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端王被人刺杀,我伸手朝队友一抓;别人刀口上舔爱,我把端王往前带;八个同行九个倒,剩我一个不死鸟;避免骂我浪费口水,我反手拧他大腿……端王忍无可忍,在所有侍卫的全票通过下,我被送去他死对头隆王身边当卧底。
谁知我这贪生怕死的性格深得隆王青睐,遭遇刺杀时我故技重施。
哪曾想……隆王中刀往前倒,两眼一闭直夸干得好。
1注意看,眼前这个有点小帅的男人是我的主上端王。
我进端王府七年,主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现在终于迎来了他的第八十二难——挨千刀。
此刻的他刚从昏迷中醒过来不久,胸口缠着一条白布,外衫软绵绵地搭在肩上,浑身上下萦绕而出的病气依旧无法掩盖他那令人小鹿乱撞的容貌以及与生俱来的不凡气质。
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确实好看。
唯一缺点就是:喜欢骂人。
尤其是骂我。
因为他这次受伤,又是我把他给推出去的。
2我本是个孤儿,被村长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
至于我为什么会被端王看上,无疑是一天到晚使不完的牛劲罢了。
那乡野村间的,我经常吃不饱。
那天一个不小心把狗蛋家刚出生的鸭崽子给炖了,村长气得满地找棍,丢给我一套犁具。
我自小力大无穷,那百八十斤重的犁具根本不在话下。
于是在端王的目睹下,我含泪狂犁二亩地。
狗蛋不服气,喊了两个体格壮硕的糙汉子想要上门拜师学艺。
我就这么提起比我大腿还粗的绳子这么一甩,沉重的犁具砸到他俩身上,俩人当场吐血,立马跪下求我收他们为徒。
我头发一甩,拒绝了。
没办法,姐的魅力实在是太大。
端王目瞪口呆,斥巨资从村长那儿买下我。
3我在端王府每天都吃得很饱,主上差点被我吃穷,三年前不得不转战商业,端王府这才侥幸逃脱破产。
主上骂怎么不吃死我,我说:“屎不卫生,您要吃的话我多给您洗两遍,带韭菜的那种。”
他罚我去韭菜地浇了三个月粪水。
我每天都浇的很开心,因为晚上又有的吃了。
即便如此,始终改不掉我贪生怕死的性格。
端王被人刺杀,我伸手朝队友一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