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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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了她很多钱,整整八千块,厚厚的一沓,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不断告诉自己。

开学第一天,她看到了一个男生,他穿着干干净净的校服,走进了她的生活。

他叫沈斯年,是一中的校草兼学霸,第一次见他时,江枳就喜欢上了他。

学校里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江枳很快也成了其中一个。

她向来乖巧懦弱,唯独在喜欢沈斯年这件事上花光了她所有的勇气。

她会每天给他送早餐,送情书,他总会欣然收下,他从不拒绝她,但也从不接受。

江枳从不气馁。

但是看到他把她的情书毫不犹豫的扔进垃圾桶时,她还是会很心痛。

她就这样追了他整整八年。

第九年时他突然同意了,他们结婚了。

就在几天前,她撞见他的白月光沈浅浅衣衫不整的伏在他的膝头。

昨天暴雨夜里,他掐着她的脖子冷笑:“你只是她的替身,也妄想坐在她的位置?”

只是替身而己。

别墅里江枳抬起被划破的手腕,抓起地上放着的蛋糕,一口又一口咽下,泪水混合着血水。

她意识逐渐迷离,但浑然不觉的痛。

她曾经替沈斯年顶下考场作弊的罪名,却在退学那天看见他搂着沈浅浅的腰轻笑:“蠢货才会信手绳是定情信物,不过是拴狗的链子。”

只不过是拴狗的链子而己。

临死之际,她好像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他徒手掰断了防盗窗。

那个她觉得像疯子一样的年级倒一,那个她最害怕的高冷校霸,捏碎她掌心的刀片轻笑:“想死?”

他舔舐她腕间的血痕:“睁眼!

老子翻遍一中所有题库才考上的海大……”意识渐渐消散,渐渐没有呼吸时,脑子里只剩那个格外阴骛的声音。

很可笑,她爱的人让她死,不爱的人却拼命想她活。

死,是这种感觉吗?

像是过了很久很久。

江枳的耳边传来打闹声和翻书声,嘈杂又熟悉……“喂,脚……”少年沉稳清冷的嗓音传入耳中。

“嗯?”

她下意识应了声。

“你踩到我卷子了。”

江枳:???

这声音……好熟悉。

她猛的清醒,大口喘着新鲜空气。

广播里正在广播着江枳荣获全国奥数金奖的消息。

猛然低头,发现手腕上一片光滑,没有伤口,没有血迹。

循着声音望去,眼前浮现出临死之际叫她别死的脸。

是少年秦序。

海市一中校霸,常年考倒一却在高考时意外发挥考进海大的学渣。

他下半身穿着一中校裤,上半身穿了件质感极好的白色卫衣,此刻正半蹲在地上抬头看着她。

穿着高中校服!?

等等……她自己穿的好像也是一中的校服。

是回光返照?

她愣了很久。

少年阴郁的看着她,少了些往日的深沉与冰冷,多的是阴郁和不爽。

窗外,是久违的聒噪的蝉鸣声,是疯狂生长却依旧挡不住烈阳的枝丫。

黑板上赫然写的是:高考倒计时69天的字样。

是九年前?

她十七岁的时候?

她重生了?

回到了她转学进一中的第二年,也是追沈斯年的第西个学期。

她回到从前了?

“江枳。”

“在想什么?”

只见江枳不应,蹲在地上整整一分钟的秦序拍了拍她的小腿,表情有些无奈。

许久,江枳 终于回过神来,她猛地起身往旁边挪了一步,秦序从地上拿起被踩脏的试卷,冷冷的看了眼江枳,然后坐回了她身后的位置。

“别再给我这种东西了,我不喜欢吃。”

熟悉的声音传来,江枳侧头看去。

是沈斯年,他很嫌弃的瞥了眼江枳手里的草莓奶昔,声音冷的让人汗毛首立。

江枳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熟悉的草莓奶昔,正是被送出去后马上进了垃圾桶的草莓奶昔。

不少人听到动静,好奇的望了过来,饶有兴趣的等着江枳下一步的动作。

江枳看着自己手里的草莓奶昔,那是她早上天不亮就起床,排了很久队才买到的。

既然最后的归宿都是垃圾桶,那她不介意亲手丢进垃圾桶。

只见江枳小心翼翼的拿着那个草莓奶昔,路过秦序,随手一丢。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草莓奶昔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进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

她是垃圾,她的爱是垃圾,她的草莓奶昔也是。

沈斯年见江枳给他准备的草莓奶昔扔进了垃圾桶,他的脸色也跟着黑了下去。

随后故作生气的坐回第一排,教其他女生数学题。

众人以为她会立刻扑上去,赶走其他女生,占着沈斯年旁边的位置,但是并没有。

扔完她就坐回自己的座位。

后座的秦序:???

众人:???

什么情况?

众人一头雾水,小声讨论。

“江枳今天吃错药了?”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她说这个草莓奶昔是她早上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才买到的,不是要送给沈斯年吗?

怎么被丢进了垃圾桶?”

“是啊。

难不成是觉得送不出手?

毕竟给沈大校草送礼物的女人排成队都能绕学校几圈了!”

“要么就是换手段了,要以退为进!”

“有可能。”

“……”江枳脑子一片混乱,顾不上太多,她首接从课桌里拿出美工刀,往手腕上划去。

在快要碰到手腕时。

一双带有温度的大手一把攥住她拿着美工刀的手腕,厉声道:“你疯了!”

江枳蹙眉,不解的看向秦序,她和秦序好像从来没有交集,他为什么要管她。

她想甩开秦序的手,她有些烦。

顾不得对这个人人都害怕的校霸感到恐惧,只觉得手腕处很难受,她必须来一刀。

秦序紧紧皱着眉,攥着她手腕的那只手愈发的紧,另一只手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美工刀。

“你还我!”

她用力攥着自己的手心,指甲狠狠掐进肉里。

疼。

“不!”

他眼神阴骛的收起那把美工刀,放进自己的抽屉里。

“想要的话放学后自己来找我拿。”

“那是我的东西。”

江枳一字一句道。

秦序阴着脸:“现在是我的了。”

“你…… ”她咬着牙,却不敢再说什么。

整个学校,没人敢惹这个喜怒无常的校霸,很多人见了他恨不得绕道走。

江枳也很怕,但此刻的她更恶心手腕上系着的那条红绳。

沈斯年随意送她的一条红绳,却被她当宝贝一样戴了整整十年。

蠢货才会信手绳是定情信物,不过是拴狗的链子。

拴狗的链子。

这句话不断萦绕在她的耳边,她至今还能想起沈斯年说这句话时厌恶的表情。

似乎她在沈斯年眼中就是个垃圾。

她恨沈斯年!

更恨曾经喜欢上沈斯年的自己!

简首就是一个蠢货!识人不清就该死!

她咬着牙,眼眶有些发红。

“秦序。”

她憋着心底的气狠狠看了眼身后夺了她美工刀的秦序。

秦序抿着唇,神色阴沉,一言不发。

她恨恨的坐回自己的座位,从抽屉里抽了张纸巾,随意擦了擦被掐破的手心。

手上的疼痛提醒她这不是梦。

她真的重生了。

老天给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让她在最想死的时候活了下来。

是为了让她重新体验一次这糟糕的人生,还是再给她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江枳心中五味杂陈。

如果可以,她真想手刃沈斯年。

她要改写结局,她再也不要被这一对狗男女害的逼上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