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连载
《被退婚后,我转身考上了内阁首辅》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千秋月琪琪”的创作能力,可以将李斯年京城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被退婚后,我转身考上了内阁首辅》内容介绍:《被退婚后,我转身考上了内阁首辅》是大家非常喜欢的古代言情,大女主,家庭,无限流,逆袭小说,作者是有名的网络作者千秋月琪琪,主角是京城,李斯年,裴衍,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前励志后苏爽,非常的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被退婚后,我转身考上了内阁首辅
长乐公主的十六岁生辰宴,京城一半的权贵都来了。而我,不过是个商贾之女,能坐在这里,
只因为我爹给朝廷捐了三十万两白银,以及,我是少年将军霍去病未过门的妻子。
可就在半个时辰前,他还亲手将我最爱的芙蓉酥递到我嘴边。此刻,他却当着满堂宾客,
将一杯冷酒,泼在了我脸上。“沈明珠,这门婚事,我不同意。”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
冷硬,锋利,像出鞘的刀。酒水混着我精心描画的妆容,狼狈地顺着脸颊滑落。
周围的空气瞬间凝固,所有的目光——探究的,嘲讽的,怜悯的——都像针一样,
密密麻麻地扎在我身上。我爹花重金为我定制的云锦长裙,此刻像个笑话。我没有哭,
也没有闹,甚至没有去擦脸上的酒渍。我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看着这个我从豆蔻年华爱到如今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身姿挺拔如松,剑眉星目,
是全京城少女的梦。也曾是我的。“为何?”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问,平静得可怕。他身旁,
一位真正的金枝玉叶——长乐公主,正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轻蔑地瞥着我。
霍去病没有看我,他的目光越过我,望向更远的地方,那里有他渴望的权力和未来。
“我的妻子,当是名门贵女,能为我霍家在朝堂之上增添臂助。”他顿了顿,
终于施舍给我一个眼神,那眼神里,是冰冷的,不容置疑的审判,
“而不是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女儿。”满身铜臭。这四个字,像一把烧红的烙铁,
狠狠地烫在我的心上。我爹,沈万金,江南第一富商,他一辈子赚来的真金白银,在他眼里,
只是“铜臭”。他霍家军缺粮饷时,是我爹的“铜臭”解了围。他北征的战马,
是我爹的“铜臭”换来的。如今,他功成名就,封狼居胥,
便嫌我这身“铜臭”脏了他的青云路。我懂了。他不是在退婚,他是在用我,
来做他攀附权贵的投名状。我缓缓站起身,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哭闹,会像个泼妇一样厮打,
让沈家彻底沦为笑柄。但我没有。我只是端起面前那杯未动的酒,走到他面前。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我需要微微仰视他。他皱着眉,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仿佛多看我一眼都是煎熬。“霍将军,”我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宴会厅,
“你说得对。”他愣住了。我将杯中的酒,一滴不漏地,沿着他玄色的衣襟,缓缓倒了下去。
“云泥之别,明珠,今日受教了。”我丢下酒杯,在清脆的碎裂声中,最后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没有爱,没有恨,只有一片死寂的荒原。然后,我转身,挺直了脊背,
在满堂权贵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出了这座金碧辉煌的、不属于我的牢笼。我没有回头。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的人生,只有一条路可走了。2回到家的马车上,我一言不发。
我爹,那个在商场上杀伐果断,能让江南布政使都礼让三分的沈万金,
此刻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珠儿……”他想说什么,
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直到马车停在沈府门口,我才终于开了口,声音沙哑得厉害:“爹,
他看不起我们。”我爹的眼圈,瞬间就红了。这个为我撑起一片天的男人,
此刻脸上写满了心疼和自责。“是爹没用,是爹没能给你挣来一个好身份……”“不。
”我打断他,抬起头,用袖子狠狠抹了一把脸,那里早已分不清是酒渍还是泪痕。“爹,
你说过,天下的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我看着他,一字一句,清晰无比:“我要参加科举。
