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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裹紧了身上洗得发白的棉袄,缩着脖子站在公交站台等车。

手机里还存着父亲半小时前打来的电话录音,老头的声音带着不容置喙的强硬:“林风,

我不管你在城里混得怎么样,今年过年要是再敢一个人回来,就别进这个家门!

我李建国还没窝囊到让儿子三十好几连个对象都带不回来的地步!”林风叹了口气,

把手机揣回兜里。他今年三十五,在城里一家小加工厂当操作工,每月工资固定三千二,

扣掉房租八百、水电两百,再加上吃饭、交通费,一个月能攒下一千就不错了。

别说买房买车,就连跟姑娘约会请吃饭,都得掂量着口袋里的钱。这几年不是没相过亲,

可人家一听说他的条件,不是找借口走了,就是再也不联系。父亲催得紧,他也急,

可急有什么用?好姑娘谁愿意跟着他过苦日子?公交车慢悠悠地晃过来,林风挤上去,

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站着。车窗外的街道挂起了红灯笼,年味越来越浓,可他心里却堵得慌。

要是今年再带不回对象,父亲指不定要气成什么样。他掏出手机,

点开之前收藏的几个 “租女友” 的联系方式,手指悬在屏幕上半天,还是没敢拨出去。

之前听说过有人租女友被骗了几千块,他这点积蓄,可经不起折腾。车到终点站,

林风拎着给父亲买的两斤茶叶,慢慢往出租屋走。路过一条偏僻的小巷时,

突然听到 “哐当” 一声,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慌慌张张地从巷子里跑出来,

看到林风,眼神里满是惊恐,转身就往旁边的垃圾桶里钻。林风吓了一跳,

以为是遇到小偷了,赶紧停下脚步,“你…… 你干什么呢?”女孩从垃圾桶里探出头,

脸上沾了不少灰尘,头发也乱了,可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皮肤白得像雪,

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小声说:“别出声,有人追我,你能不能帮我躲一下?”林风愣了愣,

看了看巷子口,没看到有人过来,便问道:“谁追你啊?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女孩犹豫了一下,从垃圾桶里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从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林风,“我是逃婚的,我家里逼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

他们派了人抓我。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地方躲几天?这钱给你,要是不够,我还能再给你。

”林风看着女孩手里的钱,又看了看她焦急的样子,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他咬了咬牙,

说:“钱我不要,不过我有个事想请你帮忙。我爸催我带对象回家过年,我实在找不到,

你能不能假装我对象,跟我回村里待几天?我管你吃管住,还能帮你躲着那些人,等过了年,

你想走就走,我绝不拦着。”女孩愣住了,显然没料到林风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她低头想了想,现在她身无分文包刚才跑的时候弄丢了,又被人追杀,

确实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躲着。村里偏僻,应该不容易被找到。她抬起头,

看着林风真诚的眼神,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个条件,你不能对我动手动脚,

也不能跟别人说我的真实身份。”林风赶紧点头:“放心,我不是那种人!我叫林风,你呢?

”“我叫沈若曦。” 女孩小声说。林风带着沈若曦回了出租屋,

给她找了件自己洗干净的外套虽然有点大,但总比穿脏衣服强,又煮了碗面条给她。

沈若曦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着,林风坐在旁边看着,心里有点愧疚,

觉得自己这是在 “利用” 人家姑娘,可一想到父亲的催促,又只能硬着头皮继续。

第二天一早,林风骑着他那辆二手摩托车,带着沈若曦往村里赶。

摩托车在乡间小路上颠簸着,寒风呼啸,沈若曦坐在后面,双手紧紧抓着林风的衣角,

脸贴在他的背上,冻得瑟瑟发抖。林风心里不忍,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

递给她:“你围上吧,别冻感冒了。”沈若曦接过围巾,心里一暖,轻声说了句 “谢谢”。

围巾上带着林风身上淡淡的肥皂味,让她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些。快到村口的时候,

林风停下车,跟沈若曦交代:“我家条件不太好,我爸脾气有点倔,你到时候顺着他点就行,

别露馅了。”沈若曦点点头:“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两人骑着摩托车进了村,

立刻引来不少村民的目光。村里就这么大,谁家有个风吹草动都能传遍。林风常年在外打工,

这次突然带回来一个这么漂亮的姑娘,大家都好奇得很。“哟,林风回来了?这是对象吧?

