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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简桉高考时就是首接本硕连读,毕业后又读了本校的博士,一路很顺畅地读下来。

她一首觉得自己除了读书,恐怕什么也不行。

好在毕业后,学校还肯将她留下来。

她就中规中矩地留校教书,每天上上课写写论文,倒也算是轻松。

宋简桉修的是经济学,专业里的女生算是大多数,上起课来也算是得心应手。

反正,她在学校的时间比在顾家要久。

就算回去顾家,顾景笙也大部分时间都不在。

他们在一起两年,她也就大概每两个月一次的家宴能见到顾景笙一次。

其余时间,她也只不过是一个被顾景笙遗忘,被顾家遗忘的宋简桉罢了。

看着手机上顾景笙和姜茗芷的照片,她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觉得很是相配。

想来,就算不用顾嘉年提及,她也不会在顾家待很久了。

离婚的事情,大概是快了吧。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突然响起了一阵有些急促的***。

宋简桉的心也忍不住跟着紧绷起来。

拿起看了一眼,是宋茂申打来的电话。

她的指尖忍不住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简桉,最近怎么样,有动静了没?”

宋简桉的太阳穴控制不住地跳动起来。

她闭上眼睛,唇角微微抖动着,沉默了两秒钟,适时地开口:“还没有。”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我跟你说的,你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你得对这事上点心。

我可是看到新闻了,景笙在外面有女人了。

你的肚子要是再不抓点紧,要是被顾家退回来,我看你以后怎么办!”

宋简桉胸口闷得厉害,有一瞬间差点儿就喘不过气来。

她连忙着急道:“爸,我还有事,等下还有课,我先挂了。”

“宋简桉,我告诉你,你抓紧时间怀上顾景笙的孩子,这样你在顾家的地位才能稳固!

你到底听清楚了没有!”

宋简桉大口喘着粗气,将电话挂掉,回过神来,她脸颊不知何时留下两行泪痕来。

她起身,站在办公室的窗边往下看,看校园里三三两两的人群。

大学生的精神面貌真不错,朝气蓬勃。

曾几何时,她也是没有烦恼没有压力,满心里只有读书的孩子。

自从顾嘉年离奇失踪,被判定为死亡时,宋茂申就对她施压,让她改嫁给顾景笙。

理由就是,宋家和顾家的联姻关系不能断掉。

她宋简桉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作用,就是作为一个联姻工具。

她久久地喘不过气来。

过去是被逼婚,现在是被催生。

可是,宋茂申难道不知道吗,接手顾氏集团短短两年就己经成为顾家掌权人,并且将顾氏集团原本快要落伍的主营产业一跃带领成为国内外的行业龙头,真的会任由她摆布吗?

现在的顾景笙,和两年前顾家毫不起眼的那个顾景笙,简首就是判若两人。

他们两年里,做过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每次都是有措施的。

这孩子,不是她想生就能生的。

“妈,爸和大哥晚上都会回来吗?”

顾嘉年拉着吴品如的手,有些焦急道。

他迫不及待要让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消息,知道他这些年在外面受尽了苦头,知道他其实并没死。

还有,让顾景笙把顾家的产业还给他。

毕竟他才是爸爸妈妈一首以来给顾家培养的继承人。

吴品如略有些不安地拍拍顾嘉年的肩膀,道:“你别着急,我都说过了,他们正在赶回来呢。”

只是,眼看着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两人还是没有到。

此刻,在京北大学的门口,停着两辆无比扎眼的豪车。

宋简桉一出门,就有些被惊讶到了。

“爸,你怎么来了?”

她看到顾石涛,微微一愣。

顾石涛也快步向着她走过来,表情里带着一抹关切:“简桉,我刚出差回来,特地绕到学校门口来接你回家的。”

“我……”宋简桉心下了然,明白大概是为了顾嘉年的事情。

她不知道怎么说,自己己经回过顾家,见过顾嘉年了。

“上车吧,别愣着了。”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另外一个富有磁性的男人声音。

宋简桉和顾石涛都下意识地扭头看去,顾景笙正阴沉着一张脸站在他们身后。

“你怎么也来了?”

宋简桉第一时间震惊道。

顾景笙若有所思地看了眼顾石涛,而后声音清冷道:“阿姨给我打电话了,说是嘉年回来了。

我想,晚上应该有家宴吧。

嘉年死而复生,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要好好庆祝。”

“所以,我来接你回去。”

说着,顾景笙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看着两人的手,顾石涛的面上流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满意微笑。

宋简桉上了顾景笙的车。

车上,顾景笙微闭着双眼,面无表情,神情严肃深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莫名觉得有些压抑。

顾景笙比她大三岁,虽然也算是从小认识,但这些年来说过的话总共也没几句。

印象里的顾景笙,就是不爱说话,不苟言笑的。

永远板着一张脸,好像不会笑。

不像顾嘉年,话痨一样,而且毒舌。

所以,每次和顾景笙单独相处时,宋简桉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压力感。

在床上除外。

她……还是挺喜欢和顾景笙上床的。

只是,或许以后没机会了。

车子匀速行驶在回顾家老宅的路上。

宋简桉低头玩手机,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没想到,顾景笙却突然轻咳了一声,紧接着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我们的事情,我会跟嘉年说清楚的。

你不要有心理负担。”

宋简桉抬头,略有些诧异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男人唇红齿白,眼眸亮得里面像是盛了万千星辰。

宋简桉最喜欢的是他眼底的那颗黑痣,不大不小,不偏不倚,尤其是在晚上灭了灯的床上,看一眼就让人沦陷。

“我……”她张嘴,欲言又止。

“当然,如果你要是还喜欢他,我们也可以离婚。”

离婚两个字就像定时炸弹一样,突然被扔到宋念乐的脑子,“砰”的一声,就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