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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拍卖台上的猎物水晶吊灯的光碎在苏富比拍卖厅的大理石地面上,

折射出晃眼的光斑。空气中飘着香槟的甜腻、高级香水的冷冽,

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金钱的压迫感。沈未晞缩在最后一排的阴影里,

指尖攥着那支边缘磨得发毛的“73号”木牌,指腹被汗浸得发皱。她身上那件旧款小黑裙,

是三年前毕业舞会买的,

裙摆内侧还藏着道细如发丝的缝补痕迹——那是上周熨烫时不小心烫破的,

她连夜用同色线绣了朵极小的茉莉,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可在周遭流光溢彩的高定礼服里,

这抹“体面”依旧像块格格不入的补丁。“下一件拍品,清代白玉雕龙纹瓶!

”拍卖师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全场,聚光灯“唰”地打在展台上,“口径8.2厘米,

通高26.5厘米,和田白玉质地,局部带天然糖色,龙纹张牙舞爪却不显凶戾,

瓶底落‘乾隆御制’四字篆书款——沈氏家族旧藏,起拍价三百万!

”那抹莹白的玉色撞进沈未晞眼里时,她的心脏猛地缩了一下。

这瓶子是父亲沈怀明的命根子,小时候她趁父亲不注意摸过一次,

玉质凉润得像浸在溪水里的月光,父亲发现后没骂她,只是笑着说“这是咱们家的传家宝,

将来要给你当嫁妆”。可现在,

嫁妆变成了ICU病房外那张印着红色数字的催款单——父亲突发脑溢血,

每天的监护费就要两万,沈氏集团破产后留下的烂摊子还欠着三千万外债,

弟弟在国外又捅了篓子,等着钱平事。这瓶子,是她手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三百五十万!

”二楼左侧包厢率先举牌,声音漫不经心,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四百万!

”右侧包厢立刻跟上,带着不容退让的强势。叫价声此起彼伏,数字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沈未晞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疼得她回神。她摸了摸包里那张母亲留下的银行卡,

里面只有二十万——连起拍价的零头都不够。绝望像冷水,顺着脊椎一点点往上爬,

冻得她指尖发麻。“一千万。”低沉冷冽的嗓音突然透过音响炸开,像冰棱刺破温热的空气,

整个拍卖厅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射向二楼最深处的VIP包厢,

深色丝绒窗帘低垂,单向玻璃将里面的人藏得严严实实,可那声音里透出的绝对权势,

却让在场的富商们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沈未晞的心脏骤然紧缩,

指尖的木牌“啪嗒”一声掉在地毯上。这个声音……她听过。三年前沈氏破产那天,

她躲在父亲办公室的隔间里,听着电话那头这个声音,一字一句敲定了收购沈氏的最后条件,

语气冷得像淬了冰的钢刀。是陆廷渊,那个在商界以“冷狠”闻名的男人,

传闻他从不对任何人留情,连亲生叔叔都被他逼得破产跳楼。他为什么要拍这个瓶子?

“一千万一次——”拍卖师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一千万两次——一千万三次!

成交!”木槌落下的脆响,像一道惊雷,炸得沈未晞浑身发软。

她看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玉瓶收入锦盒,送往二楼VIP包厢,

眼前阵阵发黑——最后一点希望,也被那个男人碾碎了。人群渐渐散去,沈未晞蹲下身,

指尖摸着地毯上细密的绒毛,迟迟没力气站起来。

直到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牛津鞋停在她面前,鞋边绣着低调的暗纹,一看就价值不菲。

“沈小姐,陆先生有请。”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弯腰,语气恭敬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

手里还拎着她刚才掉在地上的木牌。沈未晞的指尖猛地攥紧地毯,

指甲缝里嵌进了细小的纤维。她缓缓抬头,撞进保镖毫无温度的眼神,深吸一口气,

撑着座椅扶手站起来。裙摆扫过地面时,她下意识拢了拢——那道缝补的茉莉,

绝不能被人看见。VIP包厢的门是厚重的梨花木,推开时发出沉闷的声响。

里面没有想象中奢华,只摆着一张黑檀木长桌,两把真皮座椅,落地窗外是灰蒙蒙的天。

陆廷渊背对着门口站在窗前,身形挺拔如松,墨色西装的剪裁完美贴合他的宽肩窄腰,

袖口挽到小臂,露出腕上一块低调的百达翡丽腕表,表盘在光线下闪着冷光。听到动静,

他缓缓转过身。沈未晞的呼吸骤然停滞。他比财经杂志上的照片更具压迫感,

五官像用冰雕出来的,深刻立体,眉骨很高,眼窝深邃,

那双墨黑的眸子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寒潭,落在她身上时,没有丝毫温度,

只有审视——像在看一件没有生命的商品。“沈小姐。”他开口,

声音比透过麦克风时更清晰,带着种冷硬的质感,像冰块撞击玉石。

沈未晞攥紧了手里的帆布包,那是她大学时用的旧包,带子都磨得起了毛。“陆先生,

恭喜您拍得玉瓶。”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可尾音还是忍不住发颤。他迈步走近,

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嗒嗒”的声响,每一声都像踩在她的心上。他很高,

沈未晞穿着三厘米的粗跟鞋,也要微微仰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他身上有股冷冽的松木香气,

