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她的父亲
林宥发了信息给她,让她今晚回去参加家宴,她并没有很快的回复他。
这个她名义上的爸爸,是真的记得他还有一个流落在外的亲生女儿吗?
对于爸爸的记忆,慕初晚有开心的,也有痛苦的,她恨她爸没有身为,人夫的自觉,到处沾花惹草,让那个曾经美好的家支离破碎。
但她又渴望一个家,渴望有人爱她,渴望林宥的父爱,渴望他能变回曾经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会逗她玩给她买礼物疼她爱她的爸爸。
她没有关于这一段的上一世记忆,她不知道他们想干嘛,但还是去参加了所谓的家宴。
慕初晚到‘慕景苑’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迎接,也是,现在她和他们不是一家人了,自然也就吩咐他们不用以礼待她。
李慧沁母子是巴不得她不要出现在她们眼前,她俩就没给过慕初晚一个好眼色。
在她妈妈慕向婉去世不久后,她爸林宥就以慕向婉丈夫的名义以迅雷之势的占领了‘慕景苑’,明目张胆的把他那个小三接进去住,霸占了她的家,还赶走了在慕景苑己经工作了好久的人,换了一批新的佣人。
当然,这些人不待见她慕初晚也是正常,毕竟她以前在这也没过上几天好日子。
她进去的时候他们己经开始在吃饭了。
慕初晚嗤笑了一声,这算哪门子的家宴。
人还没到齐,他们一家子倒是快吃完了。
“哟,这就是你们请我回来吃的饭?”
慕初晚啧了一声,然后很嫌弃的看了饭桌上的菜一眼。
“狗都不吃,你们倒是吃得还挺香的。”
“那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们这一家子……”都是畜生这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林宥给大声呵斥了。
“慕初晚,你给我住口,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爸爸?”
林宥甩下筷子,然后手指指着她,显然被气得不轻。
“爸爸,我喊你一声爸爸,可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女儿吗?
你忘了你己经把我赶出家门了吗?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在我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时候,你们霸占了我的家,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然后把我像垃圾一样丢掉,林先生,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慕初晚自嘲一笑,她多可怜啊,亲妈恨她,亲爸不要她抛弃她。
就连现在她曾经生活的家也被一群外人给霸占了,她回来没有人欢迎她,没有人给她好脸色,那她是回来干什么的?
“你!”
林宥被堵的说不出话来,他反驳不了,因为这是事实。
倒是旁边的林玳看不下去了,她放下手中的筷子,急匆匆的站起来指着慕初晚的鼻子破口大骂。
“慕初晚,你不要得寸进尺!
这是你爸,你怎么能这么和他说话!
我们好心让你回家吃饭,你倒好,一到这就乱发脾气,还真以为自己还是曾经的慕家大小姐了?
笑话!
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哦,关你屁事啊!
林玳,你还真以为你改姓林了就是林家人了,一个外人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慕初晚眼神一冷,“再说了,这是我慕家的事,和林家有什么关系?
真以为你住这这就是你家了?
你是眼瞎还是不会认字。
这里是‘慕景苑’不是‘林景苑’它姓慕,不姓林,这是我家,林大小姐的耳shi掏干净没?
能听清楚吗?”
“你!
慕初晚你别得意!”
林玳气急败坏的跺了跺脚,但又不敢做些什么,毕竟林宥还在这。
“爸爸,你看妹妹她……”林玳走过去抱住了林宥的手臂朝着他撒娇。
林宥此时正火气上头着,林玳这一撒娇也无异于火上浇油,他也正愁没气撒,正好给了他个借口。
自然也就对慕初晚没好脸色。
“你这个孽女!
她是你姐姐!”
“她不是!”
“她姓林,我姓慕,而且我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算我哪门子的姐?
我看您老糊涂了,放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不管,就爱给人当接盘侠养孩子……”“你…你……”林宥被慕初晚给气狠了,偏生哪李慧沁也是个会拱火的。
“阿宥,我就知道小初她容不下我们母女俩,她还是不肯接受我和玳儿,就算玳儿不是你的亲骨肉可小熠可是你林家的男儿,是她的亲弟弟。
小初这么说致我娘仨于何地……呜呜呜……”李慧沁这会儿倒是演起来了,哭得‘梨花带雨’的,简首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啊。
就怕林宥不给他们做主。
林玳也跟着哭了起来。
“妹妹我知道你是嫉恨我抢走了爸爸,可谁让你老是不让爸爸省心呢。
只要你肯给爸爸服个软,我不会再多缠着爸爸,让爸爸多陪陪你可好?”
说着说着哭得更大声了。
“只求妹妹不要‘恨’我妈妈,我妈妈她只是太爱爸爸了,她有什么错?”
越说越离谱。
到底是太爱林宥了?
还是太爱林宥的钱了?
慕初晚嗤笑了一声,也不惯着他们,该怎么骂就怎么骂。
“林玳,戏过了可就没意思了哈,别演着演着自己都当真了。
一家子戏精。
老的不要脸,小的更不要脸。”
“我呸!”
慕初晚觉得自己以前是真的对他们太过于友好了,她不反击,就只会被他们欺负,觉得她是个软柿子,想怎么欺压辱骂都看他们心情。
真是好笑,吃她家的,住的也是她家,花的钱还是她家的。
他们到底哪来的脸对她大呼小叫?
“逆女啊!
你这个逆女!”
林宥显然被慕初晚的话气得不轻,慕初晚明里暗里都在讽刺他这个当爹的不要脸。
他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如果他不给慕初晚一点教训,她以后就还敢忤逆他。
那他在这个家的威严何在?
林宥的手刚抬起来,巴掌正要落下。
“哟,这会还挺热闹,咋也不请我来看戏呢?
错过这么精彩的部分还真有点可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