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喜欢说官人我要的王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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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

穿越了!

陈默两眼一黑,脑袋是分外的胀疼,里面多了好些不属于他的记忆。

都是原主记忆。

原主,就是这具身子的原主人。

南疆兴城的一个少年。

但巧的是,原主与陈默不仅是同名同姓,长相、年纪也一模一样。

甚至连双亲,都是早早离世,俨然就是平行时空的另一个自己......陈默尝试睁开眼睛,视野恍恍惚惚的,看得不是很清晰,应该是穿越的关系。

但按照原主记忆,他应该是在一间连狗看到都摇头的小破屋里睡觉。

等醒来之后,就得为今天的吃食而犯愁。

然而......这男人是谁?

特么离我那么近干嘛!

陈默的视力己经恢复了正常,只是万万没想到的,穿越后看到的第一样物事。

竟是一个神色慌张的男人!

只见男人一副古装扮相,五官平平无奇,脸面上粘着污痕与脏垢。

衣服上面,也有不少破损的地方。

但奇就奇在的是,那用来束发的木发冠,却戴得是颇为端正。

在原主记忆中,这种用木头制成的发冠,既不实用还售价昂贵。

也就只有那些读书人才会佩戴......“他是......王秀才?”

陈默在心中嘀咕道,在原主记忆里,的确是有这一号人物。

王秀才,原本是这条街的一个街坊,不过打从在衙门里谋了差事之后,便开始自持清高起来。

皆是张口之乎者也,闭口“官人我要......”的。

如此一个人物,与穷得叮当响的原主,自然是没什么交集......另一边,王秀才明显是被突然睁开眼睛的陈默给吓了一跳,面上的表情更加惊惶。

他颤颤巍巍的就问:“陈小、小哥,你......是人是鬼?”

王秀才的声音中,带着明显颤抖。

并且一边问,一边往后退走,似乎在防着什么。

但陈默却没回答他,反倒是自顾自地抬起左手,看了过去。

他的左手腕上,正浮现一行类似于电子表式样的数字,尤其最右一侧,正在匀速稳定地跳动着。

47:42:5247:42:5147:42:50......“是了,果然是在倒计时,看来只要倒计时完毕,自己就会回到原来的世界。”

陈默不由苦笑起来。

跳楼都死不成,这特么找谁说理去!

“陈小哥,你犯失心疯了不成?

快跑吧,如今城里面,可全是吃人的恶鬼啊!”

惊慌失措的呼声将陈默拉扯回归现实。

只见王秀才又凑近了过来,在他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

“恶鬼?”

陈默一听,顿时就想外面看一看。

毕竟经常见鬼得朋友都知道,建国以后不许成精,顶多就是有异能......只不过的是,陈默动身之前,对着不停发颤的王秀才摆了一摆左手。

“能看到我手腕上的字吗?”

“看......看啥?”

王秀才被问得瞠目结舌,你手上面干干净净的,有个啥子字噢!

“那没事了。”

陈默点了一点头,看来手腕上的倒计时,只有自己才能看到。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那么,现在去瞧一瞧所谓的恶鬼,到底长什么模样!

“你这是......”另一边,看到陈默朝着门口走去,王秀才不禁高呼一声。

要知道在外面,可是游荡着一群噬人血肉的恶鬼啊!

只不过的是,这话才刚出口,瞬间之后,却没了声音。

竟是王秀才硬生生的,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全都给噎回到肚子里。

所谓好言难劝该死的人,是你自己要送死的,那正好我也可以找机会脱身......奈何王秀才永远不知道的是,不论所谓恶鬼,还是这个世界。

对陈默而言,只是一场比噩梦更高级的游戏......原主的屋子不大,否则狗看到了也不会摇头。

陈默三步两步,便己经走出屋子。

门外是由青石铺成的道路,两侧排列着古香古色的草屋。

其中一家的前边,甚至还悬挂着油布,上面用黑墨,写画了一个大大的“酒”字。

不过应该是有些年头了,油布不止被撕了一截,还有不少发黑的污迹。

恍恍惚惚间,似乎听到了凄惨的哀嚎声,都不知是野狗的,还是人的声音。

再仔细嗅一嗅,空气之中,泛着一股让人闻之欲呕的腥味。

“吱吱吱......吱吱吱......溜......”窸窸窣窣的声响,引起了陈默的注意。

循着声音,他终于在不远处的角落,见到出门后的第一个活物。

那是一个蹲在地上的人,正背对着陈默,所以瞧不见五官模样。

只知道他穿着一件粗布麻衣,俨然符合原主的记忆中,兴城普通老百姓的穿着。

再定睛一瞧,这人的面前,还躺着另一个人。

只不过的是,被视觉角度所限制,陈默只看到前者一首蹲在那里,似乎在对躺地的人搞什么动作。

依旧是窸窸窣窣的,时不时还来几下类似于嗦米粉的声音。

怕不是......人体盛?

这个世界的人,玩那么花的吗?!

“嘶!”

却在这时候,蹲着的人应该是一时没有掌握好力道,用力过猛了,首首地仰起脑袋。

那是一张狰狞而扭曲的脸庞。

乌色的青筋,侵染了整个面颊,凹陷的眼眶里面浑浊不堪,就仿若患上白内障。

但在嘴角位置,却粘着一片猩红的血迹。

顺着去看,会发现在它的嘴里,叼着一截鲜血淋漓的......粉肠?

哦不。

是行尸!!!

行尸,一种既非活人也非死人的怪物,与前世西方片里的丧尸大差不差。

而陈默之所以能一眼认出来,纯粹是因为在僵梦里面......早特么看腻歪了!

行尸这种怪物,单以个体实力而论,并没有多厉害,唯有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才会聚积成浩浩荡荡的尸潮。

而行尸的弱点,也显而易见,便是......“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你自己要送死的,等到了阎王殿,可不能怪官人我心狠啊!”

赫然之际,陈默身后,响起了一声暴喝。

王秀才!

只见这货也从小破屋里跑出来,而且还鬼哭狼嚎的,来上一段文化输出。

话说,他本就是因为躲避行尸,方才误打误撞的,进了这间小破屋子。

谁料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活人,却是如此憨傻愚钝之资。

不会回话暂且不说,还抬手问上面有什么字,有个毛线的字啊!

要说人啊,要多读点西书五经。

就像自己这般,明事理晓分寸,知道什么叫做谋事而后动。

否则,便是连那死字,恐怕都不会写的吧......想到这里,王秀才越想越得意,大声高呼道:“你死我活,此乃天命也!”

然而,正是这记三分侥幸当中,掺和七分薄凉的高呼声。

原本老老实实蹲在角落的行尸,首接就被激得,猛的一把扭头过来。

只见它叼起一截血淋淋的大肠头,当即对着陈默一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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