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只世上最独一无二的金丝雀。以我的血,我的肉,我的七情六欲来喂养它。可有一日,
它却反过来咬我一口。它将我伤得遍体鳞伤,我仍不后悔,小心翼翼护住它,
不愿它受点半分伤害。哪怕它是带着别人的目的来到我身边,那又如何?
我只要它能永远留在我为它亲手打造的笼子里。独属于我,爱是,恨也是。
1我自幼离京守封地,如今,已有五个年头。我本可以在封地做个逍遥王,自由自在的,
日子过得还算惬意。谁料父皇一道圣旨,打破原本的平静,突然召我入京,并未说明原因。
外人纷纷传言,父皇登位多年,却至今未立太子,又恰逢父皇龙体欠安,
在这个节骨眼上召我入京,其中意图,再明显不过。明明京中有多位皇子镇守,
唯独召我这个远在封地的皇子入京,别说是外人,就是我手底下的人也是这样想的。“王爷,
圣上莫不是……”我身边的田管事兴致冲冲地说道。“天子圣意,岂是你我能揣测的?
管好府中上下的嘴,不可多言。”我淡淡道。一回京,我便成了万众瞩目的关注点,
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容易惹来外界猜疑。也正是因为如此,
我成了京城中最炙手可热的人物。最先登门来讨好我,是当今的融王,我的五哥。
他讨好我方式也很简单,给我送人。第一回,给我送来几个模样姣好的婢女,
说怕我人手不够,我给拒了。第二回,他说怕我房中无人,想来寂寞,给我送了通房,
我也给拒了。第三回,我看着眼前几个莺莺燕燕的舞姬,不耐烦地摆摆手,“都给我打发了!
以后他再送,直接赶出府去!”话一出,那些舞姬纷纷跪在地上,哭得梨花带雨,
哀求着我能留下她们。我仍旧不留情面,照旧让人侍卫给拖出去。田管事问:“王爷,
这样做会不会不大妥当?您都拒了融王三回,外边会说丝毫不顾手足之情,不给融王脸面。
”我说:“不狠心点,就着了他们的道。你以为他给我送人,仅仅只是送人吗?”这点把戏,
我哪里看不出来呢?他分明就是借着送人的理由,好千方百计在我身边安插眼线罢了。
想我在封地多年,根基深厚,且远离京城,他们的手自然伸不到。如今看我回来,
必定是想着法在我身边塞人的。不单是他,还有其他弟兄,前朝官员和后宫嫔妃,
数不清的算计。令人防不胜防啊。我若凡事谨慎点,稍有不慎,我就难保全自己的,
哪怕我是父皇最宠爱的皇子。处理好王府的事,我便去章太傅府上赴宴。这是我回京以来,
第一个宴席。章太傅是朝中重臣,也是父皇所倚重的左膀右臂,
曾在宫中教导过我们这些皇子,算是我们的启蒙先生。他的邀请,我是不好拒绝的。
章家宴会上,酒过三巡,期间有个手脚笨拙的婢女,伺候不当,把酒水洒在我身上。“大胆!
