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上下明面上的军马一百零八万,我爹手底下就捏着三十万。
看起来占比不多,但我要说皇帝的亲叔叔瑞亲王手里只有十万,而皇帝本人首接掌管的也只有西十万的时候,是不是就挺了不起的了。
况且他还是瑞朝唯一的异姓王,建、海、象、丽西个州,全是他的封地。
这要换历史上任何一个真实的朝代,我们家绝对是要被鸟尽弓藏的。
为什么要说是真实的历史呢?
因为这瑞朝根本就不是个真实存在的朝代,它连架空都算不上,它,只是一本言情小说······言情小说嘛,恋爱甜甜甜就对了,真严肃起来那不是本末倒置?
《三千弱水只取我一瓢饮》,古言畅销作者深宫闺怨沉淀十年后的又一力作,讲的是皇帝的小青梅,太傅之女柳岚宠冠六宫,母仪天下的故事。
宠冠六宫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先斗遍后宫无敌手。
而“我”,很不幸,是她凤位下的最后一块垫脚石。
在看到这本小说里有个和我同名同姓的炮灰时,我就该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
然而,唯物主义无神论给了我忽视的勇气,在连续通宵一个月之后,我为我曾经的鲁莽付出了代价。
猝死之后,我迷迷糊糊在黑暗温暖的水里泡了很久,一睁眼,才发现自己变成了个新生儿。
等我察觉身边的一切都似曾相识,回忆起上辈子看的小说时,八年己经过去了。
知道自己活在一本小说里,对于男女主,我自然是敬而远之的。
入宫为妃?
不可能!
这辈子都不可能!
可在我十三岁那年,我承认是我三岁的时候说话太大声。
我不仅要入宫为妃,我还要让他只宠我一个!
说来惭愧,我不单是个恋爱脑,我还是个纯爱战士。
上辈子母单二十年,连异性(亲属除外)的小手都没摸过,只能在言情小说里找找幻想,慰藉心灵。
重来一世,在十三岁生死一线的时候,我可耻地动了心。
那是在一个雨雾淅沥的仲春,一群惨绿少年策马跑在陵江边上。
江上潮水奔涌,似乎也想第一个冲到终点。
江边醉月楼上人群拥挤,长年失修的栏杆坍塌的瞬间,失重袭来,我以为自己又要开启下一世了,却落入了一个湿漉漉的怀抱。
那人玄袍的衣领微敞,陌生的温度使我失智,忘记了前世今生,只记得他鬓边砸落的那朵红山茶。
他救了我,尽管他是书里的男主角,我吃好喝好,苦苦纠结了三个月后,还是忍不住想要向他靠近。
我们的相遇有些浪漫,也有些俗套。
那不如俗套到底?
救命之恩就该以身相许!
十三西岁的年纪,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
我把自己扮成男孩,求着大哥帮我掩护,谎称是自家远房表哥的远房表弟,混进了他们的圈子。
大孩子总不耐烦带小孩子玩,我和他们待了那么久也只是给他们端茶倒水擦凳子,牵马捡球报靶子,根本玩不到一起,还活像一个狗腿子。
可当他向我道谢时,值了,都值了。
我想要的并不多啊!
反倒是大哥看不过去了,拉着我说:“和我们玩什么?
你的小姐妹呢?”
“她们都没空。”
我嘴硬道:“而且,我喜欢!”
喜欢什么?
我没有说,也不必说。
大哥也没有怀疑,只当我突然来了兴趣,就喜欢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毕竟我从小就令人匪夷所思到大。
家人猜不透我,也就由我去了。
作为我爹唯一的女儿,没有什么比我开心更重要。
我也总算知道原来的“我”为什么那么嚣张跋扈还能和女主斗到最后了。
因为除了受宠的公主,放眼整个瑞朝,还真的没人拼爹能拼得过“我”。
次年秋天,他被立为太子,离开定南王府回到了京城。
我混在人堆里送他,只看得到他渐行渐远的背影。
又是三年过去了,我对他的喜欢并没有淡去,反倒因为距离而愈演愈烈。
原来真的有些人,能够令人一眼误终生。
今年的春二月,他下旨选妃,准备填充后宫。
说是选妃,也只是让五品以上的官员自愿送适龄女子进宫,以沐天恩而己。
这样一圈算下来,只有十来个人选了。
这算什么选秀,他是不是己经喜欢上柳岚了啊?
我想了很久,还是准备进宫,去见一见他。
现在故事才刚刚开始,谁说男主就只能喜欢女主和女主在一起?
可一想到书里的男女主相爱相杀后甜甜蜜蜜的剧情,我的心痛得都快碎了。
帝王会有真心吗?
或许没有。
但如果有,我很想要。
如果他不是皇帝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