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三天,不小心杀了主人心爱的狗。
我在网上求助,点赞最高那条评论是:把主人也杀了,让她和狗团聚。
我不敢。
但我是真没招了。
1三天前,我发帖炫耀自己找到了完美工作。
钱多、事少、包吃包住。
月薪两万五。
只需要照顾女主人和她心爱的狗。
然而三天后,我手忙脚乱地发帖求助:不小心杀了主人心爱的狗,怎么办?由于慌乱,粘稠的血在手机屏幕上均匀抹开。
我越发烦躁。
这种烦躁在看到网友的回复时,达到了顶峰。
哈哈哈哈,人怎么可以闯这么大祸?等主人回家,你趴地上汪汪两声,让她以为狗化型成人了。
评论区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一方有难,八方添乱。
也有人建议我主动承认错误。
我想都不想就否决了。
女主人把这条狗当儿子养。
一旦她得知真相,肯定会让我卷铺盖滚蛋。
那我这三天不就白干了?我并不想失去这份完美的工作。
距离女主人回家还有一个多小时。
不能再等了。
就在我想把手机扔到一边时,一条评论被刷到了置顶:把主人也杀了,让她和狗团聚。
我教你,找点耗子药塞进狗肚子,然后把狗做成菜端给主人吃。
然后......你懂的。
你什么都没做错,那条狗出去玩误食了耗子药,你又不知道。
女主人因为狗不听话,让你把狗做成菜,你也不能反抗,对不ƭú⁹对?这条评论的点赞数一路攀升。
底下热闹非凡:严谨到我不知道你在玩梗还是在教学。
阎王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掉到了榜二。
我颤颤巍巍地给这个人回复:我不敢。
对方秒回:你先跟我说说,事情是怎么发生的?2我咽了咽唾沫,环视整个厨房,开始回忆......早上 8 点,女主人外出晨跑。
她的习惯是晨跑之后去喝咖啡。
大约 10 点,她会回家吃 Brunch,也就是早午餐的洋气叫法。
而我需要在这两个小时内,完成遛狗、喂食、做好 Brunch 等一系列工作。
我干了两天,一切都很顺利。
然而今天,艾瑞克不知道抽什么疯。
哦,艾瑞克就是这条狗,它是一条金毛寻回犬。
这条狗吃得比我都好。
它从不吃狗粮。
每隔三天,会有人送来现宰的牛肉给它吃。
早上,我刚拿起电锯,想把牛肉分割开。
艾瑞克就急不可耐地扒拉我。
我放下电锯,想去冰箱里拿根香肠安抚一下它。
谁知刚一转身,艾瑞克不知做了什么。
电锯突然开始运行起来。
嗡嗡嗡,电锯从操作台掉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