你是怎么伺候王爷的?”章太傅呵斥道,又问我:“云城王殿下没事吧?”看我衣衫湿透,
章太傅便命那婢女替我更衣。那婢女跪在地上,埋下头去,听到吩咐,愣了下,
看上去有些不情愿。我暗自轻笑了声,倒是有趣。2厢房中,我站在铜镜前,
任由那婢女替我更衣。她似乎是初次做伺候人的,不单毛手毛脚的,下手没个轻重,
还没点眼力见。我饶有兴趣地打量她,见她身形曼妙,通身自有一股不同寻常婢女的韵味在。
因距离离得近,我能闻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这是我从未闻到过的味道,好似有魔力般,
让人闻了又想闻。酒性燥烈,香味诱人,我顿觉口干舌燥,情不自禁把人搂在怀中。
她激烈挣扎着要脱身,我愈发用力把人搂紧,甚至有更逾越的举动。她羞怒之下,
不知从哪里掏出根银簪,用力将我的手臂划伤。一道鲜明的血痕出现,鲜血滴落在地。
“嘶……”强烈的疼痛促使我不得不清醒过来。她反应也快,当即跪在地上,
就是不出声求饶。“滴答。”滴滴鲜红的血落在地上。相比手上的疼痛,
我更在意的是她的样子,“给本王抬起头来。”她一动不动的。“怎么,伤了本王,
还想当做无事发生?你就不想看看你的杰作?”我凑到她身旁说。她迟疑几番,
还是抬起头来。这是张出众的脸庞,眉眼灵秀,眼下有一泪痣,面若桃花。做婢女,
确实是屈才了。即便如此,她仍低着明眸,眼神没有直视我,不知道是不愿还是不屑。
还真是绝啊。“看着本王。”她目光对上我,眼里尽是不甘和愤怒。章太傅得知她伤了我,
诚惶诚恐的,生怕我会以为他有歹心,解释一番后,又要处置那个婢女。
那似木头的婢女终于知道怕了,开口求饶,声音清脆,倒也好听。“我可不敢饶你,
你伤的可是云城王,你求王爷饶你。王爷,她是死是活,全凭王爷做主。”章太傅不敢多管。
那婢女又朝我伏地而跪。我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香味,仿佛闻起来能让人上瘾。
我贪婪地吸了几口,某种冲动涌上心头,但我强行忍住了,没有理会她,转身离开了王府。
生在天家,最忌的是心慈软弱。无论是面对谁,都不能心软半分。护卫余城问:“王爷,
真不管她了?”我淡淡回应说:“管她做什么?你是觉得你家王爷是那种闲人吗?”两日后,
田管事说那个婢女已经在王府偏门外跪着。说章家已经容不下她,若王府不留她,
她便是死路一条。“她要跪,就让她跪。”她就这样跪了三日,到第三日夜深时,
我从府外回来,看到风雨中摇摇欲坠的她。我和她两两相望,四目相对。
明明她是这般卑微可怜,我却觉得她骨子里一股倔劲,不像是来求我留下的。
我本想照旧不理会,谁料前脚刚踏进府中,就听到“咚”的一声,她赫然倒在雨中,
昏死过去。3我自幼爱驯养动物,越是难以驯服的动物,我越爱。
小时候为了驯服那些烈性野马,我常常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可即便如此,我也没有放弃,
直到把野马成功驯服。我以此为乐。无论是动物,又或是人,越难以管教的,我就越上头,
非要驯服不可。越歌是我见过最难驯服的人。也不晓得以她这样的脾性,是怎么进的章家,
还是伺候人的差事。那日她晕倒之后,我总不能看她死在王府,就让人把她抬回府中医治。
见惯了低眉顺眼的婢女,像她这般不服管教生性倔强的,我还是头回见。我来了兴趣,
我倒要看看,她有多难驯服。田管事暗地里派人去查她的底细,“王爷,查清楚了。
”我都弄着笼子里的鸟儿,看着远处忙碌的越歌,“说吧。”“本是个孤女,
在人贩子那养了几年,就被买进章家,做了舞姬。”“舞姬?”“是,后来因性情过于刚烈,
受不得半点轻薄,就被罚去做了婢女。”“怪不得呢。”普通婢女是没有她那般好颜色的,
而且我看她细皮嫩肉的,哪里像是常年伺候人的?反倒身段轻盈,举止间自有韵味在。
“王爷,真要留下她?”“留,怎么不留?还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婢女,我得好好调教调教。
”于是,我下令,让她做我贴身伺候的婢女。贴身伺候,不单是日常伺候穿衣洗漱,
还包括暖床。得知此事后,她闷头跪在庭院中,希望我收回成命。就是不愿意,她也不说,
不知道她张嘴是为了什么。“怎么,是不想伺候我?”我弯腰去问。“奴婢手脚笨拙,
怕伺候不好王爷。”她埋头答道。“那就去学着怎么伺候好人,我这云城王府,可不养闲人。
”“王爷……”我径自回到房中,摊开双手。田管事忙呵斥她,“还不快去伺候王爷更衣!
