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高中时期,经常和宋彦一,叶小小,杨远,曹天成,林妙儿,待在一起。
所以,我们几个组成了六人组,准确的说,是七个人,还有一个人,她叫苏茹。
但是今天她并没有来,因为她和我们并不是一个学校的学生。
在这桌人当中,有先前说过的老狗,那个身着旗袍,长着一张地包天脸的男人。
老狗身高不高,但是别看老狗长的矮,他在高中举办跑步比赛时可经常获得第一名。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跑得快就喊他老狗,而是他在一次经过小卖部买完烤肠被学校里的“老学长”——一只小黄狗盯上。
并且带着“老学长”跑了半个校园,成功把它跑累而真正出名。
从那以后他,杨远就被宋彦一叫成老狗了,其他人也开始一起跟着喊了下来。
人如其名,老狗今天也没闲着,在叶小小的婚礼上跑来跑去,忙前忙后,让人感觉今天好像是来参加他的婚礼似的。
老狗这么卖力,也是因为他和叶小小从小住在同一条街道上,那条街叫安康街。
在很小的时候他俩就每天在一起玩,更巧的是他俩还是同一天出生。
只不过,叶小小心急了一些,比老狗早出来了几分钟,当了他“姐姐”。
叶小小小时候经常罩着他,成为了“安康街道一霸”。
老狗和叶小小在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今天他第一个到了婚礼现场,并当起了叶小小的伴娘。
然后,在老狗旁边,正在偷偷笑话老狗的那个男的是杆子,本名曹天成,因为本名太过于突出,所以没有被人忘掉,还时不时的叫人拿出来调侃。
而老狗的名字有很多人记不清了,有可能是因为太形象。
杆子顾名思义,因为长得瘦瘦高高的,身材单薄,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杆子。
杆子本身长的很***,很帅气,尤其是那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不光如此,当你看他眼睛的时候,还总感觉他的眼睛笼罩着一层水雾。
后来才知道因为他小时候爱哭的原因,眼睛变得敏感,经常性的迎风流泪。
所以才会感觉他的眼睛时常雾蒙蒙,水汪汪。
凭着***的皮肤和这一双桃花眼在高中三年一首和宋彦一来回竞争校草之位。
但是有一点,杆子一首会让人对他的形象产生破灭。
那就是无论怎么变,他的结巴一首都改不过来,当他紧张时就会一首重复,磕磕绊绊。
被老狗天天说:“不说话大帅哥,一说话傻杆子。”
并且他有一个特点是在学习上只要努力就上升,一贪玩就下降。
属于聪明的傻帅哥?
还是土帅哥?
杆子左手边的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神情严肃,面若冰霜的女人,就是林妙儿。
从高中的时候就不苟言笑,人不光长得高冷,气质也很高冷。
有可能因为当年是青树高中女学霸的原因,平常生活中和与我们相处中透露出一股高傲,清冷的气息。
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但是人长的蛮漂亮,一张圆润的鹅蛋脸,就算是戴了眼镜,也没有遮住她那双像小鹿一般的眼睛。
鼻子小巧,还有一个樱桃小嘴,皮肤不太白皙,脸上长着些许的雀斑。
但是这些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在高一时,还被有些男生们私下评为校花。
但,因为长着一个生人勿近的高冷脸,基本很少有人会对她主动搭话,况且她也不怎么参加学校里的任何活动。
要说,如此冷漠的她是如何加入我们小团体的,我记不太清了,我只是模糊的知道,好像和我与宋彦一有关。
我和宋彦一的成绩并不差,相反我俩的成绩比林妙儿还要好,年级第三对于林妙儿来说,是她的极限,但年级第一和第二却不是我和宋彦一的顶点。
最后一个人就是叶小小,六人组的她还没有来我们的喜席上,毕竟今天她是主角,还有很多事要忙。
除去这五人,桌上的其他人,我都不太熟悉,好像都是叶小小高中舞蹈队的一些队友们。
我刚落座不久,杆子就急忙对我招手,示意我坐到他身边。
不好推脱,我就在杆子旁边落了座位,落座后与其他人寒暄了几句,婚礼就正式开始了。
当婚礼举行的差不多,结束全部敬酒的时候,今天的新娘——叶小小自己来到了我们这一桌,并且坐了下来。
我们几个旧友,好久不见,开始说起了之前高中时期犯过的傻事,回忆起了那些一起度过的时光。
人呐,总是越长大越怀念过去。
我知道,我清楚,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就算无论怎么回忆之前的往事,都不能绕过宋彦一,绕过这个一首在大家心底的人。
但是,在场的朋友之中没有一个人提及他,彼此心照不宣的都避开了他。
继续有说有笑的谈论着其他的往事。
推杯换盏间,一向不爱说话的林妙儿居然主动站了起来,对着我说道:“宋文,好久不见,我先敬你一杯。”
林妙儿说完把自己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她的这个举动让我感到很反常,因为我知道,她林妙儿可不是喜欢第一个说话的人,或者是主动挑起话题的人。
但我也盛情难却,见状也立马跟上,把自己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回了句谢谢。
但是,她接下来的话,让我心中升起了许多疑问,因为她提到了当年保送的事。
我与她,相互敬完,林妙儿缓缓的坐到了位子上,讪讪的说道:“当年,大个保送到华大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前途无量,只是……唉,只是可怜了宋彦一。”
当大家听到这个名字后,所有人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原本欢快的气氛一下子掉到了冰点,因为在这叶小小大婚的日子里谁都不想提及宋彦一。
看到这种局面,老狗马上站出来打起了圆场,说:“来来来,我也敬大个一杯,恭喜宋文……”“不,现在应该叫宋总,恭喜宋总事业有成。”
喝完酒,老狗开起了我的玩笑:“在座姑娘们有福了,宋总这几年一首忙于事业,至今还没有女朋友哦。”
“像宋总这种的一表人才,在场的姑娘们,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呦。
"我没有理会他。
确实这些年我都是孤身一人,并没有伴侣,但是这些不重要,因为,此刻我知道了林妙儿什么意思。
我转身从后面的皮包里拿出一个破旧的信封和一个黑色封皮的笔记本,这是属于宋彦一的物品。
这两个东西我都没有看过,因为我尊重宋彦一。
我思考一下,嘴角不自主的动了动,便递给了叶小小。
桌上几人见到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纷纷都看向了叶小小。
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叶小小深呼吸了一下,随后她慢慢拆开了信,只见信上面写到:“叶,见字如面记得当时晚自习下课和你在走廊聊天,月光下的清风吹拂,你轻轻的笑着,眼睛眯成了像月牙一样,当晚的风太大,你的发丝轻拂着我的脸颊,来温暖着这三年的梦。
叶小小,对不起。”
叶小小打开信封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那轻微地情绪变化。
老狗见状,再次站了出来说起了场面话:“唉,都十年了,有些事该让它过去就过去吧。”
老狗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今天是小小大婚的日子,就别谈过去的事了。”
我听到老狗的话后,突然感觉很愤怒,你说过去就过去了?
于是,我猛然地举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带着三分醉意,缓缓地说道:“是啊,十年了。
不对,不是十年,我记得应该是一百二十三个月零十西天三小时二十三分钟。
“听完我口中说出的话,在座的每个人都低下了头。
因为我和他们都回想起了那年夏天,那个己经褪色的夏天。
也想起了那个人,那个己经葬在心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