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是偏执狂小说

男朋友是偏执狂小说

作者: 苦瓜小张

言情小说连载

言情小说《男朋友是偏执狂小说主角分别是陆煜洛作者“苦瓜小张”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九月的阳光穿过梧桐叶在洛欢的画板上投下斑驳的光他正坐在美术教室的窗边勾勒星空草笔尖在纸上划出流畅的弧浅棕色的发丝被风掀起一露出光洁饱满的额“洛物理老师让你去办公室拿上周的竞赛卷” 课代表扒着门框喊话音刚落就被后排女生们的窃窃私语淹“他今天穿的米白色毛衣好衬皮肤像橱窗里的瓷娃”“听说隔壁班班长又给他递情书了?”“别想洛欢对谁都那么但谁也没走...

2025-07-20 15:34:16

一。九月的阳光穿过梧桐叶隙,在洛欢的画板上投下斑驳的光点。

他正坐在美术教室的窗边勾勒星空草稿,笔尖在纸上划出流畅的弧线,

浅棕色的发丝被风掀起一角,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洛欢,

物理老师让你去办公室拿上周的竞赛卷子。” 课代表扒着门框喊他,

话音刚落就被后排女生们的窃窃私语淹没。“他今天穿的米白色毛衣好衬皮肤啊,

像橱窗里的瓷娃娃。”“听说隔壁班班长又给他递情书了?”“别想了,洛欢对谁都那么好,

但谁也没走进他心里去。”“好难过,这都高三了,明年的现在就看不到洛欢了。

”洛欢闻言回过头,唇角弯起个温顺的弧度:“知道啦,这就去。”他放下画笔起身时,

袖口滑落露出皓白的手腕,阳光落在他睫毛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路过走廊公告栏时,

他习惯性地停步看了眼月考排名 —— 洛欢两个字稳居榜首,而紧随其后的名字有些陌生。

“陆煜?” 他指尖轻点那个名字,转头问身边的同桌,“这是谁啊?以前没见过。

”同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脸上瞬间掠过一丝嫌恶:“就那个总坐在最后一排的哑巴,

整天阴沉沉的,没人跟他说话。”洛欢愣了愣。他确实有印象,那个男生总是独来独往,

黑皮肤衬得眉眼愈发深邃,寸头下的侧脸线条冷硬,上课永远盯着黑板,下课就趴在桌上,

像尊沉默的石像。他从没见过那人抬头,更没听过他发出任何声音。“为什么叫他哑巴?

”“谁知道呢,反正从高一到现在没说过话,听说家里穷得叮当响,

连助听器都是自己打工攒钱买的。”同桌拉着洛欢往前走,“别管他了,那人性格怪得很,

上次有个女生想借他笔记,被他瞪得差点哭了。”洛欢却没动。他出生在世家,家世显赫,

从小在爱里长大,从没接触过别人的恶意。洛欢想起上周体育课,

有几个男生把篮球砸在那男生背上,笑着骂 “哑巴不会说话,难道也不会躲吗”。

当时那男生只是默默捡起球扔回去,眼底翻涌着骇人的戾气。“他成绩很好啊。

”洛欢望着公告栏上紧追不舍的名字,心里那点小太阳似的善意又开始发烫,

“成绩好的人应该不坏吧。”第二天早读课,洛欢抱着两本笔记本走到最后一排。

陆煜正低头刷题,晨光勾勒出他挺直的脊背,助听器的银色导线藏在衣领里,

露出的耳廓泛着健康的麦色。“同学。” 洛欢把笔记本轻轻放在他桌角,

“我看你物理很好,这是我的错题本,里面有些思路可能不对,能请你帮我看看吗?

”陆煜的笔尖猛地顿住,墨点在草稿纸上晕开一小团。他缓缓抬起头,睫毛很长,

瞳仁是纯粹的黑,像寒潭里的黑曜石。“他不会说话啦!” 前排有人嗤笑出声,

“洛欢你白费力气。”洛欢没理会,反而把椅子搬到他旁边坐下,

自顾自翻开笔记本:“你看这里,这个电磁场的题,

我总算不对轨迹半径……”他说话时语速很慢,尾音带着点天生的软糯,像春日融雪。

陆煜握着笔的手指收紧,指节泛白。他能听到对方温热的呼吸落在耳廓,

能闻到少年身上淡淡的松节油香气。这是他十七年人生里,

第一次有人这样近距离地对他说话。接连几天,洛欢都雷打不动地坐到最后一排。

他会带双份的早餐,把热牛奶悄悄塞进陆煜手里;会在大扫除时主动抢过陆煜手里的拖把,

笑着说 “你个子高,擦窗户吧”;会在晚自习时把自己的喜欢的奶茶往陆煜那边推一推。

陆煜始终没有回应。准确来说,他不知道怎么回应。他有时会收下牛奶,

但从不吃;有时会任由洛欢抢工具,自己则站在窗边看晚霞;更多时候,他只是沉默地做题,

仿佛身边的人只是一团空气。直到某天放学,洛欢看到陆煜的助听器掉在地上,

被几个男生踢来踢去。他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把助听器紧紧攥在手心:“你们干什么!

