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把宾利停在艺术学院门口时,后视镜里的自己还带着宿醉的慵懒。
定制西装袖口露出的百达翡丽,和他随手搭在副驾的爱马仕丝巾一样,都是捕猎的诱饵。
黄毛叼着烟凑过来,
手机屏幕上的女生照片被放大到占满整个界面——白衬衫领口别着银色领针,
手里攥着本《雪国》,阳光透过梧桐叶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浩哥,这苏晴是真能装,
”黄毛啧啧有声,“上周有人开着兰博基尼来送花,她直接让保安扔垃圾桶了。
”林浩嗤笑一声,推开车门。皮鞋踩在落叶上的声音惊动了树下的女生,苏晴抬头时,
睫毛像受惊的蝶翼颤了颤。他注意到她帆布包上绣着只歪歪扭扭的小熊,和她本人一样,
带着种不合时宜的青涩。“同学,”他弯腰捡起她掉落的书签,指尖故意擦过她的手背,
“川端康成的书?现在很少有女生看这个了。”苏晴的耳尖瞬间红透,接过书签时小声道谢,
转身就想走。林浩看着她略显仓促的背影,嘴角勾起势在必得的笑——越是带刺的玫瑰,
摘下来才越有意思。接下来的半个月,林浩的追求成了校园里的奇观。每天清晨,
苏晴宿舍楼下的梧桐树上都会挂满写着诗句的灯笼,
是他让秘书连夜从古籍里抄的;她兼职的咖啡馆,突然多了架白色钢琴,
他穿着白衬衫坐在那里弹《卡农》,
引来的围观人群差点把玻璃门挤碎;甚至她在图书馆借阅过的每本书里,
都被塞进了张手绘的小卡片,画着笨拙的小熊,旁边写着“今天的你比书页里的字还温柔”。
“林浩,你这样让我很困扰。”苏晴终于在湖边拦住他,手里捏着那叠卡片,指节泛白。
他突然单膝跪地,举着个丝绒盒子,里面不是钻戒,而是枚用银杏叶脉络做的书签,
脉络间镶嵌着细小的碎钻。“苏晴,”他仰头望着她,眼里装着练了无数次的真诚,
“我知道我以前混蛋,但遇到你之后,我才明白什么是心动。”湖边的情侣发出起哄声,
苏晴的脸涨得通红,转身跑开时,手里却紧紧攥着那枚银杏书签。林浩看着她的背影,
对藏在树后的黄毛比了个手势——鱼儿,上钩了。他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
苏晴在他的公寓里煮姜汤。她围着他的卡通围裙,笨拙地搅动着锅里的姜片,
蒸汽模糊了她的眼镜片。“林浩,”她突然开口,声音带着水汽的温软,“下周我生日,
我们去海边好不好?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海。”他正对着手机回复嫩模的消息,
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苏晴的动作顿了顿,没再说话,只是把姜汤盛进碗里时,
手微微发颤。分手那天的雨下得很大。林浩搂着新晋网红在酒吧门口等车,
苏晴举着把透明伞站在雨里,怀里抱着个保温桶。“我做了你爱吃的糖醋小排。
”她的声音被雨声割得支离破碎。网红娇笑着往林浩怀里钻:“浩哥,这是谁呀?
穿得好土哦。”林浩推开苏晴递过来的保温桶,桶摔在地上,糖醋汁溅脏了她的白球鞋。
“苏晴,”他扯了扯领带,语气里的厌烦毫不掩饰,
“你不会真以为我会跟你这种穷丫头认真吧?那枚书签,是我让助理随便做的,
花了不到五百块。”苏晴的伞掉在地上,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像断了线的珠子。
“所以那些诗,那些钢琴……都是假的?”“不然呢?”林浩搂着网红坐进车里,
关门前最后看了她一眼,“你跟我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别做梦了。”车子驶离时,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苏晴还站在雨里,像尊不会动的石像。他烦躁地摁灭烟——这女人,
连哭闹都不会,真是无趣。三天后,黄毛撞开他包厢门时,手里的酒杯摔在地毯上,
酒液晕开成深色的污渍。“浩哥!苏晴……苏晴从图书馆顶楼跳下来了!
