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里的微光》林默对世界的第一缕感知,是孤儿院那面刷着白石灰的墙。
墙皮像干涸的河床般龟裂,露出底下青灰色的砖,砖缝里嵌着经年累月的污垢,
像极了后来他在巷口见过的流浪汉脸上皲裂的皱纹。那年他四岁,脑袋里是一片混沌的雾,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其他孩子喊他“喂”时,
他会循着声音转过头,保育员用粗粝的嗓音喊“那个小的”,他便会条件反射地站直身体,
尽管那时候他的腿还细得像根芦苇,站久了会忍不住打晃。冬天来得猝不及防,
北风像无数根细针,从糊着旧报纸的窗户缝里钻进来。林默缩在大通铺最靠里的床角,
看着其他孩子像抢食的麻雀般扑向保育员怀里的薄被。那些被子大多打着补丁,
棉花成团地滚在角落,可在孩子们眼里,那是抵御寒冷的唯一盾牌。轮到他时,
保育员抖了抖最后一床被子,霉味混着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被角处磨出了个破洞,
露出里面发黑的棉絮。他把被子往身上裹,可布料太短,脚脖子始终露在外面,
冷意顺着骨头缝往骨子里钻。他牙齿打颤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只能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只悬着的灯泡,灯泡线缠着几圈胶布,在风里晃晃悠悠,
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像个张牙舞爪的怪物,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那怪物才随着晨光渐渐淡去。孤儿院的早饭永远是稀粥,盛在掉了漆的搪瓷碗里,
能清晰地照见自己的脸。配粥的咸菜是用大缸腌的,又咸又硬,有时还能嚼到沙粒。
林默总是第一个端起碗,小口小口地喝,尽量让粥在嘴里多停留一会儿,
好像这样就能更抗饿。喝完粥,他会坐在小板凳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别人的碗,
要是有人剩下几口,他就会凑过去,用袖子擦了擦碗沿,仰起脖子把粥倒进嘴里。有一回,
厨房难得做了土豆炖白菜,虽然土豆切得大小不一,白菜也炖得发蔫,
但飘着的那点油花已经让孩子们雀跃不已。林默的碗里躺着一块指甲盖大的土豆,
他刚要放进嘴里,一个高个子男孩突然冲过来,一把抢过他的碗,把土豆扔进自己嘴里,
还故意吧唧嘴。林默追上去,拽着男孩的衣角不放,男孩转身推了他一把,
他后脑勺磕在灶台的棱角上,疼得眼前发黑。他摸了摸后脑勺,手心里沾着黏糊糊的血,
可他没哭,只是死死地盯着男孩,眼睛亮得吓人。男孩被他看得发毛,
直到保育员拿着鸡毛掸子走过来,男孩才不情不愿地从口袋里掏出半块没嚼烂的土豆,
扔在地上。林默爬过去,捡起土豆,用冻得通红的手擦了擦上面的灰,塞进嘴里慢慢嚼,
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衣襟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七岁那年的春天,
院子里的桃树开了花,粉白的花瓣落了一地。有天上午,
保育员把林默和其他几个孩子叫到会客室,让他们把衣服上的补丁拽拽平。没过多久,
一对夫妇走了进来,女人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有股香皂的清香,
男人穿着中山装,皮鞋擦得锃亮。他们在孩子们面前站定,女人弯下腰,
问这个孩子喜欢什么,问那个孩子会唱什么歌。轮到林默时,他攥着衣角的手沁出了汗,
喉咙像被堵住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女人的手轻轻落在他的头上,掌心暖暖的,
她说:“小朋友,你想要一个家吗?”林默猛地抬起头,眼睛里像是落进了星星,
他用力点头,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可最后,女人牵起了那个会背唐诗的小女孩的手,
小女孩笑着说“谢谢叔叔阿姨”,声音甜得像蜜糖。林默看着他们走出院门,
小女孩的羊角辫上还别着朵桃花,那抹粉色在他眼里越来越模糊。他跑到院子后面的柴房,
蹲在柴火堆后面,肩膀一抽一抽的,哭到最后,嗓子哑得发不出声音,
只能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气声。从那以后,林默成了院子里最安静的孩子。
他不再凑到其他孩子身边,总是一个人待着。孤儿院的菜园子在围墙边,
种着茄子、辣椒和黄瓜,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拿着小锄头去松土,给菜浇水。
他的手被磨出了茧子,有时还会被虫子咬出红疹子,但他从不吭声。有回保育员看见他,
