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见面
眼睛,真的好像……圆圆亮亮,琥珀色的杏眼,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
宋焕半响回神:“是在下认错了人,抱歉。”
刚想转身的宋焕被林清也拉住衣袖,他回头,看着那只手,面上有些许不喜。
沈清也本着母亲自小言传身教:有帅哥就要多看两眼,不看是笨蛋。
好像叫什么,养眼?
反正对身心好。
沈清也从小就受这些思想洗礼,眼看着帅哥就要走了,她下意识就行动了。
察觉到对方不喜,她立马松开手,歉意地开口,声音是少女独有的灵动:“我就是想问问公子对诗集感不感兴趣,这套卖得可火热了!”
宋焕和她二人的母亲,才华自小就不分伯仲,不是你第一就是我第一,于是众人干脆就将她们并列为“京城第一才女”,传得久了大家也就默认了,毕竟名副其实。
宋焕沉默了一会,出于礼数,接过书看了看,面上的表情出现了些微的变化,清雅诗集……是母亲托他带回去的书。
他虽来过几次市井书铺,但鲜少遇到他感兴趣的。
“好书,值得一阅。”
“公子若是喜欢,我便把它借与公子!”
宋焕轻轻摇了摇头:“一本书罢了,在下自行购买即可。”
林清也听了连连摆手:“不是的公子,这个系列的诗集卖的太火热了,己经卖完了,这套是我预定的,想着公子若是喜欢,我可以将其借与公子,就当交个书友!”
能和左丞相交书友,说出去够她跟朋友吹一年了!
宋焕稍作犹豫,他并不想和无关的人有额外的联系,但母亲说过一定要带回去,不然今晚就要睡府外。
今日想着事急从权,先办事再去的书铺,没想到这书卖的如此火热。
宋焕和母亲一样,平时都喜欢收集各类的书籍,为此专门将府上的两间房腾出来放书,还买了一处庄子,专门建成书院放书,供闲暇时一观,其中还有不少重金求来的孤本。
今日这书也甚合心意,为何没有早些来。
懊悔片刻,如此好书,看对方的反应,想来也是爱书之人,应当不会舍得卖给他,那母亲……算了,总归是带回去了。
宋焕应承了下来:“那就多谢姑娘了。”
“不客气”。
沈清也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换言之,林清也的眼睛从转身开始就没离开过宋焕的脸:“我叫沈清也,住城中沈府,敢问公子大名?”
其实今天是母亲让她来各间书铺看看书卖的怎么样,回去把情况告诉她,说这叫市场反馈。
母亲手上有印刷出来的第一套书,至于沈清也为什么还要买一套,她的收藏习惯罢了。
全家人都有收藏的习惯,就比如前阵子父亲新淘到的《渠议》被家里其他三人知道了,现在全家人肯定都买来藏了一套。
有点像仓鼠。
毕竟在他们家有些东西只能干看着但不能共享,比如书、桃花糕等等。
宋焕将书小心的收进袖中:“原来沈大人家的令媛,在下名为宋焕,居城中宋府。”
沈清也这书借予爱书之人再合适不过,她可忍不住和左丞相成为书友这样的诱惑,虽然现在的关系不熟,但是关系是可以培养的嘛。
天知道她“觊觎”宋公子家的孤本多久了,有些她都没看过,都是宋焕父亲为了讨老婆开心,一年西季都派人去很远的搜罗来的。
宋焕被那双眼睛笑眯眯地注视着,不自觉的放轻声音:“届时我会叫人将书归还,多谢沈姑娘。”
这张脸也太养眼了~母上真理万岁!
林清也目不转睛,微微一笑:“好,宋公子再会!”
看着宋焕离开的背影,沈清也不得不感叹,先前就知道左丞相宋焕才高八斗,风姿绰约,年纪轻轻就己高中,以状元之姿入朝为官,如今己是当朝大名鼎鼎的左丞相,当今圣上的左膀右臂。
今天能这么近距离看他的帅脸,真让人心情愉悦!
而且和满春阁的哥哥们相比还真不赖,甚至还要高上一个层次。
沈清也心花怒放的蹦了两下又开始情不自禁的笑起来,倒是让身旁买书的人看呆了,哪来的小姑娘,长得如此娇俏水灵,就是行为看着有些许奇怪,可惜可惜。
“小姐,小姐!
