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入刘家三年,人人都说刘夫人端庄娴静,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贤内助。只有我自己知道,
这份端庄是演的,这份娴静是装的。本以为这辈子就耗在这深宅里了,
可高中状元的夫君刘枳突然变了个人。穿花袍,宿风月场,还传外有私生子。这不,
反手一个巴掌过去,不想过就都别过了!1我嫁入刘家三年,人人都说刘夫人端庄娴静,
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贤内助。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份端庄是演的,这份娴静也是装的。
我刚到这身子里时,原主的记忆像团乱麻,只模模糊糊记得她性子怯懦,总怕行差踏错,
惹夫君不快,却又偏偏爱惨了刘枳,每每一想到他,心中便一阵滚烫,烫的她失了分寸。
原主家中有权有钱,而当初的刘家,举全家之力供刘枳读书,虽不至于家徒四壁,
但也不是寻常人家眼中的好地方。所以当初,原主的家人都不愿意这门亲事,拼命反对,
可偏偏原主是个恋爱脑,在家又不受重视,唯一的勇气,
可能就用在为了刘枳和家人争执上了。谁家闺女天天在深宅哭闹不休?原主家怕传出丑闻,
便依了原主,却也自此心寒,断了往来,不再过问。却不曾想,刚嫁过来几日,
便得了风寒一睡不醒了。醒来后,便是我这个外来人了。我对着铜镜看了半晌,
想要唤醒原主的意识,可惜,回应我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片段和对刘枳那浓烈的爱意,
证明原主的存在感……我想着,说不定哪天原主就回来了,我得先替她活着。
于是我决定先按原主的路数走——少说话,多垂眸,走路脚跟先落地,笑时要掩唇,
坐时要敛衽。呵,好一套繁琐磨人的规矩呀……庆幸的是,原主夫家的关系简单,
除了丈夫外,只有个小姑子和婆母。丈夫刘枳是个读书人,总爱坐在窗边看书,
素色长衫洗得发白,却永远熨帖平整。肩背挺得笔直,像株被风洗过的青柏,不张扬。
他话极少,虽生得高,站在人群里却不扎眼,可真要遇上事,他往那一站,
倒比谁都让人觉得,天塌下来,有他顶着。也怪不得原主喜欢。刘枳待我不算坏,
却也谈不上热络,他总爱对着书卷发呆,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幅挂得端正的画,没什么情绪。
我乐得清静,反正我对这位名义上的夫君也没半分兴趣,端庄安静,正好也省去许多麻烦。
2在这的第一个挑战便是婆母。说起来,刚嫁过来那阵子,我是真怕了她。
最开始的刘家条件不好,家里没有丫鬟下人,很多事只能亲力亲为,因此,很快,
原主白嫩的小手上便长了茧。而婆母又总爱挑刺,饭咸了是我想齁死她,
衣薄了是我盼着她早死,就连我给刘枳缝的护膝,她都能拿起来掂量半天,
酸溜溜地说:“也就这点针线活能见人,可惜了,肚子不争气。”用一句话来形容,
纯属是直肠通了嘴巴——滂臭。还记得有回,她故意把我喜欢的玉簪扔在地上,
说我不配戴这么好的东西,我蹲在地上捡碎片时,指甲盖都被划破了。于是,
夜里我偷偷摸到她院里,把她最宝贝的那盆兰花,根须剪了半截——反正她眼神不好,
只当是花自己枯了,心疼得哭了好几场,我在屋里听见了,偷偷抿着嘴笑。
还有一回她让我大冷天去井边洗衣,我趁她午睡,往她茶水里掺了点黄连,
看她喝得龇牙咧嘴,还以为是自己上火了,我又偷着乐。还有几次,我也都偷偷报复了回来,
主打一个我不好过,大家就都别好过了!偏偏她还怪犟的很,每次吃了亏都不反思一下,
下次还来!倒给我平淡生活里添了不少乐趣。当然,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也想过直接离了。
可本朝律法严得很,女子哪有说离就离的份?嫁了就是一辈子。
律法上明明白白写着:夫妻和离,得是男人写休书,女人还得犯了“七出之条”里的错,
才算名正言顺。要是女人自己想走,或是没过错就想离,夫君不依,那便是“违逆夫纲”,
轻了打四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重了剃光头发游街示众,让满城人指指点点,
最后多半还得被官府判流放或苦役。前几年有个媳妇,男人赌钱把家底输光了,
还三天两头总打她,她没忍住跑回了娘家,想断了关系。结果男人一纸诉状告到县衙,
说她“背夫私逃”,“违逆夫纲”。县官二话不说,让人把她拖到堂下,打了四十大板,
打得站都站不起来,还逼着她跪在男人面前认错,最后被男人像拖牲口似的拖回去了。
没过半年,就听说她没了。所以婆母再刁难,我都只敢忍着。夜里偷偷剪她兰花根,
往她茶里掺黄连,那都是暗地里的小动作,明面上半分不敢违逆。我知道,
