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小心地将墨锭从陶盒里倒出来,黑亮的墨块泛着温润的光泽,边缘处竟能隐约看到松脂凝结的琥珀色纹路,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比同等大小的普通墨锭坠手不少。
“这……这墨看着倒真不赖。”
王二看得首咂嘴,语气里的不屑淡了大半。
沈三爷的眼神更是像黏在了墨锭上,喉结动了动:“就算模样好看,也值不了十二贯……值不值,去县城书斋一问便知。”
沈默将墨锭用棉纸包好,揣进怀里,“三叔要是不放心,大可跟我同去。”
沈三爷迟疑片刻,咬了咬牙。
他实在不信一块墨能卖出天价,更怕沈默耍花样跑了,当即点头:“去就去!
我倒要看看,你这破墨能卖出什么花来!”
三人锁了门,往清池县城赶。
沈家屯离县城有十里地,一路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沈默后背的伤被颠簸得阵阵抽痛,却硬是咬着牙没吭声。
他知道,这一趟是他能否翻身的关键,绝不能露半分颓态。
进了县城,沿街的景象比村里热闹些,却也透着股萧索。
土墙上贴着泛黄的告示,几个挎刀的兵痞斜靠在酒肆门口,眼神不善地打量着过往行人——这年头,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兵匪更是比官吏还横。
“前面就是‘文渊斋’,县城里最大的书斋。”
沈三爷指了指街角那间挂着“文渊斋”木匾的铺子,语气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
沈默抬头望去,铺子门面不算大,却收拾得干净,门口摆着几摞书册,一个穿着长衫、留着山羊胡的老者正坐在柜台后拨着算盘,正是文渊斋的老板,姓周。
三人刚进门,周老板抬头看了眼,见是沈三爷,皱了皱眉:“沈三爷?
今天又来换米?”
沈三爷常拿些家里的杂粮来书斋换纸笔,周老板早见怪不怪。
没等沈三爷开口,沈默上前一步,拱手道:“周老板,小子沈默,特来卖样东西。”
周老板打量了沈默两眼,见他虽衣衫破旧,却眉目清朗,不像寻常农户,便放下算盘:“哦?
你要卖什么?”
沈默从怀里掏出棉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那方黑亮的墨锭。
“嗯?”
周老板眼睛一亮,不由自主地站起身,走到柜台前拿起墨锭,对着光线仔细端详。
他做了几十年书斋生意,什么样的墨没见过?
可这墨锭入手温润,黑中带亮,凑近了闻,竟有淡淡的松木香,绝非俗品。
“这墨……”周老板捻着山羊胡,语气里满是惊讶,“是你做的?”
“正是小子拙作。”
沈默坦然道,“小子家传的制墨法子,略作改良,想请周老板品鉴一二。”
他没敢说这是现代知识改良的,只推说是家传手艺。
周老板点点头,取来砚台和清水,当场研磨起来。
墨锭刚一触水,细腻的墨汁便顺着砚台纹路流淌开来,黑得纯粹,亮得通透,竟没有一丝渣滓。
他又取来一张宣纸,用毛笔蘸了墨汁,提笔写下“文渊斋”三个字,笔锋饱满,墨色均匀,干了之后竟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比他平时用的五贯钱徽墨还要胜上三分!
“好墨!
真是好墨!”
周老板失声赞叹,“这墨色黑如漆,亮如镜,胶性也好,不滞笔、不褪色……堪称上品!”
沈三爷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王二更是张大了嘴,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他们虽不懂墨的好坏,但周老板的反应骗不了人——这墨,怕是真的值不少钱!
周老板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墨锭,看向沈默:“小友这墨,打算卖多少?”
沈默早有准备,朗声道:“小子急需用钱,不敢多要,十二贯。”
“十二贯?”
周老板愣了一下,随即苦笑,“小友,不是老夫还价,再好的墨,这价钱也……周老板且听我说。”
沈默打断他,“这墨不仅品质上乘,还有个好处——耐存。
寻常墨锭存久了易干裂,小子这墨加入了特制的胶料,埋在土里三年再取出来,依旧能研出好墨。
而且您看这纹路,”他指着墨锭边缘的琥珀纹,“小子称它为‘玄光墨’,光是这名字,配上这品相,专供县学的教谕老爷们,难道不值这个价?”
他这话正说到周老板心坎里。
县学的教谕都是有功名的文人,最讲究笔墨纸砚,要是能弄到这种“玄光墨”,别说十二贯,就是十五贯也有人抢着要!
更重要的是,这墨是独家的,只要他拿到货,就能垄断县学的高端墨锭生意。
周老板沉吟片刻,咬了咬牙:“好!
十二贯,这墨我要了!”
说着,他转身从柜台下的钱箱里数出十二贯铜钱,用麻绳串好,推到沈默面前:“点一点。”
一贯钱是一千文,十二贯就是一万二千文,堆在柜台上像座小山。
沈默的心跳漏了一拍,强压着激动,数都没数就推了回去:“周老板是厚道人,小子信得过。”
这举动让周老板对他更有好感,又问道:“小友这‘玄光墨’,还能做吗?
老夫长期要货,价钱好说。”
“自然能做。”
沈默心中一喜,这正是他想要的,“只是制墨的材料不易得,小子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出太多,若是周老板有意,咱们可以定下契约,小子每月给您送十块来,每块就按十贯算。”
“好!
就这么定了!”
周老板当即取来纸笔,写了两份契约,两人签字画押,各执一份。
沈三爷在一旁看得面如死灰,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十二贯……他本想夺走三亩薄田,逼死这个侄子,却没想到对方反手就拿出这么个宝贝,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
走出文渊斋,沈默将十二贯钱分了两贯递给沈三爷:“三叔,我爹就算真欠了钱,两贯也该够了。
剩下的,就当是小子孝敬您的。”
他这话堵得沈三爷哑口无言,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接了,就等于承认自己之前是讹诈;不接,眼看着两贯钱就这么飞了,又心疼得慌。
最终,他还是厚着脸皮接过钱,恶狠狠地瞪了沈默一眼,转身就走,连王二都忘了带。
王二见状,讪讪地对沈默拱了拱手,也赶紧追了上去。
看着两人狼狈的背影,沈默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这只是开始,沈三爷欠原主的,他会一点一点讨回来。
他将剩下的十贯钱小心地收好,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在县城转了起来。
他买了些上好的构树皮、石灰,又买了些米粮和伤药,最后还特意买了几本关于农事和工艺的书册——他需要尽快熟悉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运用自己的知识。
夕阳西下时,沈默背着东西往回走。
路上的村民见他买了这么多东西,都惊讶不己,纷纷打听。
当听说他卖墨赚了十二贯时,整个沈家屯都炸开了锅。
“真的假的?
沈默那穷小子能卖出十二贯?”
“我就说嘛,人家是读书人,总有办法的。”
“沈三爷这次怕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沈默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径首回到家。
将米粮放下,他先给自己的伤口换了药,然后看着买回来的构树皮和石灰,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墨锭只是第一步,他需要更稳定的收入,需要建立自己的势力。
而眼前这些东西,就是他下一步的筹码。
造纸术,可是比制墨更赚钱的买卖。
他记得村里有不少闲置的流民,正好可以收来当帮手。
夜色渐浓,沈默坐在灯下,翻看着买来的书册,偶尔在纸上写写画画,勾勒出一个个简单的图纸。
昏黄的灯光映在他年轻的脸上,却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和野心。
寒门?
乱世?
在他看来,这恰恰是最好的舞台。
知识不仅能生存,更能逆袭。
他要让这个时代看看,一个来自千年后的灵魂,能掀起多大的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