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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那天,我只对喻文轩说了一句话:“你没接我电话。”他失笑,以为我还在闹。

他不知道,在我给他打第23个电话、疼得在路边蜷缩成一团时,

我已经被120拉进了急诊室。他更不知道,他的游戏通关了,而我们的七年结束了。

1.我站在喻文轩家门口时,晨曦微露。身上还带着医院消毒水和令人作呕的味道。

我的手插在口袋里,指尖冰凉,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

而是因为几个小时前独自一人的恐惧和此刻内心死水般的平静。我按了门铃。过了很久,

门才从里面打开。喻文轩睡眼惺忪地站在那,头发乱得像个鸟窝,

身上还是那件印着游戏LOGO的T恤。看到我,他先是一愣,随即眉头不耐烦地蹙起,

语气里带着被吵醒的薄怒:“你怎么来了?”这副模样,我熟悉了七年。我站在门口,

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我开口,声音出奇地平稳:“分手吧。

”喻文轩彻底醒了,他脸上的不耐烦瞬间被熟悉又敷衍的错愕取代。“宝宝,又怎么了?

我又做错什么事了?”又是这句话。每一次我情绪崩溃,每一次我据理力争,

他都用这句话把我所有的失望和痛苦,轻飘飘地定义为“闹脾气”。“你没接我电话。

”我言简意赅。喻文轩彻底放松下来,失声笑了,仿佛听到了一个无理取闹的笑话。

他习惯性地伸出手,想来牵我,像过去无数次那样,只要一个拥抱,一句软话,

我就能偃旗息鼓。“昨天和兄弟五排打总决赛,打太晚了,手机开了静音,

”他解释得理所当然,带着哄小孩的口吻,“今天睡得沉了点,就没听到你电话。别气了,

是我的错。作为赔罪,我收拾一下,陪你去吃你念叨了半个月的那家泰餐,好不好?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我昨晚就是因为急性肠胃炎,

一个人躺在冰冷的急诊室输液到天亮。我看着他,看着这张我爱了七年的脸。

从大学校园的青涩少年,到如今创业小成的公司老板。我陪他吃过一年的泡面,

为他放弃了直博的机会,把他所有带着烟味汗味的衬衫洗得干干净净。我以为这些付出,

能换来他至少一丝一毫的珍视。可在他眼里,我所有的情绪,我所有的需求,

都不如他一场游戏的输赢重要。我冷冷地侧身,避开了他伸过来的手。

他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不用了。”我说,“我走了。”我转身。身后,

喻文轩的声音带着一丝被忤逆的恼火:“林蔓!你闹够了没有?就因为一个电话,至于吗?

”我没有回头。至于吗?当我昨晚加班后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腹部传来一阵刀绞般的剧痛,

疼得我瞬间腿软,跌坐在冰冷的路边时,我想,至于。我冷汗涔涔,

用尽全身力气从包里摸出手机,第一个拨出他的号码。

听筒里却只有“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的机械女声,我想,至于。

我蜷缩在昏暗的路灯下,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兽。我一遍,一遍,

又一遍地拨打烂熟于心的号码。第一遍,无人接听。我告诉自己,他可能在洗澡。第五遍,

无人接听。我安慰自己,他可能睡着了。第十遍,依旧是冰冷的忙音。我开始发抖,疼的,

也是怕的。当我拨出第二十三个电话,依旧石沉大海后,我彻底放弃了。二十三次拨号音,

一刀一刀,凌迟了我七年的感情,把那颗曾经火热的心割得鲜血淋漓,最后冻成了一块冰坨。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拨通了120。在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中,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喻文轩的游戏开黑群里,他的兄弟们在狂欢:“恭喜轩哥拿下五杀,

带我们躺赢!”那一刻,我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一个人被推进急诊室,

一个人在各种同意书上签下自己歪歪扭扭的名字,一个人举着吊瓶去卫生间。

邻床那个小姑娘,也是急性肠胃炎。她男朋友跑前跑后,一会儿喂水,

一会儿拿热毛巾给她擦手,看她的眼神,是揉碎了的疼惜。小姑娘撒娇:“都怪你,

非要带我去吃那家辣火锅。”她男朋友刮着她的鼻子,满眼宠溺:“是是是,都怪我,祖宗。

下次再也不带你去了,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做。”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天花板,

输液管里的液体一滴一滴落下来,像是在为我这七年荒唐的青春,无声地吊唁。是啊,

至于吗?喻文轩,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了。我没有再给他机会。

我甚至懒得告诉他我生病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就算他知道了,得到的也只会是一句:“啊?