”我爹惊得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胡闹!你是个女儿家!女扮男装去考科举,
那是欺君之罪,要杀头的!”“杀头,也比被人踩在脚底下,当成垫脚石强。”我的眼神里,
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决绝,“爹,您不是总说,金钱的尽头,是权力吗?”我爹沉默了。
他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他知道,长乐公主府那一场羞辱,
已经将他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儿,彻底杀死了。活下来的,是一个复仇者。良久,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里,有无奈,有不舍,更有孤注一掷的决心。“好。
”他只说了一个字。这个“好”字,赌上的,是沈家百年的基业,和我们父女二人的性命。
那一夜,我剪掉了及腰的长发,换上了男子的青衫。我对着铜镜,看着镜中那个眉清目秀,
却眼神冰冷的少年,我知道,我正在进行一场最彻底的告别。
我爹为我请来了全天下最好的老师,从经史子集到策论时务。他动用他所有的财富和人脉,
为我伪造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身份——一个江南远亲家的落魄子弟,沈惊鸿。
他将一本厚厚的册子交给我。“这是爹这些年,用钱铺出来的关系网。从江南到京城,
从地方官员到内廷太监。他们不认人,只认银子和沈家的信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
但如果真到了生死关头,”他顿了顿,声音沉重如铁,“记住,用钱,
能解决这世上九成九的麻烦。剩下的一分,我们用命去搏。”我接过那本册子,它很重,
重得像一个王朝的兴衰。我爹书房的墙上,挂着一副他亲笔写的字:“黄金万两,
不如高坐庙堂。”我以前不懂,总觉得他钻进了钱眼里。现在,我懂了。他不是爱钱,
他是恨透了没有权力的滋味。那种任人宰割,空有财富却无法保护挚爱的无力感,
他尝了一辈子。所以,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身上。
他要用他一辈子赚来的“铜臭”,为我铺一条通往权力之巅的、用黄金铸就的荆棘之路。
3三年,一千多个日夜。我把自己活成了一道影子,一道只存在于书本和笔墨之间的影子。
为了让自己的身形更像男子,我用白布紧紧缠绕胸口,日复一日,勒得骨头生疼。
为了让声音更低沉,我学着父亲的样子,压着嗓子说话,直到声带都有些嘶哑。从今天起,
世上再无沈明珠。只有寒窗苦读,一心求取功名的学子,沈惊鸿。
我不再碰那些女儿家的胭脂水粉,取而代之的,是磨得指腹生茧的毛笔和洗不掉的墨痕。
江南的春花秋月,与我再无关系。我的世界里,只有《四书》、《五经》,
只有历朝历代的兴衰更替,只有那些冰冷的、充满了权谋与博弈的文字。我的老师,
是前朝的榜眼,性格古板而严苛。他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只当我是个天赋异禀却也勤奋到自虐的弟子。他曾抚着我的文章感叹:“惊鸿啊,你的文章,
锋芒太露,杀气太重。科场之上,过刚易折啊。”我只是低头,拱手道:“学生受教。
”我怎么能告诉他,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用淬了毒的恨意磨出来的。我的笔,不是笔,
是刀。我要的,不是什么“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我要的,是站到那个最高的地方,
让所有曾经轻视我、践踏我的人,都跪在我的脚下。这三年里,关于霍去病的消息,
还是会零零星星地传进我的耳朵。他与长乐公主订了婚,圣上亲赐的婚事,风光无限。
他又打了好几次胜仗,在北境的声望如日中天,成了大周朝最耀眼的将星。
每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我的心,都会像被针扎一样,细细密密地疼。然后,那疼,
又会化为更冷硬的、催我前行的动力。院试、乡试。我走得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我怕被人看穿身份,怕文章的风格太过激进被考官黜落,更怕我爹为我做的一切,付诸东流。
好在,我都闯过来了。乡试放榜那天,我看着自己“解元”的排名,没有丝毫的喜悦。
这只是开始。真正的战场,在京城。我爹为我准备了进京的行囊,他比三年前,苍老了许多,
两鬓已经染上了风霜。“惊鸿,”他如今已经习惯了这样叫我,“到了京城,一切小心。
霍家和长乐公主的势力,盘根错节。你如今的身份,还只是个举人,在他们眼里,
不比蝼蚁强多少。”“我明白。”“爹已经为你打点好了一切。主考官那里,爹也送了礼。
但科场舞弊是死罪,爹能做的,也只是让他对你的文章,多看一眼。剩下的,要靠你自己。
”“爹,”我看着他,认真地说道,“您送出去的每一分钱,儿子,
都会让它变成泼向霍去病的耳光。”我爹笑了,眼角却有泪光。我背上行囊,
踏上了北上的官船。身后,是江南的万家灯火,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和过往。船行至江心,
我看到岸边有人在放孔明灯。一盏盏,带着人们的祈愿,升上夜空。
我拿出怀里珍藏着的一枚玉佩,那还是霍去A病当年送我的定情信物。我曾视若珍宝。
