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大一的某一天,一觉睡醒后,我发现原来自己生活在一本小说里。
还是一本现代种马文,而我便是他的后宫之一。
小说描述男主在我被一个小混混差点欺负后凭空出现帮助了我。
从此之后梦里的我被他沉稳可靠的魅力所折服,并且身上有一股致命的男人味吸引着我。
从此我为了他荒废学业,未婚先孕,背叛父母,拿钱给他投资,一直到最后我都在他身边无名无份的陪着他,为他生下4个孩子,渴望他可以回头看看我,最后还为了救他的红颜知己,死了。
我从小到大品学兼优,家庭和睦,上学还会扶老奶奶过马路,有灾情会捐款,看琼瑶剧会流眼泪。
虽然不是大善人但是绝对跟恶人搭不上边。
而男主龙傲天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后来因为跟别人入室偷窃被房主发现变成升级为抢劫进去了两年。
到底是什么作者会安排我成为他的后宫之一。
万幸。
现在的我觉醒了。
1“非晚,你真的不看吗?
很好看的,这可是你最喜欢的类型。”
我最好的朋友傅诗予拿着一本新出的言情小说向我展示,意图勾引我。
小说露出封面,封面写着《爱他》。
具体的剧情我不记得了,只记得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男主也是出狱之后人生进入低谷,而女主就像一个小太阳一样温暖他,即使被他言语嫌弃,拳打脚踢,依然对他不离不弃,故事的结局就是女主失去一个肾,并且难产大出血再也不能怀孕,然后和男主和和美美在一起了。
在做那个梦之前,我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
但是现在,我只想说“达咩”。
言情小说离我远点,救赎文更是离我十万八千里。
我坚定的摇头,“不看,我现在不看这种脑残文了,你也少看一点。”
小说里的我就是看这些才把脑子看坏的,居然会爱上一个劳改犯,并且无条件站在他身后默默付出,这不是脑阔被驴踢了是什么。
“哪里脑残了,你之前不是都和我一起看的吗,你看看嘛~很好看的,我看评论说男主真的好爱女主,女主不能怀孕,他就为了女主丁克,他之前明明很喜欢小孩的。”
听到这句话我气的翻了个白眼,就这种剧情还有读者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