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我最好的朋友丧彪就是惨死吴有财之手。
它比我惨,被肢解的尸体还被吴有财拿去做了卤味。
吴有财是家里的皇帝,有说一不二的权利,原主和吴明德对他几乎言听计从,因为只要稍微有忤逆他的意思便会遭到暴打。
吴明德还好,好歹是唯一的儿子,所以吴有财不会下太重的手。
但原主就不一样了,她是恋爱脑加高素质,每次吴有财用脏话骂她,她只会说: 老公,可不可以说话不要那么难听。
每次吴有财对她动手,她只会说: 别打了,老公求求你别打了,好疼……
她叫得越惨,吴有财打得越狠。
我刚穿来的第一天就被吴有财当成了泄气的工具。
他一棍子敲在我的膝盖骨上,嘴里骂骂咧咧地说什么狗公司凭什么降他的职。
我不是原主,我是一条流浪狗,还是一条在十里街混得相当有名气的流浪狗,人称刀疤小公主。
当狗被人欺,当人自然不能让人欺了去。
那天晚上,我手拿菜刀追了吴有财两里路,中间还叫曾经的好朋狗咬了他***好几口。
从那天起,吴有财再也不敢对我动手,顶多对我唧歪几句。
4
正式成为吴明德妈妈后,我对吴明德的教育和原主有着天壤之别。
不得不说,原主真的是一个好妈妈。
每天下班后,尽管身体很疲惫,但还是会抽时间耐心地给吴明德辅导功课。
他教吴明德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
教吴明德不要攀比,要勤俭节约。
教吴明德要做个有素质的人,不要随地吐痰等等。
我不一样,我顺其而行之,只要是吴明德想做的事情我统统支持,当然,前提是这不是一件对他未来有利的事情。
没错,我要捧杀他,我要推着他去地狱。
没办法,人类不像狗类,看谁不爽就能把它咬死,人类有律法,我要是把吴明德给弄死了,自己还得进去或者吃枪子,划不着。
上天给好狗一个重生的机会,狗要珍惜。
吴明德喜欢荤食,我便顿顿给他做大鱼大肉,就连米饭都是用大骨棒煮出来的。
他吃得很开心,顿顿三碗起步。
我看着他身子越来越胖也很开心,乖儿子,多吃点,想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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