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酒吧立刻空荡下来,高级包厢内。
李明淮坐在酒吧沙发上,搞不懂怎么肖漠刚回国,接风宴怎么选了这里。
他环顾西周,这里环境嘛简单干净,但是比起南城的高档会所,完全不够档次。
李明淮开了杯红酒,递给肖漠,“漠哥怎么舍得英雄救美了?”
男人身子后靠在沙发上,嘴角噙出笑意,转着手中那高脚酒杯,可眼中却泛着冷光。
许老三跪在地上,颤抖着身子,不敢抬头,低声求饶,“肖总,我错了,我就不该喝不过那女的,没想到那女的长这么纯,这么手黑。”
他以为是自己输了,所以肖总生气了。
男人忽地勾起一抹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腕,一拳砸在许老三的眉骨上,空气中有血腥气息,男人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暴戾,“纯。
你也配提她?”——傅柔心中涌起了复杂的情绪,她随着人群僵硬地离开。
傅柔胸口闷得发慌,快着步子往外走,然后开始疯狂地跑,跑到自己大汗淋漓。
她随手找了个公共洗手间,躲了进去,脑袋有些发懵。
五年,她终于又一次遇见了他。
他才刚刚回国,怎么会遇见他呢。
明明这是个人口超千万的城市。
南城的酒吧,也数以万计。
当年那个被同学奚落,寒酸得过分,饿得一星期只能天天吃馒头,没钱给她买生日礼物的穷小子,居然摇身一变为南城豪门,用漫不经心的神态俯视着她。
他己经不记得了自己了吧。
今天的出现,是一个巧合。
那颗距右眼尾一厘米泪痣,她曾经在情动的时候反复抚摸与亲吻过。
她还记得男人眼角的战栗。
还有那双白皙得过分的手,骨节修长,指甲上有淡粉色的晕圈。
记忆就这样如山海一般,在她心中脑中倾倒出来。
在黑夜里被锁住了的那张脸,被她硬生生尘封的面容变得清晰无比。
他是肖家大少,肖漠。
在新闻报纸上,被报道的华尔街之狼。
南城的豪门公子。
五年前,孤身一人去了华尔街打拼,让肖家财团的市值翻了30倍。
在国外五年,成功将肖氏挤入富豪排行榜。
而他也成为了,最年轻的华人天才。
这些,都是她一年前在新闻报道上见到的。
傅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五年时间过去,辗转流离,日夜颠倒的生活己经将当年那个清纯简单,脸上婴儿肥有些胖胖的女孩变了个样。
现在她身形瘦得过分,衣服只能穿最小码。
眼颊由于睡眠不足,挂着两条淡淡的乌黑。
五年过去,一切都变了。
如果不是早就在新闻上看过他的报道,再见到他,她也会觉得自己认错人吧。
只是——他们的结束,好像并不怎么美好。
当年她用尽全力去追肖漠,那个时候他还叫莫水。
后来的黑夜中,清瘦的少年逼她到墙角,落寞的身影覆盖着她,高傲的少年第一次弯腰卑微求她,“分手?
给我个理由。
求你。”
少女身形颤抖,黑夜隐藏住了她早己发白的脸孔,和她的倔强冷漠。
沉默的少年低下头,眼尾猩红,掐着她的下巴,冷漠嗤道,“呵。
你够狠。”