖画为生。
一幅寻常的画可以卖上五两,若是精细一点……算了,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更长久一些,不必那么精细。
等到攒够了钱,她要自己买一处院子,在院子里种满鲜花。
尤其是牡丹,她最喜欢这样雍容华贵的花朵。
首到有一天夜里,她的家里掉进来了一个浑身是血的黑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