怎么这么不小心?现在没事了吧?”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转身离开,喻文轩没有追上来。

他大概又坐回了电脑前,以为我像往常一样,只要他点一份我喜欢吃的外卖送到家,

晚上再说几句好话,这场“小性子”就过去了。他不知道。这一次,

当那扇门在他身后关上时,也关上了他通往我世界的所有路。

他以为只是我们无数次争吵中的一个逗号。而我,已经用尽全身力气,画上了一个句号。

2.我没有回那个我们称之为“家”的地方。那里的一桌一椅,一花一草,

都沾满了我们七年的回忆,此刻想来,只觉得窒息。

我打车直接去了上个月就看好的一间小公寓。不大,但朝南,阳光很好。我用了一天的时间,

付了定金,签了合同,拿到了钥匙。然后,我联系了搬家公司。趁着喻文轩还在公司,

我回了那个家。我的动作冷静得不像话。我没有哭,甚至没有一丝留恋。

只是打包我所有的东西。衣柜里我的衣服,书架上我的专业书,梳妆台上我的瓶瓶罐罐,

甚至浴室里那支粉色的牙刷。打包到一半,我在书房抽屉的角落里,

翻出了一张微微泛黄的表格:那是我当年没来得及交上去的,A大博士生的申请表。

我曾是那届最被导师看好的学生。可当时,喻文轩创业刚起步,他红着眼对我说:“蔓蔓,

再等等我,等我公司稳定了,我就支持你去读博,好不好?”我信了。我把这张申请表,

连同我的梦想,一起压在了箱底。现在,我把它拿出来,小心地抚平了上面的褶皱,

放进了我的随身背包里。最后,我清理了玄关的柜子。把他送我的所有东西,

他第一次发工资买给我的廉价项链,我们周年纪念日他出差顺手带回来的音乐盒,

还有……一枚戒指。那是一年前他喝多了,当着所有朋友的面,用易拉罐拉环向我求的婚。

第二天酒醒,他大概觉得脸上挂不住,又不好食言,就去商场买了一枚最便宜的碎钻戒指,

敷衍地塞给了我。他说:“蔓蔓,先委屈你戴着,等我公司上市了,给你换个鸽子蛋。

”我当时笑着收下,心里却是涩的。现在,我把这些代表着他“爱意”的证物,一件一件,

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玄关柜上。做完这一切,我拉着我的两个行李箱,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付出了七年心血的屋子。

我清空了微信、微博、朋友圈所有关于他的痕迹,拉黑了他的电话号码和所有社交账号。

我没有留下一张纸条,没有一句解释。他不是总喜欢在我需要他的时候玩失联吗?那好,

这一次,换我来。我要让他好好体验一次,什么叫彻底的失去我。

3.搬进新家的第一个晚上,我睡得格外香甜。没有患得患失,

没有时刻等着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响起的电话。第二天,我神清气爽地去公司上班。

我是学建筑设计的,毕业后进了一家业内还算不错的公司。为了照顾喻文轩的作息,

我放弃了很多外派和升职的机会,一直做着最基础的画图工作,准时准点上下班,像个钟摆。

现在,我没有了后顾之忧。一周后,我主动找到了我的总监,

申请加入公司正在竞标的“云栖艺术中心”项目组。总监惊讶地看着我:“林蔓,

这个项目很苦,可能要连续加班一个月,你确定?”我笑笑:“确定。”我的改变,

让所有同事都大跌眼镜。那个永远准点下班,从不参加团建,像个隐形人一样的林蔓,

突然像换了个人。她开会时发言犀利,逻辑清晰;画图时一丝不苟,

常常一个人在公司待到深夜。当然,也有风言风语。“听说林蔓跟她那个老板男朋友分手了,

这是受***了吧?”“肯定是啊,不然怎么突然变身工作狂了。”我不在乎这些。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受了***,我只是找回了原本的自己。那个对专业有着无限热情,