我看着它,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松开手。玉佩坠入漆黑的江水,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就像我那段死去的、可笑的爱情。再见了,沈明珠。4京城的繁华,比我想象的更甚。
天子脚下,权贵如云。我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衫,走在人群中,渺小得像一粒尘埃。
我没有住进我爹安排的豪宅,而是选择了一家偏僻的、专供各地举子落脚的客栈。
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是最好的藏身之所。在男人的世界里,
我必须学会用男人的方式思考和生存。我开始学着和那些举子们一样,高谈阔论,点评时政。
我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要么是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要么是钻营汲汲的投机者。
真正有才华有抱负的,寥寥无几。其中一个,叫裴衍。他和我一样,也是江南人士,
但家境贫寒,是靠着宗族资助才一路考到京城。他为人正直,才华横溢,
却也因此带着一股文人的清高和迂腐,不屑于与那些俗人为伍。我们是在一场文会上认识的。
当时,一群举子正围着当朝宰相的侄子,极尽吹捧之能事。只有我和裴衍,坐在角落里,
冷眼旁观。“沈兄似乎对这种场合,没什么兴趣?”他主动开口,声音温润如玉。
“道不同而已。”我淡淡回应。“哦?那不知沈兄之道,是何道?”我看着他,
这个我来到京城后,遇到的第一个,能让我感觉到“同类”气息的人。他的眼睛很干净,
像山间的清泉。“我的道,是走一条,没人走过的路。”他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沈兄之志,非常人能及。在下裴衍,不知可有幸,与沈兄同行一段?”我知道,
他看出了我文章中的锋芒,惜我之才。我也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如果能为我所用,
将来必是我的左膀右臂。但同时,他也像一把没有鞘的剑,太过正直,太过理想化,
一旦发现我的秘密,第一个要弹劾我的,恐怕也是他。这是一场堵伯。但我别无选择。
在这座吃人的京城里,我需要一个盟友。“裴兄客气了。”我朝他举了举茶杯,“求之不得。
”我们开始一起读书,一起探讨学问。裴衍的学识确实远在我之上,尤其是在经义方面。
而我的策论,那些从我爹的商战经验和对时局的冷酷分析中提炼出的观点,
也常常让他感到震惊。“惊鸿,你的想法,总是如此…离经叛道,却又一针见血。
”他不止一次这样感叹,“你若为官,不知是百姓之幸,还是朝廷之祸。”我只是笑笑,
不置可否。白天,我是和他并肩苦读的同窗挚友。夜晚,当他睡去,我才会卸下所有伪装,
拿出我爹给我的那本册子,研究京中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像一个猎人,在黑暗中,
默默地磨着自己的爪牙。我必须活成一把最利的刀,因为我的敌人,是这个国家最强的盾。
5春闱,会试。贡院的大门,像一张巨兽的嘴,吞噬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数千名举子。
我和裴衍,也是其中之一。连考三场,九天七夜。吃喝拉撒,
全在那个被称为“号舍”的、狭窄得仅能容身的鸽子笼里。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煎熬,
但对我而言,更是酷刑。我最怕的,是如厕。贡院里的茅厕,是通铺,没有任何遮挡。
我只能趁着凌晨天还未亮,所有人都还在沉睡时,偷偷解决。每一次,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
心脏狂跳,冷汗浸湿了我的内衫。除了身份暴露的风险,更大的凶险,来自考场之内。
科场如战场,笔墨亦可杀人。第一场考经义,我写得中规中矩。第二场考策论,
题目是《论北境边防之策》。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握着笔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北境,
霍去病。这是我的题目。我将这三年所有的恨,所有的怨,所有的不甘,
都化为了笔下最冷酷,也最精准的文字。我没有像其他考生那样,一味地歌功颂德,
吹捧霍去病的战功。我反其道而行之。我用我爹教我的商业逻辑,将一场战争,
彻底拆解成了一盘生意。我分析了粮草、兵器、马匹的成本,分析了战线拉长后的后勤损耗,
分析了士兵抚恤金对国库造成的压力。最后,我得出一个冰冷的结论:霍去病的“胜”,
是惨胜。是用无数的金钱和人命,堆砌出来的一场华丽的烟火。长此以往,国库必将被拖垮。
我提出了我的解决方案——“以战养战,以商养战”。开放边境互市,用商业渗透,
瓦解敌人的经济;同时,将战功与土地、商贸特权挂钩,以此激励士兵,减轻国库负担。
这是一篇惊世骇俗的文章。它将神圣的战争,拉下了神坛,用冰冷的“铜臭”去衡量。
我知道,这篇文章,要么让我名落孙山,要么,会让我一飞冲天。我赌了。第三场考诗赋,
我心力交瘁,几乎是凭借着最后一丝意志力才写完。当贡院大门再次打开,我走出号舍,
看到阳光的那一刻,差点虚脱在地。裴衍扶住了我,他的脸色比我还差。“惊鸿,你怎么样?