混着淡淡的烟草味,强势地侵占了她的呼吸,让她下意识想后退。“玉瓶。”他薄唇微启,

目光扫过她发白的脸,语气淡漠,“是你的了。”沈未晞猛地抬头,眼里满是惊愕,

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您说什么?”“我说,”他俯身,

冰凉的指尖猝不及防地抬起她的下巴,力道不重,却带着不容抗拒的掌控,“那只玉瓶,

现在归你。”指尖的寒意透过皮肤渗进来,沈未晞浑身一僵,想偏头躲开,却被他轻轻按住。

他的目光像手术刀,细细描摹她的眉眼,特别是那双因惊愕而微微睁大的眼睛,

眼底闪过一丝极快的、难以捕捉的情绪——像怀念,又像痛楚,快得让她以为是错觉。

“眼睛很像她。”他低语,声音轻得像叹息,像是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她是谁?

”沈未晞下意识地问,心跳得飞快。陆廷渊松开手,指尖从她下巴上滑落,

那点冰凉的触感却像烙印般留了下来。他后退一步,恢复了之前的疏离,

仿佛刚才那瞬间的失态从未发生。“嫁给我。”三个字,石破天惊。沈未晞的瞳孔猛地收缩,

呼吸都忘了。“您……您说什么?”“沈氏的三千万外债,你父亲的监护费,

还有你弟弟在国外捅的篓子——”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她瞬间惨白的脸,语气没有丝毫波澜,

却字字诛心,“所有问题,我来解决。”他调查了她!调查得一清二楚!

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脊背,让她浑身发冷。“为什么是我?”她声音干涩,几乎要哭出来。

她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像条落水的狗,可她没想到,陆廷渊会用这种方式“施舍”。

“因为你需要钱,而我需要一个妻子。”他的话语残忍而直接,没有丝毫掩饰,“更因为,

你的眼睛很像她。”他再次抬手,指尖几乎要触碰到她的睫毛,沈未晞猛地偏头躲开,

眼里满是抗拒。他的手停在半空,也不在意,缓缓收回,***西装口袋里。“做她的影子,

留在我身边。”他的眼神恢复了冰冷的掌控,像在宣布一个不容置疑的决定,“期限三年。

三年后,你可以带着五千万离开,恢复自由。”五千万。足够还清所有债务,

足够父亲安心治病,足够弟弟改过自新。沈未晞看着他冷漠的脸,

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疼得她喘不过气。她知道,自己没有选择。“好。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空荡的包厢里响起,沙哑得不像自己的,“我答应你。

”陆廷渊的眉头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没再说什么,只是朝保镖抬了抬下巴。

“带沈小姐去签协议。”转身离开时,沈未晞的裙摆再次扫过地板,她下意识回头,

看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下,城市的轮廓模糊不清,像极了她此刻的人生——看不到光,

也看不到方向。她不知道,在她走后,陆廷渊走到长桌前,打开了那个装着玉瓶的锦盒。

他指尖抚过冰凉的玉壁,眼底的冷漠一点点碎裂,露出底下深藏的、浓稠的痛楚。“念初,

”他低声呢喃,声音里带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我找到她了。”锦盒内侧,

贴着一张小小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笑靥明媚,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和沈未晞的眼睛,

像得惊人。第2章 金色牢笼没有花瓣纷飞的礼堂,没有亲友举杯的祝福,

只有桌上那叠边缘磨得指尖发涩的协议,

和一本猩红得像凝固血渍的结婚证——红皮烫金的“结婚证”三个字,烫得沈未晞指尖发麻,

却暖不透心底的凉。她搬进了帝景苑。这座藏在城市半山腰的别墅,

是陆廷渊名下最隐秘的私产,也是圈子里人人艳羡的“云端宫殿”。可推开门的瞬间,

沈未晞只觉一股寒气裹住脚踝——意大利卡拉拉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

倒映着她孤零零的影子,冷意顺着袜底往骨头里渗;挑高十米的客厅里,

水晶吊灯的光碎在真皮沙发、古董花瓶上,却没有一丝人气,

连厨房嵌入式烤箱的包装膜都没撕,冰箱里只有成排的依云水和未开封的威士忌,

活像一座精心陈列却无人问津的奢侈品博物馆。她的房间被安排在主卧对面,

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整片城市的霓虹——流光溢彩在玻璃上晕开,像打翻的调色盘,

