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是我从小的玩伴,和我住在同一条街。居民楼相对而立,离得很近,我们通常只需要在阳台上露个脑袋,彼此那点心思就都明白了。
2008年时,我读小学。也不知是谁带起来的潮流,巷子里的小孩都爱上了滑旱冰。一时间,几乎人手一双旱冰鞋,高级点的鞋有米奇米妮的图案,轮子一转,还发出炫酷的荧光。夜幕降临,一群野猴子就聚在一起滑来滑去,荧光色连成一条流动的线,像是流光溢彩的泉。
别提多快活。
我随下班的妈妈一同回来,也才刚到家。他们刚好就在我家门前那块稍微宽阔一点的水泥地滑冰,我把眼珠子都黏在他们身上,那夜色中的点点荧光,桃子热情的邀请,我都欲拒还迎。
最后,却只能可怜巴巴地把门掩上。
最后一点光线都被我拒绝在外了。
我得写完作业才能去玩,而且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时间一到,妈妈就会把我叫回家。
小时候的我营养特别好,全身是肉,和同龄的小孩一站,就显得个头比较大。这也成了我被欺负的原因。
外强中干,受到欺负时就是个怂包。
我丝毫不怀疑遗传的伟大,妈妈性格温和,我注定就不是个狠角色;桃子随母亲从四川远嫁到这边,练就了火辣辣的性格。我私下里觉得她很好看,白白嫩嫩,脆生生,活像一节刚出土的春笋般美好。
儿时还不懂小男孩复杂的情感。是的,复杂,你不能说他年纪小,想得就不多。桃子刚搬到这里,就自然而然有了地位,男孩子们看她的眼神都是敬畏的,又带点探寻。
她就像我们拥簇着的小小女王。
我本来也是男孩中的一员,觉得这个刚搬来的小妮子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大都是抱着敬畏来的。
我还记得那个认识她的夜晚。
她搬来时是大年初七。
是个平常如昔的夜晚,街上少有行人,冷风呼呼。满地的炮竹屑还未被环卫工人扫净,空气里还尽是火药味,我和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