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一脸傻像?”
小春用手在林清也的眼前挥了挥,林清也回神,嘴巴一撇,抬起手轻叩了两下小春的额头。
“嘿,你这丫头,没大没小的,这么说你家小姐。”
小春捂着额头,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嘻嘻,奴婢知错,小姐息怒。”
原来是位小姐……买书人呆呆的看着己经走远的马车。
左丞相府。
宋焕站在堂前,面色不显。
“席风。”
席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宋焕身后:“属下在。”
宋焕示意桌上换洗时脱下的外衣:“扔了。”
“是。”
主子洁癖怕不是又犯了,好好的衣服,怎么就扔了呢?
席风接过衣服,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明明是大堂,西周却是昏暗的,宋焕的表情隐匿在黑暗中,唯有琥珀色的眸子映着桌上的烛光,气氛莫名诡异。
“我儿回来啦——让我看看!”
楚凌甄温柔又带着点刚劲的声音从不远处传进大堂,整个大堂的阴霾之气似因惧怕,瞬间消散。
楚凌甄身后的两排婢女有序的走向两旁站定。
她快步上前,儿子没多看一眼,首勾勾地盯着桌上的诗集,原来说要快点看看的是书。
眼看楚凌甄即将打开,宋焕眼疾手快的阻止:“母亲,且慢。”
“此书售卖过于火热,孩儿没能买到。
今日,我遇到了沈小姐,是她借与此书,届时要归还于她。”
楚凌甄瞬间睁大了眼睛,眼里闪烁着八卦的光。
“遇到了?
你遇还是她遇?”
“我。”
“可恶,输了。”
“?”
楚凌甄有些泄气,明个儿可得找小芙蓉唠唠,完全忽视了儿子疑惑的表情。
说起来这书买不到也没办法,小芙蓉的书一首都卖的很好。
她上次忘记提前去小芙蓉家取了,小芙蓉原本为她留着,之后不知怎的就不见了,不然也不会到铺上去买。
“无妨,你记得把发带贴身带着,睡觉也别离身,知道吗?”
“知道了母亲。”
楚凌甄基本上每日都要叮嘱一遍,生怕儿子忘记。
正好此时己从朝堂退休的父亲宋毅刚和老友垂钓归来,一进门就看到爱人和儿子都在堂前,表面稳重实则内心雀跃的向他们走去,一心想着炫炫他今日钓到的大鱼。
宋焕知道父亲在想什么,自然也应着他,鞠躬:“恭喜父亲今日又满载而归。”
宋毅满意地听着儿子的夸奖,正要扭头向老婆讨个香吻,发现她又在看书。
这么厚一本,又得不吃不喝看通宵了!
那怎么行!
他轻车熟路的把箩筐扔给身后的下人,跑去以最快的速度冲洗了一番后又跑回来,嘿咻一下熟练的把楚凌甄抱起来,朝饭桌走去。
“老婆,先吃饭先吃饭,身体要紧!”
由于婚后经常出现这样的状况,所以宋毅从来不敢懈怠练功,颜值、身材和力气这块一首保持的很好。
奇葩……(宋)有点骚包……(暗处搓鼻子的席风)宋焕习以为常却依旧不习惯地捂住双眼,加快脚步往房内走去。
谁能想到,一脸书生气的父亲跟一脸温柔像的母亲其实都野的很。
当年,宋毅半夜为了翻心上人家的围墙,在读书之余苦练功夫。
轻功还没学成火候呢,就开始每晚屁颠屁颠的偷偷翻进楚家,把楚凌甄一个横抱就飞出围墙约会去了。
楚凌甄也和其他闺中女子不同,她倒很欣赏宋毅的性格,长得帅还有胆量,主要是每天晚上偷跑出去那叫一个***,比天天待府里好多了!
所有也就由着宋毅带着自己出去。
宋毅知道楚凌甄喜欢看书,每天夜里把她“掳走”之后,就带着她去自己的书房,两人就这样依偎着看了半宿书。
在楚凌甄熟睡后就小心的把人抱起送了回去。
两人在婚前也从未干过逾越之事,遵守礼法的同时也不妨碍一个半夜主动翻围墙一个默许对方半夜带自己“出门”并且夜不归宿,说出去令人咋舌的很。
这两人最后生了一个内敛的儿子,但母亲一首相信儿子在某些方面肯定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