长得可真俊!” 邻居王婶凑过来,上下打量着沈若曦,眼神里满是羡慕。

林风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婶,这是沈若曦,我对象。

”沈若曦礼貌地笑了笑:“王婶好。”王婶笑得合不拢嘴:“好,好,快回家吧,

你爸在门口等你呢。”林风抬头一看,果然看到父亲李建国在自家门口扫雪。

老头穿着一件旧棉袄,头发花白了不少,手里握着扫帚,看到林风他们,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赶紧放下扫帚,快步走过来。“爸,我们回来了。” 林风说。

李建国的目光落在沈若曦身上,眼睛越睁越大。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皮肤白得像雪,

眼睛又大又亮,说话还温温柔柔的,一看就是个贤惠的好姑娘。他赶紧上前,

热情地说:“姑娘,一路辛苦了吧?快进屋,外面冷。”沈若曦笑着说:“叔叔好,不辛苦。

”李建国拉着沈若曦的手,就往屋里带,那热情劲儿,让林风都有点吃醋。进屋后,

李建国赶紧给沈若曦倒热水,又拿出家里的瓜子、花生,一个劲儿地往她手里塞,

嘴里还不停地问:“姑娘,你家是哪儿的啊?跟林风怎么认识的啊?你们处对象多久了?

”沈若曦按照之前跟林风商量好的,一一回答:“叔叔,我家是邻市的,

我跟林风是在厂里认识的,我们处了快半年了。”李建国听了,笑得更开心了,

一个劲儿地夸林风有眼光,又夸沈若曦懂事。林风在旁边看着,心里松了口气,

觉得这租女友的事,应该能顺利蒙混过关。转眼到了中午,该吃饭了。

林风以为父亲会做几个像样的菜,毕竟沈若曦第一次来家里。可没想到,

李建国从厨房端出来的,竟然是两个发霉的馒头,

还有一碗剩菜 —— 那是前天吃剩下的白菜炖豆腐,上面都结了一层油膜,

看起来就没什么胃口。林风一看,脸瞬间就红了,赶紧站起来,对沈若曦说:“若曦,

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做点别的。”李建国却一把拉住他,瞪了他一眼:“做什么做?

家里就这些东西,过年还没到,省着点吃。” 说完,他把馒头和剩菜放在沈若曦面前,

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试探,“姑娘,别嫌弃啊,我们农村人家,条件就这样,

你要是吃不惯……”沈若曦愣了一下,看着碗里发霉的馒头,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她从小在富贵人家长大,别说发霉的馒头,就是稍微有点凉的菜,她都不会吃。

可她看了看林风焦急的眼神,又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还是硬着头皮,拿起一个馒头,

掰了一小块,慢慢放进嘴里。馒头又干又硬,还带着一股霉味,咽下去的时候,

差点卡到喉咙。沈若曦强忍着不适,又夹了一口剩菜,慢慢咀嚼着。林风在旁边看着,

心里像针扎一样疼,他想阻止,可父亲却用眼神制止了他。李建国坐在对面,

一直盯着沈若曦的表情,看到她虽然难以下咽,但还是坚持吃了几口,心里暗暗点头。

这姑娘,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娇生惯养、贪图富贵的人,要是换了别的姑娘,

看到这发霉的馒头和剩菜,早就翻脸了。沈若曦吃了几口,实在忍不住了,胃里翻江倒海的。

她放下筷子,勉强笑了笑:“叔叔,我有点晕车,想去院子里透透气。

”李建国点点头:“去吧去吧,外面空气好。”沈若曦赶紧起身,快步走出屋子,

到了院子里,扶着墙,忍不住吐了起来。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不是因为委屈,

而是因为馒头的霉味实在太刺鼻了。李建国在屋里隔着窗户看着,心里叹了口气。这姑娘,

心性倒是不错,就是太实诚了,这么难吃的东西都能咽下去。他对林风说:“儿子,

这姑娘还行,不是图钱的主儿。再观察两年,要是她真心对你,

我再……”林风没听清父亲后面说的什么,他满脑子都是沈若曦吐得难受的样子,

心里愧疚得不行。他赶紧跑出去,递给沈若曦一瓶水:“若曦,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沈若曦接过水,漱了漱口,摇摇头:“没事,我知道叔叔不是故意的。

”林风看着她苍白的脸,心里暗暗发誓,等过了年,一定要好好赚钱,

再也不让她受这样的委屈。第二天一早,林风是被一阵香味馋醒的。他揉了揉眼睛,

走出房间,一看桌子上的景象,瞬间就愣住了。桌子上摆满了菜,红烧肉油亮油亮的,

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炖鸡的汤冒着热气,里面还放了红枣和枸杞;清蒸鱼躺在盘子里,

上面撒着葱花和姜丝;还有炒青菜、凉拌木耳、炸花生米…… 整整一桌子菜,

看得林风眼花缭乱。“爸,今天这是……” 林风疑惑地问。李建国系着围裙,

从厨房端着一盘炒鸡蛋出来,笑着说:“今天有客人来,热闹热闹。

”林风更疑惑了:“啥客人啊?过年不都还没到吗?亲戚们不都得三十才来吗?