可沈未晞伸手去摸,只触到一片冰凉。衣帽间里,当季高定挂满整面墙,

YSL的丝绒裙、Chanel的斜纹软呢外套,标签上的烫金logo闪着光,

却像没有灵魂的标本;珠宝匣打开时,钻石的火彩晃得人眼晕,可落在沈未晞眼底,

只映出一片灰。她忽然懂了,陆廷渊哪里是给她一个家,他是用金钱浇筑了一座镀金的牢笼,

把她困在里面,当一个不会说话的摆件。陆廷渊很少回来。多数时候,

别墅里只有她和佣人轻得像呼吸的脚步声。偶尔他深夜归来,指纹锁“嘀”的一声轻响,

意大利手工皮鞋踩在大理石上,声音空荡得能回音,却从不会拐进她的房间。

为数不多的共进晚餐,长两米的酸枝木餐桌两端,

他们像隔着一条河——中间摆着的白玫瑰早就枯萎,花瓣落在骨瓷餐盘旁。寂静里,

只有叉子碰击餐盘的清脆声,刺耳得让人想逃。沈未晞不敢抬头,

却能清晰地感受到那道视线——冷的,锐的,像在比对一件标本,长久地停在她脸上,

最后总会落定在她的眼睛上。她知道,他在透过她看另一个人。那个“她”是谁,

答案藏在书房最底下的抽屉里。那天她找备用钥匙,阳光从百叶窗漏进来,

在地板上刻出一道道光纹。抽屉没锁,拉开时滑轨发出轻微的“咔啦”声,

里面躺着个乌木镶金边的相框,边角被摸得光滑。照片上的女孩笑眼弯弯,阳光洒在她发梢,

发尾泛着金色的碎光。最让沈未晞心头一紧的,是那双眼睛——杏眼,眼尾微微上翘,

瞳孔是浅浅的褐色,对着光看,像盛着融化的蜂蜜,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确实,

和她有七分像。可沈未晞摸了摸自己的眼尾,

指尖能触到眼下淡淡的青黑——那是从前熬夜***、为父亲的医药费奔波时留下的痕迹。

她的眼里,藏着家道中落的疲惫,藏着咬牙撑下去的坚韧,还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敢碰的哀伤。

可照片里的女孩,眼神像从未被世俗污染过的水晶,亮得能照进人心里。照片背面,

是娟秀的字迹,豆沙色的墨水,像女孩笑时的唇色:“给廷渊,愿君心安。

”落款是“阿阮”。阮念初。沈未晞听过这个名字。圈子里的老人偶尔提起,

说那是陆廷渊放在心尖上的初恋,多年前一场意外,人就没了。原来,她沈未晞,

不过是个替死去白月光续命的影子。心口像被细针扎了一下,

密密麻麻的疼漫开来——不是嫉妒,是屈辱。她连被爱都不配,只能做一个人的替代品,

连喜怒哀乐都要藏着。改变发生在一个雷雨夜。雷声炸得窗玻璃嗡嗡响,沈未晞从梦里惊醒,

喉咙干得发疼。她轻手轻脚走下楼,实木楼梯踩上去“吱呀”一声,在寂静里格外突兀。

厨房的冷白光下,不锈钢水槽泛着冷光,她刚接满一杯温水,

就瞥见客厅的露台玻璃门开着——狂风卷着雨丝灌进来,像无数根细针,

地板上积了一小滩水,泛着冷光。陆廷渊就站在雨里。黑色真丝睡袍被雨水泡得贴在背上,

勾勒出脊椎清晰的弧度,湿发滴着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脸颊滑落。他脚边,

碎酒瓶散了一地,琥珀色的威士忌混着雨水,在瓷砖上漫开,散着辛辣的酒气。

闪电划破夜空的瞬间,沈未晞看清了他的背影——肩膀微微发抖,不是冷的,

是压抑到极致的颤抖,像个迷路的孩子,浑身裹着化不开的悲伤,连空气都变得沉重。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陆廷渊。从前的他,永远是西装革履、冷静自持的,连皱眉都带着掌控感。