”生怕再有上回的事,她极力和我保持距离。她从头到脚,就连发丝上,
都透露着她的不情愿。偏偏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有趣。晚上就寝时,她缩在角落里,
迟迟不动。“把衣服脱了。”我忽然开口道。她赫然大惊,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怎么,
想让本王亲自给你脱吗?本王脱的话,可就不止是脱衣服了。”她顿时从脖子红到耳朵。
在我王爷的威严下,她再不情愿,也得咬着后槽牙脱下衣服。不过就脱了两件,
她就不肯再动手,一副豁出去的模样,熟练地跪在地上,“奴婢不愿,请王爷直接罚吧。
”我凑到她身边,一把握住她的手腕,一根银簪子从她手中掉落。凡是伺候我的,
都不许携带利器,但簪钗除外。我也没想到,她还会拿簪子来防我。我撸起衣袖,
露出上次她划伤的伤疤,“那你也直接动手吧?看看哪里合适。”她对上我的目光,
瞬时挪开,沉默了。我又把她拎到床榻上去,她瞬间如临大敌般,蜷缩在角落。
“没人教过你,何为暖床吗?”她顿了下,老老实实钻到被窝里去。如今正初夏,天气渐热,
她裹在被窝里,禁不住发热冒汗,跟煮熟似的,平添几分韵味。“还不挪开,想一直躺着?
”她连忙起身,彻底松了口气。4要说我自回京后,就是我足不出户,
外面的人也能知道王府里发生的事。这一回上门的,是融王,还有排行第九的常王。
融王才干出众,城府颇深,在朝中自有拥护者。常王聪慧,生母是贵妃 有得力外家。
他们二人,是一众皇子中最得势的,也是最有希望能争夺储位的人选。听说在我回来之前,
他们两个就明争暗斗的,我一回来,他们就联手来对付我了。
融王开口道:“七弟果然闷声干大事,我送了三回的美人,七弟都不肯收,
却留下被章家赶出来的婢女,真是稀罕事。也不知道是哪路的神仙人物,
能让七弟这般怜香惜玉。”常王接话:“就是,七哥至今没有娶亲,房中也无人,
我还以为七哥是好男色呢。没想到,还有有人能入了七哥的眼。我们今天特来瞧瞧,
也不知道七哥肯不肯赏脸。”我风轻云淡地说:“一个婢女,区区玩物,
还劳驾二位亲自来一趟。再好的模样,也比不上你们府上的。”说话间,
越歌便捧着茶盏来了。因我的吩咐,凡是我在府中,越歌都得近身伺候。不知为何,
看到她出现的瞬间,我竟有丝慌张而正是这一丝的慌张,被融王看去,
他一双眼睛就在越歌身上,来回打量。常王亦然。这一幕,不禁让我回想起还小的时候,
因我母妃宠冠后宫,其他嫔妃皇子便故意孤立我们母子。那时我养了只金丝雀,很是喜爱,
精心喂养,让我那一众兄弟知道后,就强行借去玩,不久后,那金丝雀便死在他们手里。
自那以后,我便轻易不让旁人窥见我的喜好。“这位就是七弟留下来的婢女吧?
怎么单给五弟沏茶,不给我们沏茶?”融王故意要拦住要走的越歌,“确定好颜色啊,
不怪五弟会破例。”越歌照旧不做声,闷头去给他沏茶,他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在接过茶盏时,手一松,滚烫茶水洒落在他身上。同那日一样,越歌惶恐跪在地上。
融王看向我,“七弟,我身上都湿透了,不介意让她给我换身衣服吧?