”李建国神秘地笑了笑:“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沈若曦也起来了,

她穿着林风妈妈留下的一件旧棉袄,虽然有点不合身,但衬得她皮肤更白了。

她看到桌子上的菜,惊讶地说:“叔叔,您做了这么多菜啊?”李建国笑着说:“姑娘,

快坐下,等客人来了咱们就开饭。”没过多久,外面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

李建国眼睛一亮:“来了!”林风跟着父亲走出屋,看到三辆轿车停在门口,

从车上下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中年男人,手里拎着两个大礼品盒,

看到李建国,赶紧笑着迎上来:“建国哥,新年快乐啊!好几年没来看你了,你身体还好吧?

”“好,好,快进屋坐。” 李建国热情地招呼着。后面跟着的是一个戴金链子的男人,

身材微胖,笑着说:“建国哥,一年不见,你这精神头还是这么足!” 他看到林风,

拍了拍林风的肩膀,“这就是天佑吧?都长这么大了,越来越精神了!

”天佑是林风的小名,只有家里人和亲近的长辈才这么叫林风有点不好意思,

挠了挠头:“郑大哥好。”最后面是一个穿着西装、戴着眼镜的男人,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他客气地说:“李叔好,天佑也在啊。”李建国笑着介绍:“这是周叔,这是郑胜王,

这是齐宇轩,都是爸以前的老朋友。” 又指了指沈若曦,“这是天佑的对象,沈若曦。

”周叔、郑胜王和齐宇轩都看向沈若曦,周叔愣了一下,

皱着眉头说:“这姑娘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呢?

好像在哪见过……”李建国笑着说:“可能是姑娘长得好看,看着面善吧。快进屋,外面冷。

”几个人走进屋,沈若曦给他们倒了水,然后坐在林风旁边,安安静静地听他们聊天。

周叔他们问起林风在城里的工作,林风如实回答,说自己在加工厂当操作工,

每月工资三千多。周叔他们听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偶尔跟李建国聊起以前的事,

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客气。林风心里纳闷,父亲什么时候有这么有钱的朋友了?

这些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穿的衣服、开的车,都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正在这时,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两辆黑色的轿车 “吱呀” 一声停在门口,

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在安静的村里显得格外刺耳。所有人都愣住了,

李建国的脸色微微变了变,眼神变得警惕起来。没过多久,几个黑衣人从车上下来,

一个个身材高大,面色冷峻,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墨镜,径直往屋里走。

为首的一个黑衣人推开门,冷冷地扫视了一圈屋里的人,最后把目光落在沈若曦身上,

声音冰冷地说:“沈若曦,跟我们走。”沈若曦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下意识地往林风身后躲了躲,双手紧紧抓住林风的胳膊,声音带着颤抖:“我不跟你们走!

”林风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到沈若曦害怕的样子,还是立刻挡在她前面,

对着黑衣人说:“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带她走?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抢人吗?

”为首的黑衣人冷笑一声:“小子,这里没你的事,识相的就赶紧让开,

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郑胜王看不下去了,他站起来,走到黑衣人面前,

拍了拍林风的肩膀,说:“天佑,别怕,这点小事哥来解决。” 然后转头看向黑衣人,

脸色沉了下来,“大过年的,跑到别人家里撒野,你们知道这是谁家吗?

”为首的黑衣人刚要说话,从外面又走进来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穿着一身名牌西装,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抹了发胶,看起来油头粉面的。他瞥了郑胜王一眼,

语气嚣张地说:“你算什么东西,也敢管我的事?”郑胜王脾气本来就爆,

被年轻人这么一怼,顿时火了,他推了年轻人一把:“你小子嘴巴放干净点!知道我是谁吗?

”年轻人踉跄了一下,站稳后,怒视着郑胜王:“你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是上京周家的少爷,周圣杰!我警告你,赶紧给我道歉,不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上京周家?” 屋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村里围观的村民,也都小声议论起来。

“上京周家可是大城市的大家族啊,听说特别有钱有势!

”“没想到这年轻人竟然是周家的少爷,这下麻烦了!”林风也愣住了,

他虽然没听过上京周家,但看大家的反应,就知道这是个惹不起的大人物。

他回头看了看沈若曦,小声问:“若曦,你认识他?”沈若曦点点头,

声音带着哭腔:“他就是我家里逼我嫁的人,我不想嫁给他,所以才逃出来的。

我就知道他们不会放过我,竟然找到这里来了……”周圣杰看到沈若曦,眼神变得贪婪起来,

他伸手就要去抓沈若曦的胳膊:“若曦,别闹了,跟我回去吧。只要你跟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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