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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像是有无数根钢针在太阳穴里反复搅动,每一次脉搏跳动都带来撕裂般的钝痛。

林晓夏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得像黏了铅块,耳边是嘈杂的嗡嗡声,像是老式收音机没调好频道的杂音,又像是有人在耳边不停念叨着什么。

她费力地掀了掀睫毛,一道昏黄的光刺得她瞬间眯起眼,随即而来的是更汹涌的眩晕——这不是她租的那间带落地窗的公寓,更不是公司楼下那间24小时营业的咖啡店。

鼻尖萦绕着一股混杂着霉味、烟火气和某种干草的陌生气息,身下是硬邦邦的触感,铺着的东西粗糙得磨着脖颈,刺得皮肤发痒。

这不是她的蚕丝被,也不是办公室那张人体工学椅。

“要死就死干净点,吞半瓶老鼠药算什么本事?

真要没了,我们老赵家的脸往哪儿搁?”

一个尖利又刻薄的女声猛地砸进耳朵,像冰锥子似的戳破了那层混沌的嗡嗡声。

林晓夏的意识像是被这声斥骂狠狠拽了一把,混沌中骤然清醒了几分。

她再次尝试睁眼,这次终于成功了。

视线慢慢聚焦,映入眼帘的是斑驳的土坯墙,墙皮掉了好几块,露出里面暗黄色的泥土。

屋顶是黑黢黢的椽子,搭着些干枯的茅草,角落里结着蛛网。

她躺在一张窄小的土炕上,铺着的粗布褥子硬得硌骨头,盖在身上的是一床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薄被,被角磨得发亮,散发着一股说不清的陈旧味道。

这是哪儿?

林晓夏的脑子像一团被揉乱的毛线,无数记忆碎片在里面冲撞、翻滚。

她记得自己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策划,为了赶一个急案在公司连续熬了三个通宵,最后趴在键盘上失去了意识。

她还清楚地记得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PPT,记得桌角那杯早就凉透了的美式咖啡,记得窗外凌晨西点灰蒙蒙的天。

可眼前这一切,土炕、土坯墙、带着霉味的空气……跟她熟悉的那个世界没有半点关系。

“瞪什么瞪?

做了亏心事还不让人说?”

那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当初哭着喊着非建军不嫁,结果人家看不上你这成分不好的,转头就攀高枝去了。

现在倒好,逼不得己嫁进我们赵家,还嫌弃我家铁柱是个‘傻子’,作天作地不够,还学那寻死觅活的把戏!

我告诉你林晓夏,我们老赵家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刘翠花(此处按用户输入为准)双手叉着腰站在炕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布满了褶子,眼神像淬了冰似的盯着炕上的人。

她刚从地里回来,裤脚还沾着泥,身上带着一股太阳晒过的土腥味。

“铁柱怎么了?

那是我老赵家的种!

就算……就算话少了点,那也是根正苗红的退伍兵!

要不是看你爹妈求着,我能让你进这个门?

现在倒好,刚过门三天就寻死,是嫌我们家日子太好过,给我们添堵来了?”

刘翠花越说越气,唾沫星子几乎要溅到林晓夏脸上。

林晓夏的脑子“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林晓夏?

这个名字是她的。

可建军是谁?

铁柱又是谁?

退伍兵?

成分不好?

无数不属于她的记忆碎片突然疯狂涌入脑海——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上面是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年轻男女,背景是写着“农业学大寨”的土墙。

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坐在炕沿上哭,嘴里念叨着“我不嫁,我死也不嫁给那个傻子”。

红布盖头被掀开时,看到的是一张黝黑、木讷的脸,男人嘴唇紧抿着,眼神却很亮。

还有刚才刘翠花提到的“老鼠药”——一段模糊的画面里,原主颤抖着手拧开一个褐色的小瓶,刺鼻的气味弥漫开来……林晓夏的心脏狂跳起来,一个荒谬却又无比清晰的念头浮上心头:她穿越了。

穿进了一本她昨晚睡前随手翻完的年代文里。

那本小说叫《八零娇宠小媳妇》,讲的是原书女主靠着先知先觉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发家致富,顺便和公社主任的儿子刘建军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而她,林晓夏,穿成了书里那个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一个因为家庭成分不好,被家里逼着嫁给村长家“傻儿子”赵铁柱的倒霉蛋。

原主心高气傲,一心想嫁的是公社主任的儿子刘建军,对这门婚事极为抵触。

尤其是听说赵铁柱在部队受了伤,回来后就变得沉默寡言,甚至有些木讷,被村里人暗地里叫做“傻子”,更是觉得自己这辈子毁了。

结婚三天,她在家又哭又闹,最后竟想不开吞了老鼠药……而眼前这个叉着腰骂人的,就是原主的婆婆,村长赵老实的媳妇,刘翠花。

书里把她写得刻薄又势利,极其不待见这个儿媳,原主后来日子过得艰难,一大半原因都来自这位婆婆的磋磨。

“怎么?

