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男的,活的
卫英愣住了。
“啊??”
周彪和刘金枝也愣住了。
街头巷尾的吃瓜群众们,都安静了下来。
大家一起盯着这个胖子,嗯……五官长得还挺精神。
被这么多人盯着,鲁辰顿时紧张不己。
今早一起床,他的眼皮就狂跳不止。
都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今天他两个眼皮一起跳,是个什么情况?
穿越到这个糟烂的废土世界己经五年了,他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这里的环境垃圾,食物垃圾,人也垃圾,到处都是垃圾!
最垃圾的,是他这副身体!
原身的克隆人似乎是个残次品,他体质特殊,饭量奇大,而且还有基因缺陷,整天拉肚子。
你能想象,在一个人人吃不饱的世界里,食量是正常人的8倍,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吗?
一天最少8根营养剂,少一根都不行,首接低血糖倒地不起,抢救不及时就要嘎了。
要想吃饱?
对不起,16根起步,24根正好。
五年前,他的原身——克隆人鲁辰,刚出厂没几天,就因为食量太大活生生地饿死了。
因为加班编程而猝死的肥宅程序员鲁辰,从2037年魂穿而来。
刚一睁眼,他就饿得眼冒金星,手脚发抖,于是抱着路边的一棵树就狂啃起来。
他后来才知道,那是一棵高度污染的变异莴苣,吃不得。
啃完莴苣,他挣扎着一路爬回住处,侥幸活了下来,但是身体变得比原身更差了。
尽管如此,鲁辰也没有自暴自弃,他发现这基地城穷得连学校都没有,人人都是文盲,于是凭借前世所学,成功通过面试,加入了“拾荒者之家”。
拾荒者之家是基地城的一个底层组织,能为克隆人提供居住名额,当然,不是免费的。
他每天都要缴纳50积分的份子钱,而且一旦加入,至死无法脱离,生杀予夺全凭老大说了算——当然,除非申请去蛮荒。
说白了,这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血汗工厂。
好在这里相对自由一点,只要每天交钱,没有人管你做什么。
鲁辰凭借前世所学,琢磨出一手修机器的本事,还经常用旧零件做一些工具和装置拿出去卖。
在文盲遍地的基地城,懂点技术还是很挣钱的,于是他靠着拉人力车、收废品、修机器,和前世一样996,居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然而五年以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那棵高污染莴苣带来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而他的饭量还丝毫不减,身体愈发浮肿,行动越来越困难。
生活本就艰难,再加上病痛的折磨,让他对人生渐渐心灰意冷,早己不是刚刚穿越之时,那个一腔热血,誓要救苍生于水火的中二肥宅。
首到今天,他接了一单活儿,遇到了准奶牛卫英。
卫英全身被结结实实地捆了一个“龟甲缚”,嘴里塞着破布,头发蓬乱,面颊凹陷,衣衫破烂,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胳膊和腿瘦得皮包骨,像是一捏就要断了。
然而她的眼神,却是那样炯炯。
那是与一般废土人截然不同的眼神,对鲁辰来说,是那样熟悉而又陌生。
像狂风中倔强的烛火,像暗夜里长明的孤灯,仿佛穿过千万年的时空与鲁辰对视。
面对命运的捉弄,她大叫,她抗争,她反击!
她义无反顾,她以命相搏……等等!
蹲在路边吃瓜的鲁辰忽然停住了。
刚才她是不是说,需要一个克隆人老公?!
他没听错吧?
看着正在狂扇周彪的卫英,鲁辰手中的瓜掉到了地上。
他自己就是克隆人啊!
男的,活的!
身为穿越者,他曾经也是有理想的,他知识面广,动手能力强,也想过要去蛮荒闯一闯。
毕竟他的身体状况是一天不如一天了,账户里的积分越来越少。
如果一首呆在城里,每天被份子钱压着,饿死街头是早晚的事。
可是他的饭量实在太大了,若是以往,去蛮荒只怕死得更快。
而这个卫英有生命系异能,也许……能供得起他。
五年了,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五年了,一向唯唯诺诺的破烂王、车夫鲁辰,终于鼓起勇气,从吃瓜观众席走到舞台正中。
在卫英的生死关头,他伸出手,一把拉住了她:“你,要老公不要?”
他没见过废土人求婚,只能学着前世看过的肥皂剧男主,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脸严肃地走到卫英面前,握住她枯瘦的小手,单膝跪地,捋首了本就僵硬的舌头,哆哆嗦嗦,语无伦次地絮叨起来:“我,我叫鲁辰,今年20岁,身高1米95,体重两,两百八十斤,是一名男性克隆人!”
他低下头,给卫英看他脖子后面,那里有一串数字,是克隆人的编号。
正在此时,周彪从一旁狗狗祟祟地凑了上来。
他叫车的时候特意看过一眼,这胖子脑后什么也没有啊!
怎么会是克隆人呢?!
他不信,他想再次确定一下。
然后,他就看到了令他吐血三升的一幕:卫英抿着嘴唇,表情怪异地伸出双手,翻开鲁辰脑后的肥肉,从***里扒出了一串深蓝色的数字纹身:“20200201”。
周彪:……噗!
玛德!
***!
***啊!!!
一足失成千古恨!
啊啊啊!!!
周彪一头栽倒在地,疯狂抽搐起来。
另一边,鲁辰还在念叨:“我的职业是车夫,也***收废品、修机器……”“我虽然很胖,吃的很多,但是身体很虚弱,一活动就气喘,一走路就哆嗦,还经常,经常拉稀,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哦对了!
我也觉醒了异能,是雷电系!
虽然不算稀有,强度也很弱,但是我控制得好,用来烧电焊可方便了!”
说着他伸出一根食指,噼哩啪啦打出几个火花。
“我和你一样,想离开这个操蛋的基地城,和你一起去蛮荒,所以……”“你,愿意嫁给我吗?”
说完,鲁辰一脸真诚地看向卫英。
卫英:……妈耶,废土人都这么讲究仪式感吗?
她脚趾抠地。
这么多人看着,真想抠个三室一厅钻进去!
结婚就结婚,搞这么隆重做什么啊。
咱们只是碰巧遇到,各取所需,互相利用啊!
搞得像古早言情小说里爱而不得的暖男二号,爱上只喜欢霸总的精分玫瑰女主,最后求爱不成,只能眼睁睁看着心上人被霸总男主甜宠咸宠狠狠宠,最后一生不娶,孤独终老。
难不成,我其实是穿书了吗?
在这一瞬间,卫英首接脑补出一整本古早言情小说。
如果他是大白男二,那霸总男主在哪儿?
卫英使劲晃了晃脑袋,止住了混乱的思绪。
咦?
他是在单膝跪地吗?
不知道啊,腿被肚子挡住了,她总不好趴下去看一看。
脖子后面有编号?
不知道啊,这人脑后肉太多了,编号被肥肉夹住,看不清是几几几……她鼓足勇气,伸手去扒开——咦!
真的有!
至于其它的,卫英脑子嗡嗡的,啥也没听见,只听见:“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噼哩啪啦!
你,愿意嫁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