”男生们见是洛欢,气焰顿时矮了半截,有人立马道歉:“洛欢,你,你怎么来啦?

我们只是跟这个哑巴玩一会儿。”“他叫陆煜,不叫哑巴。”洛欢把擦干净的助听器递过去,

指尖不小心碰到陆煜的手,对方像触电似的缩回。“还有,欺负同学是不对的。

”陆煜看着他被踩脏的白球鞋,又看看他掌心那枚廉价却被珍视的助听器,喉结滚动了一下。

那天之后,洛欢开始在网上找手语教程。他本就聪明,加上肯下功夫,

没几周就能用简单的手势交流。当他用手语比划 “今天天气很好” 时,

陆煜正在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笔尖突然停住,第一次主动抬眼看他。“你看,我学会了。

” 洛欢笑得眼睛弯成月牙,“以后我们可以这样说话。”陆煜的手指在桌下蜷缩起来,

很久之后,他才慢慢抬起手,用生硬的手势回了个“嗯”。那是洛欢第一次看到他的手语,

指尖因为常年握笔有些薄茧,动作却意外地好看。二。他们的关系以惊人的速度靠近。

洛欢发现陆煜并非冷漠,只是不善表达 —— 他会在洛欢画画时,

默默把削好的铅笔按型号排好;会在洛欢说想看星星时,

用草稿纸画出精确的星图;会在洛欢忘记带伞的雨天,把唯一的伞塞给他,自己淋着雨跑开。

“陆煜,你为什么选理科啊?” 某次晚自习后,两人并肩走在空荡的操场,

洛欢用手语问道。陆煜停下脚步,望着远处的教学楼,手语打得比之前流畅许多:“计算机。

”“欸?” 洛欢眼睛一亮,“你喜欢计算机吗?”陆煜点点头,指尖在空气中虚敲了几下,

像是在敲击键盘。月光落在他脸上,褪去了白日的冷硬,竟显出几分少年气。高考结束那天,

洛欢抱着录取通知书冲进陆煜打工的网吧:“陆煜!我们都考上燕大了!

”他把两份通知书并排放在桌上,燕大的校徽在荧光灯下闪闪发亮。陆煜正在给电脑装系统,

闻言动作一顿,转身时眼里的光几乎要溢出来。他看着洛欢被汗水浸湿的额发,

伸手想替他擦,指尖悬在半空又收了回去。“我们一起去旅游吧!” 洛欢晃着他的胳膊,

眼睛亮晶晶的,“我们去新疆看星星,去北极看极光,去海边看日出好不好?

”陆煜用手语比了个 “好”,指尖微微颤抖。他们的旅程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洛欢像只快活的小鸟,在草原上追着羊群跑,在洱海边光着脚踩水,在沙漠里举着画板写生。

每晚住酒店时,他总是沾床就睡,呼吸均匀得像晚风。他不知道的是,每当他睡熟后,

陆煜就会睁开眼睛。窗外的月光勾勒出少年恬静的睡颜,长睫毛在眼睑下投出阴影,

嘴唇是自然的红润。陆煜会这样看一整夜,直到晨曦爬上洛欢的脸颊,

才悄无声息地闭上眼睛装睡。某天凌晨,陆煜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他轻手轻脚地走到阳台,