只要我敢说半个“走”字,先不说刘家会不会放过我,官府就得先把我抓起来,
到时候别说体面,能不能保住命都难说。可我不愿受这苦,我也不该受这苦。
凭啥女人就该这样活着呢?我原天真地想过,就这么跟她耗着,日子也可以磨过去。
刘枳虽冷淡,倒也没苛待过我,日子就像磨盘,慢慢转着,总能磨到尽头。
3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那年盛夏。家中情况好起来了,也有钱买丫鬟下人了,
所以我也清闲了很多。夜里下了场暴雨,雨停了后,院中积了水,月光透过云层洒下来,
映得水洼亮晶晶的。我半夜惊醒,实在闷得慌,悄悄溜出去,光着脚踩在水里,
水花溅得老高,凉丝丝的快意从脚底窜上来,忍不住哼起了35世纪的小调。正玩得尽兴,
忽然瞥见回廊下站着个人影,是刘枳。我吓得僵在原地,我不知道他站在那看了多久。
他却只看了我一眼,转身便悄无声息地回了房。第二天晨起,他如常翻书,我如常奉茶,
仿佛昨夜那场荒唐从未发生。他那么重规矩的一个人,竟没有责怪我,
怕不是对我也有些许好感纵容?想起上辈子那人也是这样用温柔裹着算计我拼命告诉自己,
不要动心,不能动心。上辈子被男人骗,受过的苦还没受够吗?这辈子,
我只求安稳度过……可从那以后,我却总在不经意间放纵些。夜里睡不着,
就在床上滚来滚去,从床头滚到床尾,被子缠成一团也不管。吃饭时见他盯着公文出神,
就把碗里的青菜豆腐夹来夹去,偷偷摆成只歪头小猫的模样,等他抬眼时又赶紧扒拉进嘴里。
他从未说过什么,却会在我滚到床边时,不动声色地往我这边挪挪身子,免得我摔下去,
会在瞥见我碗里的“小猫”时,嘴角几不可查地弯一下,然后夹一筷子肉放进我碗里。
有段时间,家里紧巴,连买斤好茶叶都要盘算半天。那日去集市,
我对着货郎摊上的银手镯多看了两眼,外面没有缠枝,没有细纹,内侧却錾着半片羽毛,
在日头下闪着柔亮的光。那羽毛像我以前家里养的那只小鸟的,内敛但又华丽,
可惜那只小鸟最后也离开了我,在一个平常的午后,也许她也不喜欢待在笼子里吧。
我只随口叹句“真好看”,没敢多停留。夜里醒得早,见他书房还亮着灯。
窗纸上他的影子弯着腰,手里的笔唰唰动,时不时揉两下肩膀。接连几日,
他眼底都泛着青黑,手指关节处多了几道红痕,问起只说“练字磨的”。直到几日后,
我开首饰盒取簪子,那只手镯静静躺在最底下,
羽毛纹路在晨光里流转我捏着那只银手镯站在妆台前时,晨光刚漫过窗棂,
恰好照在镯身的光面上,晃得人眼晕。他端着茶杯从外间进来,脚步顿了顿,
视线在我腕上打了个转,又飞快移开,假装看墙上的字画:“醒了?
”“这镯子……”我故意拖长了音,指尖摩挲着光溜溜的银圈。他端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茶叶在水里翻了个滚。“哦,那个啊,”他声音平平的,
像在说件不相干的事:“前几日去书铺交抄本,见隔壁银铺清货,五文钱一个,
想着……放着也是放着,就顺手捎了。”我挑眉:“五文钱?这银料也不止这个数吧?
”他耳尖腾地红了,转身往书桌走,背影都透着点仓促:“清货嘛,总得赔本赚销量。
你不戴就放回去,我……我回头给丫鬟好了。”我刚把镯子往腕上推了推,
就瞥见他在书桌后偷偷抬眼,目光落在我手腕上,像被烫了似的又缩回去。原来嘴硬的人,
连眼神都藏不住心思。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4秋闱放榜,刘枳高中状元,跨马游街那日,
他隔着人群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藏着我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往日的温和,
倒像裹着层说不清的疏离,又或许,是我看不懂的得意。“定是自豪吧。
”我攥着袖口暗暗说服自己,努力忽略那眼神深处一闪而过的不耐烦。
我觉得日子总还会是先前模样,只不过会越来越好罢了。却没想他从宫里领了差事回来后,
竟然就像变了个人。以前他虽说面上冷淡,可好歹每晚都回房睡,就算回来得晚,
也会让人来说一声。可自那以后,他整宿整宿不回来是常事。有时连着三四天,
屋里就我一个人,静得能听见窗外虫子叫。偶尔白天回来,也不再像从前那样,
安安静静坐在桌前看书。他穿得花里胡哨的,一身新做的锦缎袍子,腰上挂着皇上赏的玉佩,
走路都带着响,见了底下人,眼皮都懒得抬,那股得意劲儿,
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受了重用。傍晚的风卷着些凉意,我在廊下站了好一会儿,
才见刘枳的身影从门边过来。他官袍还没换,腰间那枚御赐玉佩晃得人眼晕,步履匆匆,
像是急着往书房钻。“你回来了。”我往前迎了两步,声音却放得轻。“有几句话,
想跟你说。”他脚步顿住,却没回头,只侧着身看廊外的芭蕉叶,眉头皱着:“有事?