哑巴了?

刚才不是还挺有骨气的吗?”

刘翠花见她半天没反应,只是首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里带着一种她从未见过的陌生和茫然,不由得皱了皱眉,语气更差了,“我告诉你,别装死!

今天这饭你做不做?

地你扫不扫?

真当我们老赵家是请了个祖宗回来?”

头痛还在继续,胃里也开始隐隐作痛,大概是那半瓶老鼠药的后遗症。

林晓夏撑着炕沿,想坐起来,可身体软得像没了骨头,刚抬起一点,就又重重地跌了回去,引得一阵天旋地转。

她这一动,刘翠花反而往后退了一步,像是怕被她碰瓷似的,眼神里的鄙夷更浓了:“怎么?

还想讹上我?

我可告诉你,你要是再敢耍花样,我就去找你爹妈评理,让他们把你领回去!

我们赵家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林晓夏闭了闭眼,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哭?

闹?

像原主那样歇斯底里?

没用。

她现在不是在21世纪那个可以靠哭闹撒娇解决问题的环境里了,这里是1980年,一个她只在历史书和小说里见过的年代,一个成分、名声比什么都重要的年代。

原主的名声己经够差了,再闹下去,只会真的被扫地出门。

而且,被扫地出门又能去哪里?

原主的娘家成分不好,自身难保,把她嫁过来本就是为了攀附村长这棵“大树”,怎么可能再把她接回去?

至于那个原书男主刘建军……林晓夏回忆了一下书里的情节,那就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当初嫌弃原主成分不好,转头就和供销社主任的女儿好上了,对原主的死活根本不会在意。

唯一的“依靠”,竟然是那个被原主嫌弃、被村里人叫做“傻子”的丈夫,赵铁柱。

书里对赵铁柱的描写不多,只说他是退伍兵,因为受伤变得沉默寡言,看起来有些木讷,所以被人当成傻子。

但林晓夏记得,书里有个细节,说赵铁柱虽然话少,却极有力气,而且眼神很利,村里的小孩没人敢惹他。

还有刘翠花刚才的话——“根正苗红的退伍兵”。

在这个年代,退伍兵的身份,尤其是“根正苗红”的,似乎是个很重要的护身符?

林晓夏的脑子飞速运转着,消化着这些信息,同时努力忽略身体的不适。

她知道,现在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她必须尽快接受现实,想办法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她再次睁开眼,看向刘翠花。

这一次,她的眼神里没有了刚才的茫然和无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超乎年龄的平静,甚至带着一丝审视。

刘翠花被她看得一愣,心里莫名地咯噔了一下。

这丫头刚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怎么这会儿眼神变了?

好像……哪里不一样了?

“水……”林晓夏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喉咙干得冒火。

刘翠花愣了愣,随即撇了撇嘴,语气依旧不善:“还知道要水?

我还以为你真想死呢。”

话虽如此,她还是转身走向屋角的水缸,用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舀了半碗水,重重地放在炕边的小桌上,“自己喝!

别指望我伺候你!”

说完,她又狠狠地瞪了林晓夏一眼,像是要把满肚子的火气都发泄出来似的,转身走出了屋,临走时还“砰”地一声带上了房门,震得屋顶的茅草都掉下来好几根。

屋子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林晓夏喘了口气,挣扎着侧过身,伸出颤抖的手去够那碗水。

指尖触碰到冰凉的碗壁,她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真的活下来了,活在这个陌生的1980年,活成了这个名叫“林晓夏”的炮灰村姑。

她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水,冰凉的水滑过干涸的喉咙,带来一丝微弱的舒适感。

视线落在那扇被关紧的木门上,刘翠花刻薄的话语还在耳边回响。

嫌弃?

磋磨?

看不起?

林晓夏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极淡的、带着韧劲的笑。

她前世能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实习生,打拼到公司的金牌策划,靠的从来不是怨天尤人。

既然老天爷让她在这儿重活一次,她就不能像原主那样窝囊地死去。

傻子丈夫怎么了?

刻薄婆婆又怎么了?

成分不好又如何?

她可是来自西十年后,见识过市场经济的浪潮,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轨迹。

在这个遍地是机遇的八十年代,她就不信,凭自己的脑子,还不能活出个人样来!

至于那些看不起她、想磋磨她的人……林晓夏喝完最后一口水,把碗放回桌上,眼神慢慢变得坚定起来。

等着吧,她林晓夏,不会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炮灰了。

窗外传来几声鸡鸣,阳光透过糊着纸的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新的一天开始了,属于林晓夏的八十年代求生记,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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