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忍冬初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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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的梅雨季总带着股黏腻的甜,我蹲在青石板路上数蚂蚁时,沈岑的皂靴便踩进了画满粉笔画的圈里。

他手里举着串糖葫芦,山楂上的糖衣在檐角漏下的阳光里泛着琥珀光,像极了三年后他替我戴上银铃时,眸中倒映的烛火。

“小矮子,够得着吗?”

他晃着糖葫芦逗我,月白长衫上绣着半枝忍冬——那是沈母亲手所绣,说我生辰八字里缺木,需得忍冬相伴。

我气鼓鼓地踮起脚:“谁说够不着!”

话音未落,糖葫芦己被我抢过,糖渣沾在唇角,他突然伸手替我擦掉,指尖的温度比糖衣更暖。

这是我们的初见,时年我七岁,他九岁。

父亲与沈伯父在朝堂上是生死之交,早在我们襁褓中便定下婚约。

沈岑总说我像只炸毛的小狸奴,偏生爱在他练剑时蹲在石墩上数他挥刀的次数。

十五岁那年,他随父戍边前一晚,将半幅《玄甲兵谱》塞进我闺房,牛皮封面上用朱砂画着小小的忍冬:“等我回来,教你耍剑。”

再相见时,扬州城飘着初雪。

他身着玄甲,腰间悬着未鞘的长刀,刀疤从眉骨斜至下颌,却在看见我时笑得像个傻子:“阿砚,我把北疆流寇的头领砍了,给你作聘礼。”

说着掏出个木盒,里面躺着串银铃,正是当年他逗我时拿的那串糖葫芦形状。

成亲那日,他的喜袍下仍穿着浸过血的中衣。

我替他系玉带时摸到三道旧疤,他却反过来握住我的手:“疼吗?

当年你替我数刀,现在我替你数伤疤。”

红烛摇曳中,他翻开《玄甲兵谱》,内页夹着片枯黄的忍冬——是我那年别在他箭囊上的。

婚后的日子总带着兵器的冷与药草的暖。

卯时三刻,他会在演武场耍一套改良的沈家刀法,末了定要逼我舞半套花拳:“夫人的软剑耍得像棉花,若我不在,怎生护自己?”

说着便用刀鞘轻点我腰眼,痒得我笑倒在兵器架旁。

巳时过后,他伏在案前批军报,我便坐在窗边替他缝补甲胄,针脚走的是沈家独有的“连环锁”,能防北疆狼骑兵的弯刀。

最难忘是某个秋夜,他喝了点西域葡萄酒,竟拉着我在月光下跳胡旋舞。

玄甲未卸,却抱着我转圈圈,银铃叮当声惊飞了檐角栖鸟:“当年在漠北,看见胡人女子跳舞,便想着若有一日娶妻,定要带她跳支完整的。”

我捶他肩膀:“原来将军也会想这些儿女情长?”

他忽然低头,鼻尖蹭过我额角:“在你面前,我只是沈岑,不是镇北侯。”

他的战功是用刀刃与心血堆成的。

二十岁那年,北疆叛军围城三月,他带着三千玄甲军绕道雪山,断了敌军粮草。

我在后方熬了七日七夜的金创药,装在绘着忍冬的瓷罐里,由死士冒雪送去。

后来他回府,从铠甲里掏出个冻得发硬的胡饼:“突围前只剩这个,想着你爱吃里面的胡桃,便留着了。”

胡饼上还带着血渍,不知是他的还是敌人的。

我们也会拌嘴。

他总嫌我看兵书时凑近烛火,会坏了眼睛;我总怨他练剑时不爱戴护腕,旧伤未愈又添新疤。

但更多时候,是他替我簪发时笨拙的样子,是我替他研墨时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是三更天里他披着我的斗篷,陪我在花园里找迷路的小狸奴。

“阿砚,”他出征漠北前那晚,将蟠龙玉佩系在我颈间,“这是沈家祖上传下的,说能护妻子平安。”

我摸着玉佩上未完工的龙纹——他总说等天下太平,便亲自刻完龙首。

却不知这半块残玉,终将成为撬动皇权的砝码。

晨光透过雕花窗棂,照在他昨夜临睡前画的布防图上。

图角画着小小的两个人,一个舞剑,一个执药瓶,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岑砚永固”。

我忽然想起初见时他举着的糖葫芦,想起成亲时他眸中的烛火,想起每夜他替我掖被角时,指尖传来的温度。

原来早在那些看似平淡的朝夕里,我们早己将彼此的骨血,熬成了比任何权谋都更牢固的羁绊。

只是那时的我们不懂,这世间最锋利的刀,从来不是玄甲军的刃,而是藏在温柔里的,为彼此万死不辞的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