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是熟悉的破旧砖房,墙上贴着毛主席像,桌上摆着缺了口的搪瓷杯。
我又回到了1975年。
上辈子,我叫方秀兰,是这个家里最不受待见的女儿。
爹娘重男轻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了弟弟方建国,我从小就是干活的命。
十六岁那年,他们收了别人家的彩礼,要把我嫁给隔壁村的瘸子。
我不肯,连夜逃到了城里。
在城里打工的那些年,我吃尽了苦头。
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只能在工厂里做最累的活。
后来遇到了李志强,以为找到了真爱,却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妻子。
等我怀孕的时候,他的妻子找上门来,当着所有邻居的面羞辱我,说我是不要脸的狐狸精。
我带着孩子,在城里无依无靠。
孩子还没满月就生病了,我没钱给他看病,眼睁睁看着他在我怀里断了气。
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绝望。
我想回家,可是家里人说我丢尽了家族的脸,不准我进门。
我流浪了几年,最后病死在街头,死的时候才二十五岁。
临死前我想,如果能重来一次,我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哪怕他们不爱我,我也要用真心去感化他们。
没想到,老天爷真的给了我这个机会。
"秀兰!
还不起来干活!
太阳都晒***了!
"娘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还是那么严厉。
我赶紧爬起来,穿上那件打了补丁的花布衫。
推开门,院子里已经忙开了。
娘在喂鸡,爹在修农具,弟弟建国坐在小板凳上吃白面馒头。
看到我出来,娘立马板起脸:"死丫头,这都几点了?
赶紧去挑水!
"我点点头,拿起水桶就往井边走。
以前的我会觉得委屈,为什么建国可以睡懒觉,我就要早起干活?
为什么他吃白面馒头,我只能啃窝头?
现在我明白了,这就是那个年代。
重男轻女虽然不对,但改变观念需要时间。
我要做的,就是用行动证明女儿也能撑起这个家。
井水很凉,我一口气挑了三担。
"娘,我去地里看看玉米长得怎么样。
"娘愣了一下,平时我都是被催着才干活,今天怎么这么主动?
"去吧,顺便把地里的草拔了。
"我一个人来到玉米地,看着那些还没我腰高的玉米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