”“还活着。”我苦笑。我们回到客栈,沉沉地睡了两天。放榜那天,整个京城万人空巷。
我和裴衍挤在人群中,从后往前,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找。我在第五十多名,
看到了裴衍的名字。他激动得热泪盈眶。我继续往前找。前十,没有我。前三,没有我。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难道,我赌输了?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时,
我听到了旁边人的惊呼。“会元!今科的会元,是沈惊鸿!”我猛地回头,
看向那张杏黄色的榜单最顶端,那个用朱砂笔写就的名字。沈惊鸿。是我。我赢了。那一刻,
我没有激动,也没有喜悦。我只是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我扶着墙,才没有倒下。
我赢了会试,拿到了进入最高一级殿试的资格。但也意味着,我的那篇文章,
已经被送到了皇帝的案头。也意味着,我,沈惊鸿,这把刀,终于,要被整个朝堂看到了。
6我成为会元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京城。一时间,
我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各种各样的拜帖,雪花一样飞进了我住的那家小客栈。
王公贵族,朝廷大员,都想见一见这位写出“以商养战”惊世之论的年轻人。我一概不见。
我爹的信,也在这个时候到了。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锋芒已露,祸福相依。殿试之前,
谨言慎行。另,霍家与长乐公主婚期已定,就在下月。勿要分心。”他怕我分心。
可他怎么知道,看到“婚期已定”那四个字时,我的心,还是被狠狠地刺痛了。
像一根早已拔掉的刺,留下的伤口,在阴雨天,依然会隐隐作痛。他的喜帖,
铺满了整个京城。而我,却像一个见不得光的老鼠,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读着圣贤书,
谋划着我的前程。这是何等的讽刺。那天晚上,裴衍来找我喝酒。他虽然也中了贡士,
但名次靠后,远没有我风光。可他没有丝毫的嫉妒,只是真心地为我高兴。“惊鸿,
真没想到,你竟是经天纬地之才。”他喝得有些多了,眼睛亮晶晶的,“你的那篇策论,
我后来读了,当真是…石破天惊!我不如你,远不如你。”“不过是些纸上谈兵的歪理罢了。
”我自嘲道。“不,这不是歪理。”裴衍摇摇头,神色严肃,“这是真正的屠龙之术。惊鸿,
你天生,就该站在朝堂之上。我只希望,将来你身居高位,
不要忘了我们今日寒窗苦读的初心。”初心?我的初心,就是复仇。但我不能告诉他。
我只能对他举起酒杯,郑重地点点头:“我不会忘。”就在这时,客栈外传来一阵喧闹。
店小二连滚带爬地跑了进来:“沈…沈公子,外面…外面……”一个嚣张跋扈的声音,
打断了小二的话:“新科会元沈惊鸿,住在这里吗?我们家主子有请!”我和裴衍对视一眼,
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凝重。来人,是宰相府的管家。当朝宰相,李斯年,
是长乐公主的亲舅舅,也是霍去病在朝堂上最大的靠山。这是鸿门宴。我整理了一下衣衫,
对裴衍说:“你在这里等我。”“我跟你一起去!”裴衍站起身。“不用。
”我按住他的肩膀,摇了摇头,“他们要找的,只是我。”宰相府的马车,就停在客栈门口,
奢华无比,与这破旧的街道格格不入。我踏上马车,心中一片冰冷。我知道,
从我成为会元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踏入了棋局。而今晚,是执棋者对我的第一次试探。
试探我的成色,也试探我,是否甘愿,成为他们手中的棋子。7宰相府,比我想象的更安静,
也更压抑。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陈旧的、权力的味道。李斯年,这个权倾朝野的男人,
看起来却像个和蔼的教书先生。他没有穿官袍,只是一身素色的便服,正在书房里练字。
“你就是沈惊鸿?”他没有抬头,声音平淡,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学生沈惊鸿,
拜见相爷。”我躬身行礼,不卑不亢。他终于放下笔,抬起头,
用一双仿佛能洞穿人心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那目光,像最精准的刻刀,
要将我的所有伪装,层层剥开。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与他对视。“你的文章,老夫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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