可此刻的他,像褪掉了所有伪装,把最脆弱的一面暴露在暴雨里。鬼使神差地,

沈未晞拿起沙发上的羊绒薄毯——那是她唯一带过来的东西,

还带着从前出租屋阳台的阳光味。她走过去,雨很快打湿了她的真丝睡裙,贴在皮肤上,

冷得她打了个寒颤。薄毯轻轻搭在他肩上时,

沈未晞的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皮肤——烫得像火,和雨水的冷形成刺人的反差。

陆廷渊猛地一震,倏然回头。雨水顺着他的睫毛滴下来,他的眼睛红得像充血,

里面映着她的影子,却像隔着一层雾,看得不真切。下一秒,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指节捏得发白,力道大得像要捏碎她的骨头。“谁让你来的?!”他低吼,

声音里裹着酒气和哽咽,不是愤怒,是崩溃,“滚!”沈未晞被他眼里的疯狂和痛苦吓到,

手腕上传来的疼让她眼泪差点掉下来。她用力挣脱,踉跄着撞到玻璃门,手背磕得发麻。

她看着雨里的男人,他又转过去,背对着她,肩膀抖得更厉害了。那一刻,沈未晞忽然觉得,

他也是这座牢笼里的囚徒,比她更可怜。可第二天,一切又恢复了原样。早餐桌上,

佣人摆着煎蛋和热咖啡,陆廷渊穿着定制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

连袖口的珍珠纽扣都泛着光。他看她的眼神,像看一个陌生人,

昨天雨夜里的红眼睛、颤抖的肩膀,全都消失了,仿佛只是她的幻觉。

沈未晞把手腕上的红印藏在长袖里,低头喝着咖啡,苦味顺着喉咙滑下去,漫到心口。

真正的难堪,在那场商业酒会上。陆廷渊需要一位“陆太太”撑场面,扮演恩爱夫妻。

他给她选了件Versace的银色礼服,水钻钉满裙身,勒得她呼吸发紧。

挽着他的手臂时,沈未晞能感觉到他手臂的僵硬,像一块冰冷的石头,指尖偶尔碰到她的腰,

也带着刻意的距离。酒会的水晶灯晃得人眼晕,香槟的气泡在杯里上升,

人们的笑声像隔着一层膜,不真切。

直到那个穿藕色长裙的女人走过来——香奈儿的斜纹软呢裙,领口别着枚珍珠胸针,

沈未晞在那张照片里见过,是阮念初最喜欢的款式。“廷渊,好久不见。”女人的声音温柔,

像浸了水的棉花。可她的目光落到沈未晞脸上时,先是怔了一下,眼里闪过一抹极快的惊讶,

随即变成了怜悯——那种眼神,像在看一件可怜的复制品,让沈未晞的脸瞬间发烫。

陆廷渊的身体有瞬间的僵硬,快得几乎让人察觉不到。但沈未晞能感觉到,

他放在她腰上的手,力道重了几分。“这位就是陆太太吧?”女人笑着,

目光又落回沈未晞的眼睛上,“果然……很漂亮,特别是眼睛。”后来沈未晞才知道,

她是林薇,阮念初最好的闺蜜。回去的路上,黑色宾利的车窗贴着深色膜,

隔绝了外面的灯光。车内只有空调的冷风,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陆廷渊闭目养神,

眉头皱着,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像是在压抑什么。快到帝景苑时,他忽然开口,

声音冷得像冰,没有一丝温度:“以后,离林薇远点。”沈未晞垂眸,

看着自己涂了裸色指甲油的指尖——那是陆廷渊让佣人给她涂的,后来她才知道,

阮念初最喜欢这个颜色。“是。”她的声音很轻,像飘在空气里的羽毛。沉默了几秒,

他又问:“她跟你说了什么?”“没什么,”沈未晞的指尖蜷缩了一下,

“只是夸我眼睛漂亮。”陆廷渊猛地睁开眼,侧头看她。车内的暗光里,

他的眼神幽暗得像深不见底的海。他忽然伸出手,指尖冰凉,像蛇的信子,

轻轻拂过她的眼尾。那个动作带着一种诡异的温柔,却让沈未晞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是很漂亮。”他低语,声音轻得像情人间的呢喃,内容却像刀一样扎进她心口,“所以,