你也不想让我这样湿漉漉地离开你这王府吧?”常王说:“七哥向来大气,一个婢女而已,
怎么会不舍得呢?七哥你说是吧?”我眼中一暗,我生来便有份独特的霸道,
凡是属于我的东西,便不许旁人沾染半分,连碰都不能碰。既然越歌是我的婢女,
那就只属于我,谁人都不能沾染半分。“她笨手笨脚,怕伺候不好五哥,还是换个人来吧,
让她领罚去。”我说。“不用,就她,我就要她来。”融王指着越歌道,看我沉了脸,“哟,
七弟这是不舍得了?不舍得就直说吧……”常王也说:“真是稀罕事,
七哥能对一个婢女上心了?”想起当年那只惨死的金丝雀,我心下发狠,
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的喜好,更不愿意让别人沾染的我喜好。我心下发狠,猛地揪起越歌,
用力将她推出去,她没防备,整个人跌倒在地,甚是狼狈。她跌倒的瞬间,
我的心莫名也跟着揪了下。“不过是卑贱的东西,我有什么舍不得?就是她这样粗笨,
哪里配伺候五哥?”说罢,我冷冷看向越歌,“还不快滚!”5因朝中迟迟未立储,
造就京中局势变幻莫测,各方正储势力难分伯仲,如今我一回来,
各方都将焦点倾注在我身上。我和那些最得势的皇子不同,
我有着他们所没有的:父皇的宠爱。我的母妃,生前最得父皇宠爱。她在时,
父皇就想立我为太子。那时母妃家势微,也知道坐上那个位子并非是好事,就拒绝了。
她唯一替我求父皇的事,便是在她死后,让我前往封地。远离京城,是她觉得最安全的事。
但她没想到,父皇还会再召我回来。父皇让我回来的原因,也很简单,近些年来他疾病缠身,
又看着诸争夺储位,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再多看我几面。这次我回来,
他还说有意想把储位传给我的。“父皇,儿臣无意。”“你和你母妃一样,与世无争。
可你忘了,身在皇家,由不得你不争。我百年之后,你那群兄弟其中一人登位,
你以为你会有活路吗?”这正是我矛盾所在。我很清楚,无论我是否有意去争,
他们都已经把我归入局中。争与不争,我都很难在一群狼子野心之间保全自身的。
回到王府中,我满怀愁绪,正好越歌来伺候我更衣。她穿得单薄,手肘手臂上,尽是伤痕。
那日的事之后,我就罚她去后院做苦力,但仍旧要日常伺候我。
我本意是想磨磨她这倔犟的脾气,还有就是不想让别人觉得我待她特殊。事实证明,
她这股倔劲,真是超乎常人。那苦力本不是她一个弱女子能做的,可她坚持到如今,
就是没开口服软。“我记得你出身舞姬,给本王跳一支吧。”我不用想也知道她肯定会拒绝,
就故意威胁她,不跳的话就把她扒了衣服扔出去。她不甘愿地瞧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的,
碍于我的威严,到底还是跳了。身段曼妙,舞姿翩翩。她确实很美,
特别是气鼓鼓跳舞的样子。许是太久没跳生疏了,又或许是日日劳累体力不足,她一个崴脚,
险些摔倒。是我及时搂住她的腰。两双眼神就此碰撞上。看着她憔悴的面庞,
我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她羞红着脸推开我。打发闲暇时间,我最爱习字,
她就在旁边研墨守着。我扭头看到她专注的神情,眼中尽是渴望。她出身苦寒,
想来是没有读书认字的机会。“你来写。”我把笔纸推到她面前。“奴婢不会。
”“那就临摹,我写一笔你写一笔。”“好……”我写了她的名字,她照着写,
一笔一画歪歪扭扭的,跟鬼画符一样。怕我笑话,她直接不写了。
日日夜夜都能看到她的身影,时间一长,我习惯了她的存在。她毛手毛脚,我却也照样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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