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七年的男友,在我面前连瓶冰红茶都舍不得买。
转头,他却在慈善晚宴上,一掷千金,拍下了一颗名为“初恋”的粉钻。灯光下,他挽着京圈有名的娇蛮公主,笑得矜贵而疏离。
而我,只是个端着托盘,不小心闯入的侍应生。
他看向我,眼神平静无波,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可只有我知道,他衬衫袖口下,藏着我亲手纹上的字母缩写——那是我们爱情的“纹身”,如今却像一个笑话,烙在我的骨血里。
他身边的公主娇嗔:
“阿哲,这颗钻石好美,就像我们的爱情。”
他轻笑,嗓音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
“你喜欢就好。”
我的心,在那一刻,被碾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