看着转账成功的提示短信,眼底掀起惊涛骇浪 —— 他编写的防火墙被一家科技公司看中,

一百万到账的短信提示在黑暗中格外刺眼。这是他的第一桶金,是他摆脱泥泞的船票。

旅程最后一站是瑞士。在琉森湖边的钟表店里,陆煜指着一款铂金腕表,

在手机上打字问店员:“这个适合他吗?”店员看着店门口正在给天鹅喂食的漂亮少年,

笑着点头:“非常适合,像月光落在手腕上。

”洛欢收到手表时愣住了:“这么贵的礼物我不能收。”陆煜却固执地把表带在他手腕上,

手语打得坚定:“送给你,未来的大画家。”他指尖擦过洛欢的皮肤,留下滚烫的触感。

洛欢看着表盘上跳动的秒针,又看看陆煜被阳光晒成小麦色的手臂,突然抱住他:“陆煜,

有你这个朋友真好。”陆煜身体瞬间僵硬,手臂悬在半空很久,才慢慢环住他的背。

少年的身体温热柔软,带着淡淡的松节油香气,像一剂强效镇定剂,

让他躁动了十几年的心终于安稳下来。他在心里无声地说:洛欢,有你,我才活下来。

他没告诉洛欢钱的来历,只说是奖学金。洛欢戴着那块表走进燕大校门时,

引来不少侧目 —— 那是个小众品牌,设计简洁却透着贵气,和他白皙的手腕相得益彰。

大学四年像指缝间的沙,悄然流逝。洛欢在艺术系如鱼得水,他的画作在国际比赛中获奖,

画廊老板踏破门槛想签他。陆煜则成了计算机系的传奇,

大二时就发表了关于人工智能的论文,被业内大佬称为 “百年一遇的天才”。

洛欢身边从不缺追求者,有温文尔雅的学长,有门当户对的世家子弟,有才华横溢的画家。

但奇怪的是,那些人总是在靠近洛欢后不久就突然消失 —— 有人出国深造,有人转学,

有人莫名其妙地惹上麻烦。“陆煜,你说好奇怪啊,上次那个学长还约我看画展呢,

怎么突然就去美国了?”洛欢趴在画室的沙发上,对着正在帮他修电脑的陆煜抱怨。

陆煜敲击键盘的手指顿了顿,转过身用手语比划:“可能是有更好的机会。”他微微垂着眼,

长睫毛遮住眼底的情绪,看起来有些委屈,“你别总想着别人,多看看我好不好?

”“好啦好啦。” 洛欢被他逗笑,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寸头,“我们陆煜最厉害了,

计算机天才呢。”陆煜顺势抓住他的手腕,掌心滚烫。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洛欢脉搏的跳动,

像鼓点敲在他心上。这四年里,他处理掉了三十七个试图靠近洛欢的人,手段干净利落,

从不让洛欢察觉分毫。他知道这样不对,可每当看到别人对洛欢露出那种觊觎的眼神,

他就控制不住地想把洛欢藏起来,藏在只有他能看到的地方。毕业两年后,

陆煜成了科技圈的神话。他创立的公司市值翻了百倍,

连京圈那些眼高于顶的老爷子们都要对他客客气气。而洛欢举办了个人画展,

其中一幅《星夜》被拍出八千万的天价,成为最年轻的国宝级画家。相识第八年,

洛欢二十四岁生日那天,陆煜包下了一艘邮轮。夜幕降临时,邮轮驶离港口,

驶向无垠的大海。洛欢站在甲板上,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逐渐变成星点,

突然被身后的温暖包裹 —— 陆煜脱下西装外套披在他肩上。“陆煜,你搞什么神秘啊?

” 洛欢笑着回头,却在看到对方眼底的认真时愣住了。陆煜从口袋里拿出个丝绒盒子,

打开后里面是枚设计简约的戒指。他深吸一口气,在璀璨的烟花下,

用手语一字一句地比划:“洛欢,我喜欢你。”海风突然变得很静,

只有烟花炸开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洛欢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他下意识地后退半步:“陆煜,

你…… 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啊。”陆煜却上前一步,急切地抓住他的手。

他的掌心粗糙而有力,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两人在甲板的长椅上坐下,

陆煜开始用手语讲述 。他讲他们的初遇,并不是高三,而是高一那年被堵在巷口,

洛欢举着画板喊 “老师来了” 把人吓跑,从那时起,一颗暗恋的种子便在心里萌芽。

他讲他从不奢望什么,直到高三时洛欢主动来和他交朋友,为他学手语,

指尖在书本上反复练习的样子,他一辈子也忘不了。他讲旅游时洛欢靠在他肩上睡觉,

呼吸落在他颈窝的温度。他讲大学时看到有人给洛欢送花,

他夜里偷偷去把那束花扔进垃圾桶。“十年了。”他比划着这个数字,

眼底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从高一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了。没有你,

我早就死在哪个角落里了。”洛欢看着他颤抖的指尖,心脏突然一阵抽痛。

他想起这八年来陆煜的陪伴,想起他总是默默跟在自己身后,

想起他看自己时永远带着光的眼睛。那些被他忽略的细节此刻翻涌上来,原来不是友情,

是早已汹涌的爱意。“我……” 洛欢咬了咬唇,“我们试试吧。”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他也确实慢慢喜欢上了陆煜。他以为爱情和友情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牵手亲吻,多待在一起。

直到他们交往的第三百六十五天,他才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三。陆煜的爱像藤蔓,

悄无声息地缠绕上来,直到把他牢牢困住。他会在洛欢和朋友聚会时,

每隔十分钟发一条消息;会在洛欢接陌生电话时,下意识地皱眉;会记住洛欢所有的行程,

精确到分。热恋期的小情调经过时间的消磨变得沉重又烦躁。

矛盾在洛欢朋友生日那天彻底爆发。会所包厢里灯光暧昧,朋友们笑着起哄让男模跳舞。

洛欢正拿着手机给陆煜发消息说 “晚点回去”,包厢门突然被踹开。陆煜站在门口,

黑着脸扫视全场,目光落在洛欢身上时,像淬了冰。他无视所有人的目光,

径直走到洛欢面前,弯腰将他打横抱起。“陆煜!你干什么!” 洛欢惊呼着搂住他的脖子,

“放我下来,他们只是在跳舞!”陆煜却一言不发,抱着他穿过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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