问他为什么总在菜园子里待着,他低着头说:“多干点活,菜长得好,大家就能多吃点。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只要自己足够有用,孤儿院就不会把他赶走,他怕外面的世界,
怕那些陌生的脸和未知的路。十三岁生日那天,林默收到了一个布包。
保育员把他叫到办公室,布包里是一套旧衣服,袖口磨得发亮,还有一张五百块钱的纸币。
“你长大了,该自己出去闯了。”保育员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林默捏着布包,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他想说点什么,可最终只是点了点头。
走出孤儿院的大门,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扇斑驳的铁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
发出“哐当”一声响,像在他心上敲了一下。他揣着那五百块钱,
在城市边缘的巷子里转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挂着“出租”牌子的阳台。
阳台被木板隔成个小单间,里面放着一张掉了腿的木板床,用砖头垫着,
墙角有个掉漆的柜子,拉开抽屉时“吱呀”作响。房东是个老太太,
叼着烟袋说:“每月一百五,先交三个月的。”林默数了三百块钱递过去,
老太太把钥匙扔给他,转身就走,没再多说一句话。他把布包放在床上,
看着这个只有几平米的空间,突然觉得鼻子发酸,这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落脚点了。
第二天一早,他揣着剩下的钱出门找工作。他先去了工地,工地上的人都穿着迷彩服,
扛着钢筋来回走。他拉住一个戴安全帽的男人,问要不要小工,男人上下打量他一番,
撇撇嘴说:“你这小身板,扛得动水泥吗?”他又去了街边的餐馆,
玻璃门上贴着“招聘”两个字,老板是个光头,看他没有身份证,
摆摆手说:“没证可不敢用,查得严。”他走了一天,腿肚子都转筋了,
傍晚时走到一个废品收购站,门口堆着山一样的纸壳和塑料瓶。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叼着烟,
正在给秤上的废铁称重。林默走过去,小声问:“老板,您这儿要人吗?”男人吐了个烟圈,
说:“管吃管住,每月三百,干得了?”林默连忙点头,生怕对方反悔。收购站的老板姓王,
脾气像炮仗一样,一点就炸。林默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把收来的废品分类,纸壳要捆成捆,
塑料瓶要踩扁了装进蛇皮袋,金属要分出门窗上的铁和易拉罐的铝。夏天的时候,
废品堆里的气味能熏得人头晕,苍蝇嗡嗡地在耳边飞,他汗流浃背,衣服湿了又干,
干了又湿,结出一层白花花的盐渍。冬天更难熬,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他的手冻得裂了口子,沾了水就钻心地疼,只能往手上抹点猪油,权当护手霜。
但他从不敢抱怨,王老板给的那碗糙米饭,是他一天里最踏实的依靠。在这里,
林默第一次知道“饱”是什么感觉。王老板的媳妇每天做饭,早上是玉米糊糊就咸菜,
中午和晚上是糙米饭配炒青菜,偶尔菜里会飘着几块肥肉,那就是改善伙食了。
有回王老板的儿子结婚,家里办酒席,剩下的菜被端回收购站,林默看着盘子里的红烧肉,
眼睛都直了。王老板的媳妇把一碗红烧肉推到他面前,说:“吃吧,看你瘦的。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肉香混着酱油的味道在嘴里散开,他差点哭出来,
长这么大,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他开始攒钱,每月发了工资,除了给老太太交房租,
剩下的都塞进柜子最底下的铁盒里。他不知道攒钱要做什么,只是觉得钱在手里,
心里就踏实,就像冬天里揣着个暖炉。干了两年,这天林默正在捆纸壳,
突然听见王老板的媳妇在屋里哭喊。他跑进去一看,王老板的行李不见了,
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走了,别找我”。原来王老板欠了赌债,
卷着收购站的钱跑了。林默走到自己的小单间,打开铁盒,里面躺着六千多块钱,
是他一点点攒下来的。他把钱揣进怀里,走出收购站,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
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风卷着落叶打在他的脸上,像在嘲笑他的茫然。
他在另一个城中村租了间房,比之前的阳台大了点,月租两百块。
他在巷口的小饭馆找到了活,老板姓刘,和媳妇一起打理着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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