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另一位金主
身着褐色的短袖,下身是条宽松的居家休闲裤,小镇工作妇女的那股味儿挺浓厚。
就那种看着成天无所事事,聚集在一块儿,悄摸摸的说别人八卦那种。
陈默听着听着,实在遭不住了,再让老妈说下去,天都要黑了。
“妈,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你爸不是升学宴刚回来过吗?
他工地那边忙得很,起码得等到国庆才能再回来。”
老爹是搞线路的,不是大老板,就只是个包工头,好处在于不用风吹日晒的去干活,坏处呢,就是经常在外奔波。
陈默都只有在他偶尔回家的时候见见。
他想起来了,上个月自己的升学宴,老爹回来过,只是又出去忙了。
说起升学宴,陈默想提提礼金的事儿,但是想到林医生那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陈默又放弃了。
就这么要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妈指定不会给。
这件事得从长计议。
陈默在班车上盘算了一下,在这个小镇,通过这场奥运搞钱的话,本金起码要西万左右,用来分开操作奥运精彩彩票。
要保证自己赚足启动资金的情况下,还不会惹人怀疑。
一个学生压下重注,赚了一***钱,在这个时候,不太合理。
得分开来操作。
“妈,我来帮你。”
陈默走进厨房,把一旁的青菜掰开清洗。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今天还知道搭把手?”
林晓梅转过身,有些意外。
陈默高中时候,在学校成绩算是前列,别看南华师范只是个二本,但这基本上是普通小镇作题家的极限了。
三水镇上高中的火箭班出来的苗子,也就到这个位置了。
所以平时,陈默在家基本上是不用做事的,老妈林晓梅一应给包了。
“这不是看你衣服都汗湿了嘛。”
林晓梅歪着头打量着儿子,忽然间,她觉得儿子好像长大了。
“是不是觉得儿子懂事了?”
“嗯,到十八岁,也该懂事了,等会儿吃完饭,把碗洗了吧。”
陈默:……哦,这糟糕的母爱!
陈默这会儿很享受和老妈呆在一起的时光,这会儿的老妈,无疑是快乐以及幸福的。
没有往后因为自己的事而愁容常在的模样。
吃过饭,把碗筷和厨房收拾干净。
到底是经历过‘婚姻’毒打的男人,做起这些来,又快又干净。
林晓梅都说陈默有天赋,以后要多干。
……卧室里,陈默看着属于自己青春年少时的房间。
他们家这个家庭情况,在小镇上,其实算挺不错的了。
房间里面陈列着不少的‘手办’,超级赛亚人孙悟空、钢铁暴龙兽这些……陈默翻看着屋里的一切,最后从上锁的抽屉里面找出一本册子。
打开一看。
我日。
把暗恋别人的事写在笔记本上……当年的自己,真是骚包的不行。
笔记本里的女主角叫谢欣,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还不错,都是小镇上的,大家经常一起放学回家。
记忆涌来。
青春里的那道身影逐渐变得立体。
高中时候,青春年少,情窦初开,心里头总会有一个白月光。
只是前世因为两人没在同一个大学,后来就渐渐没了联系,仿佛从对方的生命中消失了一样。
即便他们的家就在同一个镇上。
后来大学遇到的那个,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陈默看了两页,赶紧给写着那些内容的纸张别下来撕碎扔进垃圾桶,这会儿看,太羞耻了。
‘寻宝’记结束,陈默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袋下,思索着从哪里捞钱。
胡俞那儿一万,自己这儿……刚才找了一下,加起来一共西百。
还需要三万。
找老妈不行,要不找老爹试试?
老爹在外面干工地,别看家里的财政大权在林医生手里,但是要说他没点私房钱,陈默是一百个不信的。
就这么干!
找老爹那边搞一笔,首接要三万肯定不成。
这个数额太大了,老爹估摸着会当告密者。
只能要一部分,至于剩下的,不知怎么个事儿,陈默忽然就想起了谢欣。
镇上都知道她老爹在摩洛哥那边搞精油生意,妥妥小富婆啊。
找她想想办法。
看能不能首接搞定剩下的三万,这样的话,就不用冒着被‘举报’的风险去找老爹了。
陈默掏出手机,在QQ上找到谢欣。
刚打出在吗两个字,立马又删除掉了。
在吗起手,必是小丑!
陈默:同志,组织需要你。
谢欣很快就回了一个‘?
’。
看来暑假她也挺无聊的,抱着手机玩呢。
陈默:想请你喝奶茶,就转盘那家。
谢欣:陈默,我说了,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
陈默猛的起身,什么鬼?
自己以前暗恋她这事儿她知道?
她不会以为自己叫她出去是想表白吧?
陈默思索了一会儿,哒哒哒的按动着键盘。
陈默:我有个事想请你帮忙,明天在奶茶店见见吧,还有胡俞一起。
人家都这样说了,单独见面就不太好了。
正好把胡俞叫上,也让他亲眼看看,他们这个团体,还有另外的股东。
免得他给了钱天天晚上想起的时候,在床上跟个蛆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谢欣:那好吧,明天上午十点,下午太热了。
搞定!
陈默冲了个凉,又给老爹打个电话,听听他的声音,顺便‘联络联络’感情,等这两天万一需要找他要钱的时候,也自然一点。
陈默多手准备。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林医生要去二医院上班,让陈默自己解决早饭。
这个***上能烙饼的年纪,跟中年男人不同,到点就醒,再也睡不着,不过也就这两个月,等进了大学,人就跟床很难分开了。
陈默起床洗漱,跟林医生QQ上说了一声,让她中午回家吃饭,亲爱的儿子为她做一份爱心午饭。
忙完之后又是一身臭汗,冲了个凉,陈默换了身稍微符合他如今品味的衣服。
就简单的白T恤,水磨牛仔裤,再弄双帆布鞋,站在镜子面前照了照。
头发比较长,非主流横行的时代,他作为学生,留个长发,撇个斜刘海,没事甩一甩己经是极限了。
镜子里的他,五官端正,眉骨比较高,只是被刘海盖住了,看着就很普通。
“这发型太沙雕了,得去换换。”
陈默下楼,找了个理发店,指挥着染着红毛的理发师按照他的想法剪。
美式前刺,在这个年头,可比那些长发飘飘的非主流要更加的‘非主流’。
眉骨和额头被露了出来,嘴上的那一圈青毛也剃掉,加上极简的穿搭,陈默又有一米八左右,瞧着整个一阳光型男。
“小哥,你这个发型叫什么?”
“我表哥理的是这个发型,我也不知道叫什么。”
陈默掏钱结账,朝着转盘位置走去。
理发师想了想,从职业性的角度而言,他觉得陈默那个发型应该能够吸引不少顾客。
流行是一码事,但真好看与否,他自有判断。
于是。
蝴蝶的翅膀,第一次悄然扇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