那个眼里有光的林蔓,她只是被我藏起来太久了。在项目组里,我认识了沈亦舟。

他是项目负责人,我们公司最年轻的合伙人。一个传说中苛刻,

能力却强到让人无法反驳的男人。第一次开会,我因为一个数据的图示错误,被他点了名。

他没当众批评我,只是在会议结束后,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他指着图纸上那个微小的点,

声音很沉静:“林蔓,我们设计的不是一张图纸,

而是一个未来可能会有成千上万人在里面活动的空间。这个图示,

可能决定了一根承重柱的强度。我们的工作,不允许‘差不多’。”我连连道歉。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把一份修改好的参考数据递给我:“今天之内,给我一份新的。

”那一整天,我都在和他较劲。我重画了三遍,每一次都觉得还有优化的空间。

等到我终于拿出自己最满意的一版交给他时,窗外已经华灯初上。他接过图纸,

看得非常仔细,眉心微蹙。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过了许久,他抬起头,

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一丝赞许:“逻辑清晰,考虑得很周全,比我想的还要好。

”一种久违的、被专业肯定的喜悦,涌上心头。喻文轩也开公司,但他从来不看我的图纸。

他总说:“哎呀,你们这些线条我看不懂。反正我老婆最厉害了!”他不知道,

我想要的不是敷衍的吹捧,而是交流和认可。正当我准备离开时,沈亦舟突然叫住我。

“等一下。”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块黑巧克力,递给我。我愣住了。他目光落在我脸上,

很平静地说:“你今天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脸色不太好。先补充点糖分,别在路上低血糖。

”我这才想起来,我好像真的从早上到现在只喝了几口水。可他是怎么知道的?

我接过巧克力,指尖不小心触碰到他的指腹,温热的,带着一丝干燥的触感。

我像被烫到一样,迅速收回了手。“谢谢沈总。”我低着头,脸有些发烫。“早点回去休息。

”他说完,就低头继续看文件了,仿佛那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举动。可那晚,

我握着那块巧克力,心里却漾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原来,被人不动声色地关心着,

是这种感觉。接下来的日子,我和沈亦舟的交集越来越多。

他会在我为了一个设计细节抓耳挠腮时,看似无意地提点一句,瞬间让我茅塞顿开。

他会在团建时,客户非要拉着我这个项目组里唯一的女设计师喝酒时,端着茶杯走过来,

轻描淡写地对客户说:“王总,林蔓酒精过敏,这杯我替她。”然后一饮而尽,

自然到仿佛我们早已有了这种默契。有一次深夜加班,全公司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电脑突然蓝屏,急得团团转。他走过来,俯下身帮我检查,

他身上清冽的木质香调瞬间将我包围。我紧张得不敢呼吸,只看到他专注的侧脸,

下颌线干净利落,长长的睫毛在屏幕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他靠得那么近,

我甚至能感觉到他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廓。“主板有点问题,

明天我让技术部的人来看看。你的文件应该有云端备份,别担心。”我的心,跳得像擂鼓。

令人心慌的暧昧,在我心里悄悄滋长。与此同时,喻文轩疯了。在我“人间蒸发”的第三天,

他终于意识到,我不是在开玩笑。他开始疯狂地给我打电话,但我早就换了号码。

他去我们共同的朋友圈子里打听我的下落,可我的朋友们都知道他是什么德性,

个个守口如瓶。他找不到我,便开始去我公司楼下堵我。第一次,

我下班时看到他靠在他的宝马车边,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神情憔悴。看到我,

他立刻冲了上来。“蔓蔓!你到底想怎么样?跟我回家!”我像没看见他一样,

径直从他身边走过。他追上来,想抓住我的手,被我冷冷甩开。“别碰我。”那是我分手后,

第一次跟他说话,声音里不带一丝感情。他愣在原地,看着我决绝的背影,

眼里的怒火几乎要喷出来。后来,他又来了几次。送花,送礼物,

甚至开着车在我公司楼下一等就是一整天。但我一次也没有理会过。我以为他会知难而退。

我低估了他的偏执。那天下午,我和沈亦舟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

就方案的最终细节做最后的敲定。我们聊得很投入,沈亦舟还给我讲了个业内的小笑话,

逗得我笑弯了腰。就在这时,咖啡馆的门被猛地推开。喻文轩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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