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我局立即指派警力展开调查。
现场了解情况如下:4月13日19时许,受害人程某(女,17岁)在家中接待家访老师沈某某。
家访谈话结束后,沈某某不顾程某的反抗,强行与程某发生性关系,致使程某身体多处受伤。
程某母亲下班回家后,立即报案。
我局接警后迅速出动。
警员赶到时,沈某某处于全身***状态,技术人员现场提取程某体内分泌物,经比对与沈某某DNA相符。
我局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4月14日,办案单位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害者程某进行伤情鉴定,并通知程某家长在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传播涉及受害人隐私信息,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从快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江安市公安局2014年4月15日*悬赏通告沈清石,男,汉族,1971年12月15日生,户籍地:江安市某小区。
身高1.75米左右,肤色较白,本地口音,身份证号:3XXYYZ1971121500302014年4月13日,江安市发生一起性侵案件。
经公安机关工作查明,沈清石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依法对沈清石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拘留过程中,沈清石突发疾病。
经所内值班医生初步诊断,判定所内无救治条件,需要尽快将其送往外部医院开展进一步治疗。
沈清石在外部医院就医时,打伤看押警员后出逃。
现在逃。
任何公民发现上述嫌疑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
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将按照悬赏级别给予举报人奖励。
对于隐瞒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联系人及电话:王警官,139XXXX5810江安市公安局2014年4月20日*神知道祂儿女们的弱点,也晓得魔鬼诡计。
所以祂藉着仆人教训他们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要给心中的魔鬼留余地。”
又说,“你们个人要慢慢的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
又说,“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我们看见各种极为可恨的恶事摆在面前。
我们看见不公、***、鞭挞、非法、无义的事环绕西周。
我们看见神的名受到亵渎。
只因为这些事并不损害我们个人的名誉、利益、身家、福祉,所以我们毫不介意,装聋作哑;然即一旦有什么人触犯了我们个人的利益,我们登时怒不可遏,挺身相斗。
魔鬼趁着这种机会陷害我们,又有什么稀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