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城是一名摇滚乐手,最擅耍一把吉他。那时的我第一次在酒吧买醉,他收留了烂醉如泥的我。就这么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合理又不合理的相交了。他教我音乐,我教他文化。
“兜完这场风,我们要去哪里?”我向坐在我前边的余城。
“一个酒吧,我和几个跟我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一起开的一间主题音乐酒吧。”
“叫什么名字?”
“你猜猜,我估计跟你提过。”
“第五个季节!”我不假思索道。
闻言余城并未作答,但是我知道我肯定是说对了。余城喜欢看小说,是某坦克作者的铁粉。曾经拉我坐飞机飞到苏州,在桂花公园的护城河边上一起弹奏吉他。
我们奔驰着,时慢时快。走过大学城,开过环城高速,最终停在了天河区的一条商业街,跟着余城走进了第五个季节主题音乐酒吧。
“装修的真漂亮,简直跟书里描写的一样!”我边走着边观赏着这家酒吧,墙壁上有着不少语录,比如“人性的背后是白云苍狗,愿你我都成为生活的高手。”之类的语录。
走到酒吧一个包间,将墙上的语录看了七七八八,最后感叹道:“果然书粉的力量是强大的!”
“是挺大的,你还好会弹吉他唱歌吗?”
我捏着下巴想了想,才说道:“两三个月没有摸过吉他了,再练练还是会的,怎么了?”
“你现在不是缺钱吗?”说着余城从角落拿出一个黑色包裹寄给我,“我寻思着我直接把钱给你,你面子上肯定挂不住,所以我想让你驻唱挣点生活费。”
“够哥们!”接过那个黑色包裹,拉开拉链将里面的吉他给拿了出来,抚摸着吉他的面板我看向了上面刻着的一段英文。
Distance ***kes the hearts grow fonder(译距离使两颗心靠得更近)这把吉他是柳竹在远赴英国时送给我的,在琴行里用很好的材料定制的。寓意是让我看着吉他就像看着她一样,但因为这场离别中不停的误解与冷漠杀死了这段错误的爱情…
“怎么了,睹物思人吗?不行就换一把吉他。”余城拍了拍我的肩膀,唤醒了愣神的我。
“不用了,就这把吧。”我抱起吉他随意地拨弄着琴弦,试了试音并没有失调,随即看向余城有些气愤道:“不是叮嘱过不能碰它吗?”
“唉,别生气嘛!”余城摆了摆手,安抚着我的情绪:“一把这么牛逼的吉他放我身边,我手痒痒嘛。不过你放心啊,只有我弹过。”
“不许再有下次了!”我狠狠地瞪了余城一眼,这把吉他可是我伤口上最重要的一层绷带。
“哪有下次,都还给你了。”
“今晚的我只想唱一首,我想静静。”
“你能唱一首都是酒吧有幸了,还有半个多小时,你唱什么?”
闻言我低头沉思了一会:“就唱私奔吧,跟这家酒吧也很应景。”
“不错啊,你现在就很像昭阳,但是身上的道袍得换一换。”
经余城这么一提醒,我才注意到身上还穿着那件破道袍,就这么去唱私奔的确不合适。“那你借我衣服呗。”
“得了吧,我的衣服你得当裙子穿!”
我看向余城那高大身材,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山东人,身高足有一米八几比我高了一个头,穿他的衣服的确跟裙子一样。
正发愁着,一个男人突然推开了包间的门,他兴奋地看向余城道:“城哥,你说的那个很牛逼的吉他手在哪?”
我看向那个男人,他穿着皮衣皮裤像一个终结者,重点是和我身材相似。
同时男人也看向我,向我伸出了手面上有些崇敬道:“我叫陈妄,你就是城哥说的那位很牛逼的吉他手吗?”
我一把握住他的手,故作谦逊道:“一般般,都是余城教的,你能借我衣服穿吗?”
陈妄皱了皱眉头。
“还有半个多小时我就要上台了,可是我还没有一件应景的衣服。”
“哦,好说!”陈妄恍然大悟,随即便离开了包间。再回来时他手捧皮衣皮裤,身上已经是短裤短袖了,“讷,给你。”
“啊,谢谢你啊!”陈妄的这番热情真是让我不知所措。
“穿了我的衣服可得好好唱啊,这首私奔本来是我来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