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目光太过炽热,我压了压帽檐,扬起手里的打包盒。
您好,我是送外卖的。
他的笑容淡了淡: 外卖?抱歉,我没点过外卖。
我装模作样地看了看订单: 安和小区 1 栋,没错呀。
他迟疑了一瞬,伸手接过外卖查看,手腕白皙精致,手指笋尖似的漂亮。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心想,手铐就打银色的,衬他。
是隔壁的小区。
最终他将外卖还给我,状似耐心地为我指路,我离开时仍感觉到那道警惕的目光,如芒在背。
他不耐烦于被外人打搅了好事,而我却兴奋至极,路过垃圾桶时随手将买来的外卖丢进去,还有帽子和口罩。
玻璃上映出一张甜美无害的笑脸,充满钝感的小狗一样的下垂眼,微翘的鼻头,肉感十足的嘴巴和两个缀在颊边的梨涡。
谁会警惕这样一张脸呢?
我哼着歌,愉悦地拨通电话。
你好,我想加急订一只结实的铁笼。
嗯,大型犬,还没***好,所以会比较凶。
我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别墅,笑着挂断电话。
没关系,我很擅长驯狗。
3
笼子打好的同一时间,关于反派李珣的所有资料也悉数送了过来。
结合小说剧情,我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存在。
总结来说,就是早逝的妈,赌博的爸,挨打的娃,破碎的家,流浪的他,遇到了她,发誓努力,不屈人下,转角相遇,她恋爱啦
我叹息——除了那张脸,一切都俗套得令人厌恶。
算算时间,男主的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我将李珣即将参加的宴会地址连同请柬匿名寄过去,希望他能努力添点麻烦。
我守在他家门口,老公穿西装的样子也帅得人神共愤,等他出门后,我便大摇大摆地输入密码,偷偷潜入。
李珣家很大、很干净,干净到毫无人气,甚至没什么娱乐设施,毕竟他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追求女主。
我并不急着去见传说中的女主,而是仔仔细细地探索、触摸、嗅闻与他有关的一切。
除了绝版钢笔、真丝睡衣、昂贵酒柜,还有各种型号的手铐、皮鞭、眼罩和绝缘胶带。
我挑起薄薄的白色吊带袜,兴味盎然地打量了一下。
原来李珣喜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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