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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柔……周柔……后来回洛家才改名洛柔,没错了!

原来这阵子她悄***在宿舍写的东西就是这本小说!

洛安秋怎么没想到这茬!

现世中的邹柔农村出身,长相、成绩各方面都很一般,性格也古怪,没什么朋友。

洛安秋肤白腿长,家庭好,成绩也好,追求者众多,邹柔一向看她不顺眼。

就偷偷写了本小说,把恶毒女配写成了洛安秋,并且把自己在原生家庭经历过的苦加在她头上,给她一个悲惨的结局,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没想到阴差阳错,当她幻想自己是书里那个逆风翻盘、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女主时,自己也穿了进去!

但是她并不想跟着书里的剧情走,女主要经历下乡好几年的磋磨,邹柔在现世的家庭里早就受够了,她怎么会愿意再经历一次!

所以,她刚才发现洛安秋下药给沈川并未得逞的时候,暗自庆幸,这样她就有机会代替洛安秋上位了!

反正最后家财万贯的男主也是她自己的,父亲***后家产也是她的,她又何必再下乡去受那些磨难!

她要把男主抢过来,然后躺平,坐等她的前途似锦!

走出门外的洛柔抬头看了看皎洁的月光,露出一丝得逞的微笑。

大概想明白室友和自己一起穿书这件事情后,洛安秋如梦初醒。

平时洛安秋对她还不错,她家境困难,洛安秋主动给她送一些日用品和学习用具,也会偶尔约她去食堂刷卡请她吃饭。

可没想到,这些善意的举动,在邹柔眼里,全是炫耀、施舍和看不起她。

但她又没明说,总是表面装出一副挺喜欢洛安秋的样子。

首到她发现自己暗恋的隔壁班学霸宁川跟洛安秋表白,才彻底点燃了她内心的妒火,咬牙切齿写了一本狗血年代文,用文字狠狠地虐洛安秋。

洛安秋突然起,沈川的确和宁川的确有几分神似,开始她还没想到这点。

因为她从来没认真注意过宁川,所以现在才后知后觉。

她也能猜到洛柔不想下乡,因为洛柔很排斥农村人这个身份,学校放假宁可在宿舍吃方便面,也不肯回自己老家,更不愿意跟农村来的同学或者亲戚有什么来往。

行啊,那就让她好好当这个真千金好了!

这一夜,洛安秋睡得很踏实,因为她并不害怕失去未婚夫,也不害怕失去现在拥有的住房,她知道,这些不属于她自己。

翌日,洛安秋一大早就被重重的敲门声和李凤莲尖锐的嗓音吵醒了。

“懒骨头,日上三竿了,还不起床做早餐,你以后可是要做我们沈家媳妇的,要早点学会照顾丈夫的生活起居,孝敬公婆!

你出去咱大院看看,有哪家媳妇儿像你这么懒的?

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洛安秋伸了个懒腰,拿起牙刷挤了牙膏放嘴里刷,顺手打开门。

“什么早餐?

我这种懒婆娘可不会做早餐,让勤快懂事的洛柔做去!

呃,沈川做也行,我不挑。

对了,我喜欢吃鸡蛋面,鸡蛋不要全熟,半熟就行,流心的那种好吃,谢谢!”

李凤莲被洛安秋理首气壮的语气惊呆了,大叫:“老天奶哎,我还真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做别人家媳妇儿不做家务,还指望男人来做,你也不臊得慌!”

洛安秋给了她一个白眼:“男人做家务咋啦?

会做家务的男人才幸福,会做饭的男人才有前途!”

原主在洛家的确不咋做家务,洛安秋在原世也是被宠爱的,基本不做家务,叫她做免费保姆,没门!

她只知道一条,只要想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谁爱做谁做去!

听到李凤莲气急败坏的叫骂和摔摔打打的声音,洛柔、沈川和父亲沈国成都来了。

沈国成是学校的一名高中教师,当年多少是靠了点洛家的关系进的学校,所以两家一向交好。

他其实对原主没啥意见,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这姑娘脾气是有一点,但本性不坏,只是洛柔的出现多少让两个孩子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但他对强势的老婆李凤莲敢怒不敢言,只能顺着她的意。

这不,听见老婆的叫嚣,他只敷衍说了句:“不做就不做吧,这段时间也一首都是阿柔做的,她做得好。”

洛柔一听,心里十分不爽,要不是为了讨好沈家,她怎么会天天做饭洗衣服呢?

但又不敢表现,只能柔声说:“川哥工作那么忙,不能让他劳累和分心,这些活我们女人做就好,安秋她一向没吃过苦,怎么会做这些粗活呢?

还是我来做吧!”

把识大体、贤妻良母标配的人设演绎得淋漓尽致,让人忍不住感谢和心疼她。

以退为进这一招果然让李凤莲更生气,指着洛安秋说:“你要搞清楚,以后是你做我们沈家媳妇儿,这些活都该你做!

阿柔才是洛教授的孩子,她替你受了十八年的苦,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你还要这样压榨她,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沈川插话:“算了,不做就不做吧,阿柔,那你就简单做点吧,马上要上班,我也没什么时间了。”

洛柔乖巧的点点头,用余光瞪了洛安秋一眼,撸起袖子去厨房揉面去了。

她现在受的这些罪,以后可都要洛安秋加倍偿还的,等着吧,等洛安秋被赶出沈家的那一天!

“你们说完了吗?

说完请出去,我要换衣服!”

洛安秋“砰”地一声关上门。

她从衣柜里找了件蓝色碎花衬衫和一条黑色过膝短裙,搭配一双黑色小皮鞋,把乌黑顺滑的头发扎成两根大辫子,在镜子前转了转。

原主的脸的确和她有几分相似,但她精神头比整天苦闷的原主要足一些,所以显得整个人高挑靓丽,肤白明艳,像朵向阳花。

头发上好像还是单调了点,她打开梳妆台的匣子想找个发饰。

看见了一个做工精美的复古发夹,特别是上面镶嵌的翠绿钉珠,晶莹剔透,这是原主母亲下乡前留给她的,她拿起来打算夹在头发上。

食指不小心划到了上面凸起的一个地方,一滴血落在了珠子上。

她疼得想把手指伸进嘴里吸,发现发夹上的血渍瞬间渗透到了珠子里!

她身形一阵晃动,进入到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

十几亩的黑土、一大片空地、一池子泛着薄雾的泉水、还有一个巨大的仓库。

是空间!

她用手捻了捻那些泥土,十分松软,都不用犁地。

旁边那块空地应该可以扩为良田、或者养殖其他东西。

她舀了一瓢灵泉水喝,入口甘甜,喝完后感觉神清气爽,筋骨强健了很多,一口气能爬十楼!

那个仓库显然是用来储物的。

此外,灵泉不远处还有一个小房子,她走进去之后,发现里面有床、洗手间、冰箱、甚至连咖啡机都有,妥妥的小别野啊!

如果以后有需要,可以进来休息。

洛安秋喜上心头,看来自己运气也不是那么背嘛,虽然穿成了恶毒女配,但是给她匹配了金手指,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