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爸妈嫌我放假在家碍眼,一个电话把我打包甩给了爷爷姜振华。
现在跟我爸生活的那个女人不是我亲妈,不管我死活,在我高二那年,我亲妈出.轨,跟我爸离婚了。
最后见她那天,外头飘着大雨,噼里啪啦打在窗户上,天空灰蒙蒙,说不出的潮湿与凄凉。
我记得很清楚,她穿了件新驼色大衣,蜡黄的脸搽上粉,脖子戴了一款我没见过的银项链,细细的,闪着碎光。
六十平的出租屋,空气散发着霉味,我坐在沙发上,局促抠着手指,嗓子又干又紧,好半天,都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坐在我身边,用她洁白且散发着化妆品清香的额头,轻轻刮蹭我的眉骨。
我看见她下眼睫挂着泪,湿成一撮一撮。
她嘴唇颤抖,却没说话。
临走前,她告诉我随时可以给她打电话。
我看着她一步步走出阴影,纤长的背影越来越远,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下雨了,她有没有带伞?
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哭,强忍住想追上去的冲动,目送她离开。
回来这一路,我和明泽没再说话。
我慢慢骑车,感受郁热的风抚摸发丝,尽力稳住车把手。
三轮车在一个下坡转弯,停在一家铁红色大门口。
老房铲平改成自建房,三层楼,外面是灰水泥色,有俩院子,一个在前院停车,一个在左养牲畜,也叫后院。
姜振华早早在门口候着,见车到,高兴挥动手臂,不显眼,就像扎根在门前一株矮小干瘪的枯树。
我笑,明泽也笑了。
第二次了。
第二次他眼波里浮游出令人费解的痛苦。
我愣住,被蛰到似的偏过头,酸麻感从脚心顺着小腿肚一路攀爬,冷血又变态。
届时,我对明泽印象并不好,尽管我们是第一次见面,跟他站在一起,我都觉的自卑难堪。
那痛苦如一尾钩子,狠狠扎进心脏,我从未如此迫切想去了解一个人。
想扒开他的皮肉,看看里面是否如表面一样圣洁。
想找出他的污点,来抚平我这颗肮脏皱巴的心。
我就是这样的人,自私自利,卑鄙龌龊。
我不明白像他这样前途海量的,众星捧月的人能有什么难处!
姜振华见到明泽激动万分,两人拉手叙旧,我在一旁显得尤为多余,把车停好后晃哒晃哒进了屋。
“秀姐,”我对躲在屋内扒着门槛,探头探脑的女人说,“咱家大明星来了,你不去看看?”
秀姐比我矮两个头,一米五左右,两个膀子溜细,瘦弱的像个小孩子。
她是残疾人,走路一瘸一瘸,是爷爷给大伯娶来的媳妇。
大伯也是残疾人,前几年冬天在前院铲雪,一头栽地上起不来,后面查是脑梗突发,活生生一个人就没了。
村里人对大伯的评价一首是窝囊无能,酒囊饭袋。
后来他死了,村里人又变了说辞。
说他勤俭持家,懂事孝顺,知道干不了活挣不了钱,几乎没花家里一分钱。
听到我的话,秀姐拼命摇着头。
“你去看看,”我拉着秀姐,故意逗她,“他长得可俊了,比你在电视上看痴的人儿还好看。”
她想往屋里缩,又忍不住好奇心,抓着我手臂,“你、你和我一起去。”
“你自己去,”明泽人都是我接回来的,早八百年前见过了,见她畏畏缩缩样,我没好气道。
秀姐放下扫帚,看样子要等明泽发现她后才肯出来。
“真是服了你。”
我抿嘴,上楼脚步一转,“跟我来。”
她躲在我后面,推着我往前院走去。
大概是我俩打打闹闹引人注目,院里和姜振华聊天的明泽看过来。
他先是把视线落我身上,再转到我身后的秀姐。
我无法准确形容那个眼神,只觉得脸颊微微发烫。
我可能被秀姐传染了,明明刚见过他,现在又莫名觉得羞涩,偷偷咽了一记口水。
晚上吃饭,一张旧红木八仙桌,桌子上西碟菜。
一碟豆角炒小鸡摆在明泽面前,豆角翻炒的油亮,薄片红辣椒,酱色菜汁,再配上一碗香喷喷大米饭,瞧着食欲大增。
姜振华叫秀姐拿来白酒,招呼明泽:“豆角现摘的,鸡昨天杀的,你尝尝比不比外面好吃,”两人各酌一杯,从天南扯到地北。
拖明泽的福,吃了顿好的,终于不是绿豆稀饭配小咸菜了。
农村饭菜没有城市丰盛,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好的,三餐几乎复制粘贴,面条、稀饭、小咸菜,无限循环。
我来这儿两个星期,都忘了肉是什么滋味,盯着滑嫩的小鸡,眼冒绿光。
吃水不忘挖井人。
我感激的看了眼明泽。
他仰头喝酒,发现我的目光后,冲我眨眨眼,像个陪小朋友闹的大哥哥。
头顶白炽灯晕出白濛濛的光,落在他额头,脸颊紧实光洁,嘴唇红艳艳的,被酒水浸的清亮。
不知为何,我有点心虚,做贼似的收回目光,继续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