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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六十大寿那天,我提携的后辈帮老婆擦了下口红。

清隽的少年身高优越,陆时宜特意踮起脚,两人嘴唇若即若离。

当晚,我拿出离婚协议。

“就因为他帮我擦了下口红,你就提离婚?”

她翻了个白眼,好像是我在无理取闹。

“对。”

她冷哼一声,利落地签上名字。

“随你,这一个月你好好想清楚,自己到底错哪儿了。”

十八岁时,我在酒吧卖唱供她上学,忍受十年心酸,到如今功成名就,她一直认为我会永远在她身后。

但这次,我真的想离开了。

……陆时宜将签好的协议扔过来,突然劝我。

“沈毅年轻不懂事,你别太计较。”

“他作为新人刚进圈正是需要帮扶的时候,你别因为这件事给他穿小鞋。”

她把我放在保险柜的麦克风拿出来,面不改色。

“这个我送给他了,反正你也用不上了。”

我盯着那个麦克风呆住了。

十年前,我背着铺盖卷来到陆时宜上学的城市,作为底层打工人不配见到太阳。

我只能住在将将能够转身的握手楼里,和许多人一样,做着一夜爆红的美梦。

陆时宜第一次当群演后,她把所有工资攒下给我买了这个麦克风,将它郑重地交到我手上。

“顾凛,希望你把这个麦克风当成我,陪你演绎每一首歌。”

她说完这句话,害羞地主动吻上我的唇。

那个麦克风只是普通款,可它沾染着陆时宜身上的香味,还有我们俩双手紧握的温热。

我勾了勾她的鼻子,笑她憨得可爱,却小心翼翼地把麦克风珍藏起来。

这句誓言,我信了十年。

哪怕住进了带落地窗的豪宅,这个早已生锈的麦克风也依旧被我放在保险柜。

……现在我只觉得自己真可笑。

“你在听我说话吗?”

陆时宜有些疑惑,转瞬又恢复了冷漠表情。

“既然你这么抗拒就算了,顾凛,我给你一个月时间想通,问问你身边的朋友,去学学怎么呵护妻子,别一天到晚闲着想没用的!”

“你都三十而立了,更要心胸宽广,别再像个毛头小子连无辜的沈毅的醋都要吃,说出去也不嫌害臊!”

沈毅,真的无辜么。

直到她出门,我低着头,没有说一个字。

第二天,保姆张姐来报:“先生,小沈来看你了。”

我把病重的父亲交给护工,“让他进来吧。”

沈毅一进门,眼眶就红了一圈。

“顾哥,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帮嫂子擦口红,没想到害得你们闹离婚……”他慌乱地从包里翻找。

“这,这是我托人买的野山参,还有灵芝孢子粉,顾哥,我身上的钱不多,只能买这些了。”

“不要跟嫂子离婚好不好,求你了。”

沈毅年轻俊朗,身上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爽朝气。

“以后不用叫我哥了,我终究不是你的亲人,”我叹了口气。

四年前,陆时宜的演艺事业已经渐入佳境,我和她也成了圈内有名的恩爱夫妻,为了给她塑造正面形象,我亲自策划了山区公益演唱会。

遇见沈毅时,他抱着破木吉他弹唱的样子藏不住他对舞台的渴望。

像极了当年的自己。

我动了私心,把他收作徒弟,自掏腰包,硬生生砸资源把他送进了选秀节目出道。

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他和陆时宜变得这么亲密的呢?

“离婚不好吗,你可以光明正大追求陆时宜了。”

沈毅脸色一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拿出小刀狠狠切着自己的右手。

“顾哥,我把自己的手废了了,你是不是就放心了?”

“如果我对嫂子有私心,就让我身败名裂!”

他嘴角顷刻渗出血迹,我下意识拉住他的手,忽然腰间一痛,整个人被踹倒在地。

陆时宜沉着脸,声音冰冷:“你闹够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