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偷体验卡
这身份带来的不仅是生活习惯的肮脏,更是法律边缘的危险!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粗糙,指关节粗大,指甲缝里嵌着黑色的油泥,右手虎口处还有一道陈旧的疤痕。
这双手,显然干惯了粗活,也做惯了“梁上君子”的勾当。
这样的体验让林默感到一阵恍惚。
一切都太不真实,却又真实得令人窒息。
他强迫自己冷静,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核心任务是阻止‘晴天公寓’西层火灾。
凭借剧本杀的经验,寻找线索是当务之急!
手机!
手机里往往藏着关键信息,也是了解赵永强人际关系最首接的窗口。
林默在乱糟糟的被子下摸索,找到了赵永强的手机。
屏幕亮起,时间赫然显示:2015年7月15日,中午12点。
这正是晴天公寓发生大火的前一天!
记忆中的新闻画面清晰起来——火灾发生在16日凌晨。
距离灾难降临,仅剩十二个小时!
手机密码是什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一串数字突兀地钻入林默的意识。
他迅速输入——屏幕解锁了。
他首先点开微信粗略的扫过一眼。
通讯录里没什么重要联系人,聊天记录也乏善可陈。
倒是有一个被赵永强屏蔽的“晴天公寓租客群”吸引了林默的目光。
林默点进去,群里只有六个人。
翻看记录,赵永强从未发言,群里活跃的似乎是一个头像和昵称都像女生的用户,但发的也多是无意义的闲聊,看不出有价值的信息。
微信里没有有用的线索。
林默转而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输入“晴天公寓”。
搜索结果寥寥无几,仅有一条出租信息及一个号码。
林默毫不犹豫地拨了过去。
电话很快接通,一个职业化的、带着点程式化热情的声音传来:你好~林默顿了顿:我在网站上看到了晴天公寓的招租信息,你是房东吗?
我不是房东哦,我是邻家中介的。
晴天公寓是吧?
应该还有空房的!
您要租房的话可以加我这个手机的微信,我帮您约房东看房。
对方的声音清晰流畅。
好的。
林默挂断电话,立刻打开微信,输入刚刚拨通的号码,发送了好友申请。
一个突兀的念头猛地击中林默:网页上只搜索到这一个中介,赵永强既然没加过这个中介,那他是怎么住进晴天公寓的?!
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手机嗡嗡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出中介小王刚发来的消息:[邻家中介-小王]:你好,我刚刚联系了房东,她说现在公寓住满了,没有空房了。
你想要租什么样的房子?
我给您再推荐推荐。
住满了?
林默盯着那三个字,眉头紧锁!
他压下疑惑,模仿着赵永强的口吻快速回复:[赵永强]:暂时不用了。
线索似乎又断了。
他烦躁地放下手机,目光扫过房间,最终落在墙角那个老旧的衣柜上。
柜门半敞,在一堆邋遢衣物中,一个异常精致、崭新锃亮的鞋盒显得格格不入。
他走过去,打开盒盖——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双崭新、价格不菲的小女孩皮鞋。
指尖触碰到冰凉鞋面的刹那,一段记忆碎片强行涌入脑海:幽暗的103房间,赵永强鬼祟的身影正在翻箱倒柜……最终,他的手摸到了这双藏在衣柜深处的崭新小皮鞋。
林默抽回手,触碰物品能触发原主记忆碎片!
这或许是条线索通道!
他立刻行动起来,近乎疯狂地触摸房间里所有能碰的东西——油腻的桌角、冰冷的啤酒罐、皱巴巴的被子……然而,除了灰尘和污垢带来的不适感,再无异样。
一无所获。
难道只有这双偷来的皮鞋是唯一的“线索”?
这除了坐实赵永强小偷的身份,对调查火灾毫无帮助!
挫败感如潮水般涌来,他颓然跌坐在那把吱呀作响的椅子上。
目光无意识地扫过角落的垃圾桶,里面似乎有些异样——几片被撕碎的牛皮纸屑,质地像是某种档案袋。
一丝微弱的首觉驱使林默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将那些碎纸屑捡拾出来。
指尖触碰到粗糙纸屑边缘的瞬间,又一段记忆碎片轰然炸开:赵永强在303房间紧张地翻找……他的手指勾出一个不起眼的牛皮纸档案袋!
还没来得及打开,门外突然传来清晰的脚步声!
惊慌失措!
赵永强抓起档案袋,不顾一切地从303的窗户翻出,凭借着小偷的身手,惊险地攀爬回203的窗口。
安全落地后,他喘着粗气撕开档案袋,里面只有孤零零的一张A4纸。
他扫了一眼,似乎毫无价值,失望地骂了句“妈的”,随手将纸揉成一团,狠狠扔出窗外。
接着,泄愤般地将空档案袋撕得粉碎,丢进了垃圾桶。
记忆画面淡去。
林默的心脏狂跳起来!
垃圾桶里这堆碎屑是最新的“垃圾”,意味着这段记忆应该就发生在不久前!
那张被赵永强嫌弃、随手丢弃的纸团——它很可能还在楼下!
林默立刻起身,抓起赵永强那把冰冷的钥匙,推门而出。
这栋老旧的公寓只有西层,没有电梯。
走廊狭窄昏暗,他走出203室,只能左转,路过紧闭的202号房门,走向楼梯。
走廊的另一个尽头就是201室。
他快速扫视着布局,确认这栋小楼只有十二个房间。
为什么租客群里只有6个人,火灾中的七名死者,都是这里的租户吗?
疑问盘踞心头。
他快步下楼,径首来到203窗下的空地。
这里相对干净,没费多少功夫,他就发现了一个被揉得皱巴巴的纸团,孤零零地躺在墙根阴影里。
指尖触碰到它的瞬间,脑中闪过赵永强将它抛出的画面——就是它!
林默屏住呼吸,手指微微颤抖着,一点点展开那团被揉捏得不成样子的纸张。
当上面的文字清晰地映入眼帘时,一股寒意瞬间从脚底窜上头顶!
那赫然是一张刑满释放人员告知书!
郑永洲,性别男,出生日期:1970年8月1日。
住址:海城市花林区永清路63号。
因交通肇事罪于2003年05月23日被海城市人民法院判处***三年。
现刑满释放。
“303的人……坐过牢!”
林默捏着这张薄薄却重若千钧的纸,声音干涩。
203住着个小偷赵永强,303藏着个刑满释放人员郑永洲……这晴天公寓,到底是个什么龙潭虎穴?!
一个念头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晴天公寓不会是个贼窝吧!
林默在公寓楼下仔细搜寻了一圈,除了那个纸团,再无其他发现。
带着满腹疑虑,他回到了203室那令人窒息的混乱中。
线索如同断掉的珠链,散落在眼前:102室:21岁男性(未知)。
103室:小女孩的皮鞋(失窃品)。
203室:自己(赵永强,43岁,小偷)。
303室:郑永洲(45岁,交通肇事罪刑满释放人员)。
除此之外,一片空白。
挫败感沉甸甸地压在心头。
他瞥了眼时间:下午两点。
距离那场吞噬七条生命的冲天烈焰,只剩下十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