别用这双眼睛,去看不该看的人,说多余的话。记住你的身份,影子。”车窗外,

帝景苑的灯光亮了起来,像一座金色的牢笼,在黑夜里等着她回去。

沈未晞看着自己映在车窗上的影子,忽然觉得,连影子都比她自由。

第3章 裂痕与微光沈未晞把“替身”这个角色演得越来越熟练。晨起梳妆时,

她会对着镜子练阮念初那种天真娇憨的笑——嘴角要弯成月牙,眼尾得轻轻上挑,

连梨涡浮现的深浅都要拿捏好,练到脸颊发酸才肯停。梳妆台上摆着瓶铃兰味香水,

是陆廷渊让人送来的,说这是阮念初最爱的味道,她每次只敢喷两滴,前调的清冽散得快,

后调的甜腻总让她想起自己裹在别人影子里的窘迫。连厨房的菜单她都摸得一清二楚。

阮念初爱吃玉米排骨汤,她就提前一小时泡好玉米,排骨焯水时要加姜片和料酒去腥味,

炖到汤色奶白才端上桌;阮念初不爱吃葱,她连撒葱花的菜都绝不出现在餐桌上。那天傍晚,

她端着汤走进书房,见陆廷渊正低头翻文件,指尖无意识地划过纸页上的批注。

她想起阮念初说话时微微拖长的尾音,便放软了声线:“廷渊,晚餐的汤炖好了,

要不要先喝一碗?”话音落时,陆廷渊翻文件的手猛地顿住。

指腹还停在“合作条款”那行字上,他抬眼看向她,墨黑的眸子里情绪很杂——有惊讶,

有怀念,还有一丝她读不懂的恍惚。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那天晚上,

长桌上的烛火晃得人眼暖。陆廷渊竟真的留了下来,不仅喝了两碗玉米排骨汤,

还夹了一筷子她炒的青菜。她看着他进食的样子,指尖却悄悄掐了掐掌心——她知道,

他吃的不是她做的菜,是透过她,在尝回忆里的味道。睡前写日记时,

她用的还是大学时买的笔记本,纸页边缘已经泛黄。笔尖顿了顿,

她写下:“今天练了三十次笑,他喝了两碗汤。我好像越来越像‘她’了,可早上照镜子时,

突然想不起自己原来笑起来,嘴角是往左偏还是往右偏。”写完,她把笔记本塞进枕头下,

像藏起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真正的裂痕,是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午后裂开的。

沈未晞想把旧书箱挪到阳台晒晒太阳——那箱子是父亲送她的十八岁礼物,胡桃木的,

边角被磨得发亮,侧面还刻着她的小名“晞晞”。她蹲下身搬箱子时,箱角撞了下书架,

一个铁盒“哐当”掉在地上,盖子弹开,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张拍立得照片。照片已经泛黄,边角卷了边,

上面是沈家最风光的那年夏天——父亲穿着米白色短袖衬衫,抱着五岁的她,

衬衫领口还别着枚小小的钢笔;母亲站在旁边,梳着低马尾,发间别着支珍珠发夹,

笑起来眼睛弯成了缝;六岁的弟弟趴在父亲肩头,做着鬼脸,舌头吐得老长,

手里还攥着半根融化的冰棍。沈未晞的呼吸瞬间就哽住了。她蹲在地上,

指尖轻轻碰了碰照片上母亲的发夹,冰凉的塑料触感像穿过时光,扎得她眼眶发酸。

她想起母亲化疗时掉光了头发,最后弥留之际,

还拉着她的手说“未晞要好好的”;想起父亲躺在ICU里,浑身插满管子,

连睁眼都费力;想起弟弟在国外发来的视频,脸上的淤青还没消,声音带着哭腔说“姐,

我错了”。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下来,落在照片上父亲的衬衫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她赶紧用指腹去擦,可越擦越慌,眼泪掉得更凶,最后干脆抱着膝盖蹲在地上,

肩膀一抽一抽地哭。雨声敲在阳台玻璃上,“哒哒”的,像在陪着她一起难过。

她哭得太专注,连书房门被推开的轻响都没听见。陆廷渊是回来取一份紧急文件的,

文件袋还攥在手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站在门口,鞋尖对着她的方向,

目光落在她微微颤抖的背影上——她穿了件浅灰色的家居服,领口有点松,头发随意挽着,

几缕碎发贴在满是泪痕的脸颊上,像只受了伤的小兽。他没说话,也没动,就那么站着。

文件袋的边角硌着掌心,他却没心思管,只看着她把照片小心翼翼地放进铁盒,

再把铁盒塞进书箱最底层,动作轻得像在呵护易碎的玻璃。沈未晞站起身时,眼角还红着,

睫毛湿得黏在一起。她一转身,正好撞进陆廷渊的视线里——他的眼神很深,像藏着片海,

看不到底,却没有往常的冰冷。她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慌了,手忙脚乱地抹了把脸,

想掩饰自己的狼狈。陆廷渊还是没说话,只是迈步走进来,径直走向书桌。经过她身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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