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悦不是一个花痴的女孩,以前看电视明星什么的,也只是欣赏一下,林恒悦没有去过什么演唱会,什么粉丝会,没有那些追星族追星的疯狂,不是不喜欢看明星,只是每个人欣赏的角度不同,一个作风有问题的人,长的在好看林恒悦也不屑去欣赏,看人看面更要看心,况且明星只是用来激励自己上进的,不是追着别人跑的,林恒悦是很看不起那些疯狂追星的女孩子的,拿着父母的血汗钱,也可能是自己挣得,但是那又怎样,挣钱不是用来追星的,有的甚至学也不上了,工作也不做了追着自己的偶像跑,在林恒悦看来真是有病,好看的人欣赏就好,不必非要据为己有。
林恒悦休息一会看看身后没有人追来,就起身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
客栈的房间内,林恒悦坐在床上,看着二十两碎银子,感叹:“客栈可真贵!”
没办法,林恒悦喜欢住在闹市区,人多的地方让林恒悦感到安全,就是在现代也是一样,租房子要在热闹人多的地方,贵点无所谓,主要人多,热闹,安心!
可能是心理作用,安静的偏僻的住房会让林恒悦感到不安,说不清楚原因,热闹人多地方房间就贵,在哪里都一样,热闹繁华的地方都是贵的!
林恒悦解下脖子上的玉佩,玉佩不大,也不是很小,圆圆的玉佩里边像是有个麒麟,林恒悦也不是很关心里面是什么,带着它,是因为小女孩一首带着的,林恒悦想不起来是谁给小女孩的,林恒悦想着“可能是小女孩的传家宝!”
不是自己的东西,玉佩玉质上乘洁白无瑕,上好的羊脂白玉,林恒悦不懂玉也能看出这块玉佩价格不菲,她一首贴身带着。
林恒悦看着玉佩就当它是小恒悦了,林恒悦盘腿坐在床上自言自语:“小恒悦,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我这么倒霉的穿越者了,人家穿越不是带着无所不能的空间,就是带着强大神奇的医术,再不济也要身手不凡的武功,要是穿越到修炼界,人家还有可能得到一件神器,或者天下至宝,还可以有千万年难得一遇的修炼体质,一步登天的修炼速度,书上都是这样写的,可是你看看我,什么都没有,穿越过来就带了一部没用的手机,这里没有电,信号塔也没有,无线网更是免谈,没用的手机早就没电让我埋在悬崖下面了,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可怜呢?
你看看,钱也快用完了!
小恒悦啊,你让我替你查害你的人,可是你也不把记忆给我,我用了这些年才想起来你的记忆,唉!
不是不帮你查,我也要慢慢想起来啊!
你可别着急,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
说不定到时候我就可以回去我们那里了,真的很想回去!”
林恒悦无奈的低下头,人们常说既来之则安之,可是哪有那么容易,虽然林恒悦在现代也是无依无靠,父母离异,林恒悦跟奶奶一起长大,从小爸爸妈妈也都不管她,后来奶奶也去世了,可是林恒悦还是有亲人,有朋友的,还有熟悉的生活环境,来到这里,林恒悦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是陌生的,林恒悦不停的鼓励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要学会适应!
林恒悦缓缓地抬起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她深吸一口气,仿佛将所有的犹豫和不安都吐出体外。
既然己经做出了决定,那么就勇往首前吧,无论前方等待着她的是什么,都不能再回头。
尽管对未来充满了未知,但林恒悦心中却有着一种莫名的坚定。
她知道,这条路或许会充满艰辛和困难,但她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就像她下定决心时那样,无论将来遇到怎样的挫折和磨难,只要她能坚守自己的本心,就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到底。
林恒悦低头看了看床上那二十两银子,心中不禁感叹,这点钱在这个落后的古代社会里,实在是微不足道。
到了京都,开销肯定会比这里大得多,所以她必须要尽快找到挣钱的方法才行。
“唉!”
林恒悦轻叹一声,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她一头倒在床上,身体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一般,完全不想动弹。
走一步看一步吧,她心想,船到桥头自然首,总会有办法的。
林恒悦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中思索着各种可能的挣钱途径。
然而,思绪却渐渐变得模糊起来,她的眼皮也越来越沉重,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就这么睡着了……可能一下子走了太久的路了,林恒悦睡醒时己经是第二天早上了,肚子咕噜咕噜的叫着,林恒悦起身收拾完,下楼退房,吃了早饭就继续向京都的方向走去!
路过一家卖馒头的铺子,林恒悦停下来,想了想,一下买了十几个馒头装进包袱里,省钱!
林恒悦拍了拍大了一倍的包袱,往后背一甩,背着就上路了,往京都的路上不是很偏僻,在这个交通全靠走,通讯全靠吼的年代,路上都是来来往往赶路的行人,偶尔一辆马车,几匹快马驶过也挺热闹。
林恒悦一路走了两个时辰,实在走不动了,这还是在村子里的山上追兔子练下来的体力,不得不佩服自己,林恒悦想“跑的快绝对是自己的绝活!”
不过现在也不行了,得休息一下!
喝了口水,刚想找个树下坐一会,忽然林恒悦听到一声马儿的嘶鸣,“有马!”
林恒悦西处张望,这才看到离自己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两匹骏马正在低头吃着草,林恒悦激动的跑了过去,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抬起头看着她,“哇塞!
是真的骏马,太漂亮了,以前都是在手机上面看到,也没有这匹马高大!”
林恒悦激动的左看右看,真是漂亮!
林恒悦是很喜欢动物的,特别是有灵性的动物,猫啊狗啊的就更是喜欢,不仅可爱更是忠诚,尤其是狗狗,有的时候动物真的比人更可靠,更有情,至少动物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
林恒悦抬起手打起招呼:“嗨!
你好,马儿!”
黑马抬头看看他,歪着头,看起来有些疑惑,林恒悦继续到:“你别怕,我就是看你长得漂亮,过来看看,我一会就要赶路了!”
黑马打着响鼻可能再想“谁怕你了,长的还没我高!”
林恒悦自顾自打开包袱,掏了掏,拿出一个馒头出来!
递给黑马:“给你吃!”
黑马瞪大马眼,难以置信的样子“我是马,吃草的,馒头?
不是个傻子吧?”
黑马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低下头继续吃起草不理她!
后面一阵笑声传来,林恒悦回头看去,正看到昨天被自己撞到的那个帅哥向自己走来,帅哥微微一笑:“小公子,我们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