”震耳欲聋的音乐突然变得刺耳,林浩手里的骰子撒了一地。他踉跄着往外跑,
走廊里的霓虹在他眼前扭曲成奇怪的形状,像苏晴最后看他的眼神。
医院的太平间冷得像冰窖。苏晴躺在白色被单下,脸苍白得像张纸,
口袋里露出半截银杏书签,边角被攥得发皱。林浩的手指颤抖着伸过去,刚触到书签的边缘,
一股尖锐的刺痛突然钻进指尖,像有电流顺着血管爬遍全身。他猛地缩回手,
看见书签上的碎钻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着诡异的红光。“她口袋里还有张纸条,
”警察递过来个证物袋,“写着‘为什么骗我’。”林浩盯着那四个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骗”这个字,能压垮一个人。接下来的日子,他总在夜里梦见苏晴。
梦见她站在图书馆顶楼,风掀起她的白衬衫,像只即将坠落的鸟。他想喊她的名字,
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开始疯狂喝酒,试图用酒精麻痹神经,可每次醉倒,
都会看见那双充满绝望的眼睛。出事那天,他揣着那枚银杏书签在酒吧喝到酩酊大醉。
窗外的暴雨砸在玻璃上,像无数只手在拍打着求救。他抢了朋友的法拉利冲进雨幕,
引擎的轰鸣里,书签在口袋里烫得惊人。“苏晴,对不起……”他对着雨幕嘶吼,
车轮在湿滑的路面上打滑,“我错了……真的错了……”对面突然冲来辆卡车,
远光灯刺得他睁不开眼。剧烈的撞击声响起时,他感觉身体像被撕碎,
口袋里的书签爆发出刺眼的红光,将他彻底吞噬在黑暗里。再次睁眼时,
林浩闻到的是混合着檀香和霉味的气息。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手腕被粗糙的麻绳捆着,
勒得皮肉生疼。身上的阿玛尼西装变成了灰扑扑的麻布囚服,领口磨得脖子发红。“醒了?
还敢装死?”一个尖利的女声在头顶响起,紧接着,
一只绣着金线的靴子狠狠踹在他的肋骨上。剧痛让他闷哼出声,抬头时,
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高坐榻上的女子穿着繁复的紫凤宫装,乌黑的长发松松挽起,
一支赤金点翠步摇垂在额前。那张脸——柳叶眉,杏核眼,甚至连嘴角那颗小小的痣,
都和苏晴一模一样。“苏……苏晴?”他失声叫道,声音嘶哑得像砂纸摩擦。女子柳眉倒竖,
手里的茶盏狠狠砸在他脚边,青瓷碎片溅到他的脚踝,划出细小的血珠。“大胆贱奴!
竟敢直呼本公主名讳!”她厉声呵斥,语气里的冰冷像淬了毒的冰锥,
“看来昨日的三十鞭还没让你认清自己的身份!”公主?贱奴?
林浩这才看清周围的环境——雕花的木窗,挂着的宫灯,还有站在两侧、穿着铠甲的女兵。
空气中飘着的檀香,和他车祸前闻到的味道一模一样。他猛地摸向口袋,那枚银杏书签还在,
只是边缘的碎钻已经黯淡无光,像失去了所有力气。“拖下去,掌嘴二十!”公主冷声道。
两个膀大腰圆的女兵立刻上前,架起林浩就往外拖。他挣扎着嘶吼:“我不是贱奴!
我是林浩!林氏集团的继承人!你们放开我!”女兵们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粗粝的手掌左右开弓,扇得他脸颊瞬间肿胀。“在大凰王朝,男子就是供女子驱使的牲口,
”其中一个女兵啐了口,“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还敢提‘继承人’?”大凰王朝?
林浩被扔进柴房时,脑子里一片混乱。他想起历史课上学过的所有朝代,
根本没有“大凰王朝”的记载。难道……他穿越了?穿到了一个女子掌权、男子为奴的世界?
这就是报应?因为他玩弄女性,所以老天爷让他变成最低贱的男奴,
被一个长得像苏晴的女人折磨?柴房的门被推开,
公主的贴身侍女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东西走进来,重重摔在他面前的地上。“公主仁慈,
赏你口馊粥,还不快谢恩?”林浩看着那碗爬着苍蝇的粥,胃里一阵翻涌。
他想起苏晴曾在寒夜里给他送热粥,保温桶外层裹着三层棉布,
怕烫着他还特意用勺子一点点吹凉。“我不喝。”他别过头。侍女冷笑一声,
抬脚踩住他的手背,狠狠碾压:“贱奴就是贱奴,给脸不要脸!公主说了,你要是不喝,
就割掉你的舌头喂狗!”手背上的骨头像是要碎了,林浩咬着牙,最终还是屈辱地低下头,
凑到碗边舔舐那碗馊粥。馊味呛得他眼泪直流,可他不敢停——他怕疼,
更怕这个长得像苏晴的公主,真的会割掉他的舌头。接下来的日子,
林浩过上了地狱般的生活。天还没亮就得起床,用特制的细砂纸打磨公主的玉簪,
要求达到“光可鉴人,不留指纹”的标准,稍有差池就是一鞭子;给公主梳头时,
必须用银梳子顺着发丝慢慢梳,掉一根头发就要跪在碎瓷片上反省一个时辰;甚至公主如厕,
他都得跪在门外,等她出恭完毕,
用丝绸帕子亲手擦拭——这是大凰王朝最高贵的公主才能享有的“荣宠”,
却让林浩觉得比死还难堪。“9527,本公主的胭脂没了,”公主斜倚在软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