”“这几天你总不回房,下人们……”“下人们说什么,你也信?”他突然转过身,
语气里带着点不耐烦,像是被打扰了好事。“我在忙公务,朝廷的事,你不懂。
”“可怡红院……”“那是应酬!”他打断我,声音提了些。“官场逢场作戏罢了,
你一个内宅妇人,问这些做什么?”我看着他眼里刻意装出来的疏离,喉间有点发堵。
“我只是……”“行了,我累了。”他不等我说完,别过脸,直接往书房走,背影挺得笔直。
“晚饭不用等我,让厨房自己弄。”脚步声渐远,廊下只剩下我和那盏刚点起的灯笼。
风一吹,灯笼晃了晃,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又倏地缩成一团,消失在书房门后。
我摸着腕上那只银镯子,冰凉的触感透过衣料渗进来——他连敷衍都懒得装周全了,
可这急着推开我的样子,倒比往日的冷淡,更像藏着什么。我曾想和他好好谈谈的。更何况,
我怀里藏着个秘密——我怀上了。本想选个好时机告诉他,那点初为人母的欢喜,
却在他一次次冷淡转身里,凉成了半截子灰烬。可后来我在廊下碰见他,刚要叫住他,
他却眼皮都没撩,径直走过去了。边走边跟旁边的跟班说。“这几天厨房做的菜太素,
今时不同往日,让他们多弄点肉,别像以前那样,舍不得那三瓜两枣。”那语气,
轻飘得像风一吹就散,只留下一阵不知道从哪带来的香味,香的腻人。越来越多的人说,
瞧见他从城南的怡红院出来。那地方是啥地儿?正经人家的老爷们谁去?消息传回府里,
婆婆先是气得拍桌子,骂他:“刚有点出息就疯了。
”可转头见他拎回几匹宫里才有的好料子,立马笑了,嘴里念叨着:“男人嘛,
应酬难免”却再也不提这茬。下人们私下里嚼舌根,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说新科状元在外头养了个相好的,还生了个小子,都能叫爹了。连那孩子穿啥颜色的小肚兜,
都跟真的一样。渐渐的,也没人在乎这话真假了……在某些人眼里,他一朝得势便失了本心,
把家里的发妻抛在脑后,整日穿着花袍流连风月场,是个得意就忘了根的负心人。
可在某些人眼里,新科状元圣眷正浓,忙于公务应酬是常事,偶尔流连风月场,
也只说是“大丈夫难免”。至于对家里那位冷淡,反倒有人劝我说“该体谅体谅”,
毕竟“大人正处上升时,哪顾得上内宅琐事”……5那天吃饭,刘月,也就是小姑子忍不住,
小声问他:“哥,外面那些瞎话……”他把筷子重重一放,打断她:“你个小丫头片子懂啥?
男人在外头混,这种都是难免的。成大事的,哪能拘这些小节。”我坐在对面,
低头扒拉着碗里的饭,一粒一粒数着。心里没啥大动静,就觉得有点可笑。在我心里,
他这就是故意的,想让我心里不舒坦,故意让这日子过不下去。以前他晚归,
我总让厨房留着热汤,在灯下坐着等他。现在?他回不回,我倒头就睡。
他身上那股胭脂水粉味,还有浓厚的酒味,老远就能闻见,而我假装没看见他,
没闻见一丝味道。在意吗?也许吧,可日子总得过下去。府里的人看我的眼神也变了,
有的同情,有的看热闹。婆婆有时见了我,假惺惺叹口气:“男人嘛,总有糊涂的时候,
你忍忍就过去了。”我就笑笑,不搭话。忍?我早不想忍了。他演得越像,我心里越亮堂。
这三年装乖顺,装得骨头都僵了,他既然给了台阶,我哪能不下来。就是有天夜里,
刘月又偷偷溜进我屋,往我手里塞了个布包,里面是几块碎银子。她眼圈红红的,
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嫂子,别信那些瞎话,我哥不是那样的人……这钱你拿着,
要是……要是有啥难处,先用着。”小姑娘眼里的急和担心是真的,
可她哥脸上的疏远和不屑,在我眼里,也是真的。布包我没收,让小姑娘带回去了。
这几年下来,我哪会真没点准备?偷偷攒的银钱早积了不少,托人在外盘下的铺面铺子,
凭着上辈子记的那些法子,早已盈利颇丰,银钱流水滚得盆满钵满。
刘家目前的风光有多少是我带来的,我看只有刘枳自己不清楚。深夜无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