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不答,余羡之便用大手禁锢住我的下巴,迫使我与他对视。
他身上有极淡的海棠花香。
我忽然想起与余羡之初见的那个春天。
那个如海棠花般俊秀的清雅少年。
3.
刘二蛋的雀斑鼻子下挂着两条晶莹的鼻涕。
他开心地将手中的向日葵塞给我。
宝珠,这样你就是俺媳妇嘞。
我一脸嫌弃,恨不得将向日葵扔到地上踩上几脚。
一扭头却正好看到远处独自呆在河边的余羡之。
他与我们这些梧州长大的孩子不一样,我只在话本子上见过这样的少年郎。
我拿着刘二蛋送的向日葵跑到余羡之身边,张美霞领着自己的弟弟站在后面大声嘲笑我瘌蛤蟆想吃天鹅肉。
带着黑手印的向日葵弄脏了余羡之的外袍,我低头羞赧: 我想给你一个家,你要不要成为我的夫君……
俊美少年一愣,随即点头。
好。
这次,换我愣在当地。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是余羡之最痛苦的一段日子。
父母外出做官却意外遭遇山匪,等官府找到时尸身都被野兽啃食了大半。
余家人都嫌弃幼小的他是个累赘,不肯收留。
走投无路后的余羡之奔波了几千里才来到梧州的姑母家。
余羡之与我的缘分也由此开始。
黑夜放大了人的无数欲望。
曾经连看别人一眼都会脸红的那个人。
此刻他正将我抵在供桌前,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在我身上摸索。
从心理到身体我都无法反抗,只好把头扭到一边,不去看余敏之的牌位。
发现我的动作后,余羡之在我耳边低语: 小时候,只要大伯多照顾我一点,大堂哥就要说我抢了他爹。
他伸出手指随意提起那块象征余敏之的木头,又将我的腰带挂在上面。
真心实意地对牌位道: 大哥,你一定要在天有灵啊。
不然怎么对得起弟弟为你找的十几个瘦马。
余羡之灵活地解开丧服的纽扣。
我揪住自己的里衣不肯再退让,够了。
余羡之闻言眼神森冷: 够了?五年前,你将我扔在深山里,害我被野狼几乎咬死的时候,怎么不说够了
他手上的动作越发快速,江宝珠你欠我的永远都不够还
直到最后一层衣物被剥落,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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